159.農民負擔有多重?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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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6
159.農民負擔有多重?一頭霧水
回到報社,一元抓緊把照片沖洗放大後送到齊煥禮的手中。
「好傢夥,這麼多的名目,我都沒有聽說過。」他一邊感嘆一邊撥通電話,與對方約好后告訴一元:「你現在去省農委,找經營管理處的何處長,請他對單子逐條做出解釋,並且認真記錄下來。到時,我們就能知道有多麼嚴重了。」
在省農委,何處長看著放大的照片,通過辨認,不算吃力地搞清了其中的收費內容,但他首先對一元做了一番講解:
「看來你既未在農村插過隊,又沒有到農村深入生活過?」何處長倒不是有嘲弄的意思,而是必須將所要講的內容更加細化,甚至還需做形象地詮釋:
過去,城市裡的人只是知道農民在打下糧食后,首先要向國家交「公糧」,其實那就是「農業稅」。如同商家要交營業稅、農民種糧種白薯,也必須依法履約納稅的義務。
除了繳納農業稅,農民還必須拿出自己上一年純收入的5%交給村裡和鄉政府。村裡收的叫「提留」。這些錢用於「公積金」、「公益金」及村行政辦公用的「管理費」。由於「提留」用於上述三方面內容,故簡稱為「三提」。而鄉里也要從農民手中收上「統籌」。用於「安排鄉村兩級辦學」、「計劃生育」、「優撫特困人家及軍烈屬」、「民兵訓練」及「興建鄉村公路」等五項,簡稱「五統」。
一元聽后插嘴問道:「難道國家就沒有撥款嗎?」
「國家的行政辦公經費不可能撥到村裡。更何況這些費用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並且應當說,由於村幹部沒有工資,村委會所需的電話,辦公用紙,還有問題較多的安排上級領導吃飯的『招待費』,都要用『三提』中的『管理費』開支。至於『公積金』和『公益金』。用途也比較多。比如『農田水利建設』、『植樹造林』、『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和興辦集體企業』、『五保戶的供養』、『特別困難戶的補助』、『合作醫療保健』以及其他的『集體福利事業』。總歸一句話,假如農民都不交這些『提留』和『統籌』,村、鄉幹部的工作就無法開展,農民也就缺少相應的福利保護,並使集體經濟發展緩慢。所以,我們不能剛剛聽到『攤派』和收款就認為是勒索或敲詐。為此,對這些『提留』和『統籌』及其他合理的攤派,我們雖稱之『負擔』,但並不意味著必須取消。可是,『負擔過重』及『亂攤派』就必須解決和制止。」
「哦,我明白了:『負擔』和『攤派』應當收,但要限定在一個合理的『度數』內。」記者開始有所明白。
「那麼,我們再繼續往下說。」何處長又道:「農民不僅要向村裡鄉里繳納5%的『三提五統』,還要在每年完成5—10個農村義務工;10—20個農民積累工。從事為本鄉本村實際上是為自己的生存而付出的勞動。『兩工』主要從事『植樹造林』、『防汛』、『公路建設』、『修繕鄉、村辦的校舍』、『農田水利建設』。你設想一下:假如不是通過法規要求農民必須履行義務,那麼,這些同樣也有福利性或建設性的勞動由鄉村幹部無休止地強迫農民無償付出,是否就侵害了農民休息權利?反之,任由農民不履約義務,本來應當做的事又無人願做。這些富國利民的活動是不是完全荒廢了?」
「可是,農民也夠苦的,不僅要為自己和鄉里掏錢。還要付出勞力。」記者對此寄予了極大的同情。
「對『兩工』,從原來的意義上,應當是一種付出勞力的行為。但處在現階段,有的地方農民長年外出打工,有的確實是身體有毛病,本人願意『以資代勞』,說通俗些,就是『掏錢買勞力』,只要通過村集體的經濟組織批准,也還是允許的。」
「照你所說,農民只需繳足『三提五統』和出夠『兩工』,就算正常.除此之外,再有額外的『負擔』和攤派就是違法行為了?」記者以為本該可以倒此結束,接下來開始研究他拿的帳單。
「不不不,還有一些攤派需要講明。」何處長搖著頭。
「還有?一元大吃一驚。在他看來,『三提』、『五統』、『兩工』已經讓農民付出不少了,居然遠遠不止這些?」
何處長笑了:「你先不要替農民害怕,還有些『攤派』不是硬性的,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是完全出自農民自願才能收取。更何況,有些地方的經濟發展很快,這些『攤派』也正是農民所需求的。如『教育集資』以及道路修建所用的『統籌』款不夠用時的自願追加。需要特彆強調的是:為了防止鄉、村幹部冒用農民自願而實則巧取豪奪的現象發生,國家對這部分『攤派』的資金規定了『取之於民並用之於民』的目的。又規定了必須遵循『自願』、『適度』、『出資者受益』、『資金定向使用』的原則。此外,針對農民日益增加需求的『行政費用攤派』、『有價證券及報刊發行』、『向農民推銷各種保險』、『提供技術性諮詢、服務』等方面,國家又做出了嚴格的限定。出發點只有一個:只有當農民自願接受時,才能夠向其收取費用。」
「也就是說,假如農民表示不願意接受,就絕對不能強迫他們接受。」
「完全正確。由此可見,國家為保護農民的利益,已經做到細之又細。」
「在我去屋友縣泥山鄉採訪前,農民就反映他們的負擔是百分之二百、三百.到了那裡,農民都說村裡收的錢已讓他們一年白乾還倒欠村裡的錢。」
「好,我們一起研究你拿來的帳單,就能發現是否有問題。如果有問題,是否已經十分嚴重。」何處長說罷抄起兩張單看了又看,隨即,兩道濃密的眉毛緊皺起來。「小張,很多的條目我說你記,然後需要向農民再去核對。」
「好,只要能夠為農解決問題,多跑兩次路怕什麼。」
「首先,農業稅這項。」他翻開了桌上的書:「農業稅應由稅務機關向農民徵收。因此,我們無法精確計算帳單上標明的稅款是否合理。大體原則還是知道一些。農業稅實際上就是徵收公糧。採取以實物徵收,貨幣結算的辦法。說通俗些,就是農民把晒乾揚凈的糧食上繳。稅務機關通過規定品種的中等品質的公糧數量和計稅價格折算成稅金金額徵收。全國的平均稅率是常年產量的15.5%。我們北方几省的稅率基本上接近這個稅率。而南方几個省及其他產糧大省則略高於這個數。單子上列出的『農業稅』折算成錢是400元。還有個『小地農業稅是什麼意思』?80元。總的感覺是太高,具體情況,你可到省稅務局諮詢就可以知道。」
「下邊的稅務機關也是胡亂徵收。我去採訪『負擔』過重的起因,就是農民對高得嚇人的車船使用稅提出質疑,於是被扣上『抗稅』的罪名刑事拘留。」一元隨口說道:「我去找省稅務局的老左。老左聽后,罵了他們,下邊才老實一些。」
「同樣,我們經管處到下面檢查,縣鄉的『經管站』就不敢胡來。可是,我們轉身回到省里,告狀的農民也就跟著進來又告。」何處長把話題又轉到單子上:「你看,這裡有個『合同款』,想必就是『三提五統』,居然收了500元。你知道意味著什麼?上一年度的農民純收入達到一萬元。」
一元雖然不喜歡數學,但是對這筆帳還是很快能算出來:「對呀!只有純收入達到一萬元,其中的5%。才能達到500元。而『三提五統』不能超過5%。在貧窮的泥山鄉,除非農民一鋤頭挖出個大金娃娃。」
何處長正色道:「即便一鋤頭挖出金娃娃也不行。《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明確指出:『合理負擔堅持定項限額,保持相對穩定,一定三年不變』。也就是說,為了防止幹部們以豐產為由隨意調整徵收額度,早已規定了三年不變。按照剛才所講:去年雖說挖出金娃娃,還是按三年前定下的那個數收提留統籌款。」
「據我看,僅這兩項就已近1000元。再加上其他的各種費用,總計已達3500元。可是,帳單上明白無誤地寫著,農民的純收入只有賣糧款1500元。也就是說:他們白乾一年還倒欠村裡2000元。」
「接著向下說吧!」何處長嘆了口氣:「下面的內容都是應與農民核對后,看是否出於自願,才能判斷是否合法.例如『機耕費』、『修路集資』、『普九教養藉資』、『保險』。但我估計是硬性攤派的。因為農民的純收入僅有1500元賣糧款,他哪還有閑錢做公益事業。此外,帳單上居然還有名目不詳的「活費用」及嚴令禁收的「檢查費」,都應是你調查的重點。」
「這『普九』是怎麼回事?我聽農民常掛在嘴邊。」
「你這大學生大記者怎麼忘了:國家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嘛 。六年小學,三年初中。」何處長的一席話,說得他恍然大悟。「離開學校多年。把這件事忘得一乾二凈。」
「你看,還有什麼問題?」
「我問過村幹部,這些帳目是否已向村民公開。他們說已經有『對帳單』了,並且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還可以隨時找會計查詢。至於在牆上貼的公告,農民看得沒興趣扯走燒火,就無需再張貼了。」還未等一元發問,何處長就截住話頭:
「他們的行為已經違規違法。國家早就由幾個部委發出《聯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須向農民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說著,他從抽屜中找出一張空白卡遞給對面的記者。
一元接過來,看到上面有非常明確的交費內容,而且還有告知的權利和義務。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列有監督、舉報電話。卡的右上角有發放單位的統一編號:「我想,有了它,農民不僅可以知道交費的內容,還有明確的監督權利。」
「只要鄉、村兩級幹部敢於發放此卡,自覺接受監督,就說明他們的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因此,農民將它稱作『明白卡』,也很能說明問題。反過來講,像這種《對帳單》的發放本身就不合法,更何況,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不少地方連這種《對帳單》都不敢發。而所謂無需上牆公布,更是騙人的鬼話。」
一元想起齊副總編問起盧進玖的話,也猛然想起盧志營等人宣稱的只能到村會計那裡偷偷抄出收款內容,以及村會計拿來的《對帳單》,像是剛剛填寫過。就明白了何處長的話:「這兩份《對帳單》可能也是為了應付我,現趕製出來。」
「這都是不允許的。」
「那麼,我還想請教一下,在本省內,農民的合理負擔大約是多少?」
何處長搖搖頭:「由於本省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因此,既不能用一個平均數代表全省,也不能說屋友縣泥山鄉的這種現象無代表性。我們認為:在哪裡發生的問題,就要在那裡得到解決。並且應當不折不扣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大政方針。」
「你剛才講全省的發展很不均衡,那麼,好一點的情況是什麼樣子?」
「好的地方其實就是鄉,村辦有集體企業.鄉、村所需的『提留』、『統籌』款,基本上就從企業的利潤中支取。農民的負擔一下子減輕了許多。」
記者馬上就聯想到一個問題:「可是,鄉、村幹部把握著企業的命脈,從中撈取的好處就會更多。」
「儘管不排除這種情況,但總是能夠讓農民輕鬆一些吧!」何處長從另一角度來解釋。
另外,他補充道:「在本省內,即便沒有鄉鎮村辦集體企業,農民的年交『負擔』也應當在180元左右。超過200元都算有問題。像這種僅『提留』、『統籌』款兩項就超過500元,應當說是不可思議。」
「難道你不認為是極為嚴重嗎?」記者對處長所做的「不可思議」緊追不放。
「是否構成『極為嚴重』,等你與農民核對完,我再得出結論也不遲。」說完,何處長抬腕看了看錶。
一元知道該走了。起身告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