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剝絲抽繭還是看不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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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6
142.剝絲抽繭還是看不出端倪
又過了近半年的時間,靳欣力終於接到了漂淼市中級法院的通知:可以來院里查閱曲德云故意殺人案的案卷材料,以及到看守所會見在押的被告人。
屈指算來,捕后預審兩個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兩個月,加上中間傳遞環節,這個案子沒有耽擱更多的時間。靳欣力問一元:
「你是打算陪我一起去漂淼,然後分頭進行調查,還是等到開庭時,再拉著記者們去旁聽?」
「我很想陪你去。但首先時間不允許,這幾天手頭有一批稿子要抓緊處理。其次,作為記者去採訪調查,那些部門完全有權以案件還未審結而嚴詞拒絕。如果私下找朋友去問。還不是說了不算,算了不說。」
「那就讓我帶著曾昀先去。拿到公訴書再會見被告人,基本掌握了證據材料,我們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一周過後,靳欣力回到省城,將記者們請到律師所的會議室,將了解到的證據一一列出。記者們看了,無不感覺是個新聞報導的好題材。
在所有的材料的前半部,對曲德云攔車,追趕;黃懷寧超載、闖卡,被警車追上;曲德云要帶走嫌疑人「小嫩雞」,由於警車已壞,只能由兩個刑警先押著她先走而將黃懷寧及其他四名女人扔在路上……對這些情節,雙方都能認同。至此,辦案機關毫不否認,曲德云是在正常執行公務,黃懷寧既違反了道路交通行政法規,也妨礙了刑警的執行公務。並且,曲德云將司機及四名乘客扔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霏霏細雨中,雖然在情理上欠妥。但是從偵查工作的角度考慮,也無不當之處。司機黃懷寧見員警要開走他借來的轎車,撲上去攔截,這個事實也能確認,並且其心情讓人同情。但是,發生在後面僅有一兩分鐘的事情,公訴方的指控、被告人的陳述,甚至幾名目擊證人的證詞,有著天壤之別。
按公訴書所指控的內容,與高義仁副局長對記者們以閑聊口吻講述的情節完全相同。所描繪的是這樣一個場景:
……當曲德云讓刑警王強把「小嫩雞」從左側推進後部車廂,並用手銬將她的一只手銬在車門上方的扶樑上,王強只能從「藍鳥」車的後部繞過去,想從右後門鑽進車廂時,曲德云已經坐在車廂前左側的駕駛員位置上,點火打著車掛上了一檔,黃懷寧從前左方撲過來,用手扒著搖下玻璃的車窗哀求說:
「大哥,饒了我吧!千萬不能扣車。不然沒法向車主交代呀!」
「滾開,別他媽的妨礙老子執行公務。」曲德云邊駕車邊掰他的手。
「說啥我也不能鬆手。」
曲德云一征直拳打在司機的臉上,使他被迫鬆開手,但在汽車已經向前移動時,黃懷寧爬起來再次扒到車窗上。
「他媽的,你要我死呀!」
「有本事就軋死我吧!」
「你妨礙公務,軋死也是白軋。」說罷,曲德云腳踩油門使車向前驅動,黃懷寧的身子斜拖在門側行了約有三四十米。曲德云見狀,右手扶方向盤,左手伸出窗外,揪住黃的頭髮向車門上撞,直撞到司機無力地鬆開手,然後向外一搡,黃懷寧的身體在車速的慣性甩動下。向後仰面倒在柏油路面上。
聽到「咚」地聲響,曲德云停車下來,還不解氣地用腳踢著司機。嘴裡罵道:「裝死呀!」後來在幾個女人的苦苦哀求下,才把黃懷寧送到醫院搶救。這一切事實,主要依據的是被銬在車內的胡愛蓮(即「小嫩雞」)的目擊詞言。
公訴書迴避了醫院由於只注意處理外部創傷,忽略、延誤了對顱內珠網膜下腔出血的及時搶救這一情節。他們簡單地引用了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及法醫院解剖做出的結論。「死者系受到外力的撞擊,造成機械性損傷……最終導致死亡」。
由此,公安書認為,被告曲德云身為公安民警,雖然在執行公務時,有權糾正司機的違章行為,但在受到司機黃懷寧的妨礙和干擾時,受權力意識的支配,萌發了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動機,並且已經實施了加害行為。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惡劣,民憤極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嚴懲。
一元看完后,平靜地說:「公訴書迴避了黃懷寧與曲德云的妻子有染,致使曲德云有可能挾私報復的犯罪動機。」
「這樣寫就會牽扯到黃懷寧與金枝的個人隱私,說明檢察官很聰明,不願為這件事裹進舉證困難的民事糾紛當中。」曾昀的反應很快,立即悟出了其中的原因所在。
靳欣力點頭稱是。並表示:「應當說,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否則,一旦扯出姦情糾紛,法庭即不公開審理。你們記者也就無法到庭旁聽了。」
「哦,也就沒有辦法為你站腳助威了。」沈光半開玩笑地為靳律師的感嘆做了註釋。
「我們再看曲德云是怎麼說的。」路嫻急著要摘開這個謎底。
靳欣力翻開卷宗,拿出了會見被告人所做的談話筆錄。按照曲德云所的情況,又是另外一種情形:
……「柳林」警車追上已停下來的「藍鳥」轎車,曲德云看到了一個男人拉開車門向路旁樹林奔去的背影。按道理,應當立即趕過去揪住這個肯定是司機的男人,質問他為什麼要闖卡。同時,對有可能是走私的汽車進行全面檢查。如行車執照,發動機缺號牌照等等。但是當發現女人當中的「小嫩雞」之後,尤其是注意到她慌慌張張躲避的眼神,他把注意力轉移到這裡。
除了盤問,曲德云還要求她把身上所有攜帶的東西都掏出來,放在警車的發動機蓋子上。當小坤包里的東西倒出后,他從中翻撿出兩個還未拆封的避孕套及一個扁扁的錫紙包。當然,還有已被熏得焦黃的煙嘴。「這點『粉』有十幾克?」曲德云用輕鬆的口吻問道:
「別喲,嚇唬人了。哪有那麼多,才四五克。」「可能是『小嫩雞』怕說多了會受到加重處罰,脫口就承認了是毒品海洛因。但她立即意識到自己的失誤,馬上推卸道:「這不是我的東西。是今天中午一個小姐妹借我的化妝盒時,用完隨手塞進來的。」
「你編瞎話的本事還沒有練好。」曲德云用嘲弄的口氣逼問:「既然不是你的東西,怎麼知道是『白粉』?又怎麼知道只有四五克重?」
「那,那;那我是在順著你的話說。」
「少啰嗦,跟我們回隊里去。」曲德云不再訊問,讓王強把她銬起來,塞進「柳林」警車。
「曲隊,這輛車又打不著火了」。王強從駕駛室探出腦袋喊道。
曲德云把臉轉向「藍鳥」,想讓司機開車送他們三人先回檢查站,正好可以盤問剛才闖車的原因,順便把走私車也送回去。然而,司機大概是在上廁所,喊了幾聲也不答應,本想讓女人們去找,但又感到不妥。儘管這些人有可能是賣淫的「雞」,男人的什麼地方沒見過?但這樣做還是不好。於是隨口問女人:「司機叫什麼,是哪個單位的?」
「就知道姓黃,在市裡幹個體出租。」女人答道。
「你讓他站在這裡等著,我們先開車回去,一會兒就來接你們。」說完,轉身坐在了「藍鳥」的駕駛座上。乘王強銬「小嫩雞」並轉身繞過去之機,曲德云見點火鑰匙還插在那裡,隨手就打著了車,他對王強咸了聲:「我把車頭調過去。」說著,轉動方向盤,車身轉到來的方向,也就在這霎那間,一個身影撲到車頭右側,大約是在右大燈處想攔車。他本能地急踩剎車,但車還是向前竄了一下將人影颳倒。車停住后,曲德云下來急忙問道:
「摔壞了沒有?」
「有點暈」,對方坐在地上,頭向下搭拉,嘴裡嘟噥著。
「走,快上醫院。」他彎腰去攙扶。
「不,不,我自己能走。」顯然是剛才逃避的司機,喘口粗氣,不算很艱難但略顯遲緩地爬起來,眼睛始終不敢曲德云相視。
「你們再來一個人,先幫他擦擦臉上的血,然後陪著去醫院。」曲德云顧不上思索這個人是誰,為什麼總是躲著他,首先考慮的是救人。他對著馬路另一側站著的四個女人喊道。
這樣,其中一個年紀較大的過來,攙扶著傷者鑽進了「藍鳥」車廂。
「後面到醫院搶救的經過,與公訴書及其他證據材料反映的基本相同。」靳律師敘述完后問眾記者:「怎麼樣,你們聽了感到可信嗎?」
「從周圍民警對曲德云的評價,他的描述,符合刑警在處置這種事件時的習慣做法。」一元似是自言自語。
「那四個女人是怎麼說的?」路嫻意猶未盡地追問道。
「她們說的情況,與『小嫩雞』做的證詞出奇地一致。但是,矜持之處也就顯露出來。」靳欣力隨手將案卷材料中的一張現場示意圖攤在桌面上,並用手指點著:「每個人的所站角度不同。看到或聽到的就不可能是相同的。」
「有沒有站在最遠距離內,做出與『小嫩鳥』證詞完全一致的證人?」沈光問道。
曾昀替老靳回答:「按這幾個人的說法:『藍鳥』車停下,他們下來后全都站在車的右側,基本上沒有再動過。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是可信的。因為在車的左側站著,就意味著站在了公路的中央或略偏中央的不遠處。儘管公路上沒有過往的車輛,但人們會習慣性地走向右側,因為這樣非常安全。」
「照這樣看,她們的證詞不僅沒有效力,而且有偽證的嫌疑。」靳律師胸有成竹地分析著:「她們站在『藍鳥』轎車的右後側。而一切經過均發生轎車的前左側。中間有轎車車廂阻擋,她們不可能看到黃懷寧被拖行,因為那時人已處在斜倒狀態。」
「對,也不可能看到曲德云下去用腳傷者的動作。」路嫻的思路顯然是受到了靳律師的啟發。
「更有一個事實是你們怎麼也想不到的。」靳律師賣出一個「關子」:我先喝杯水吧!見記者們都想驚異的目光盯向自己,這才不慌不忙地講出:「公訴書迴避了一個重要的情節:黃懷寧究竟死在哪裡?安排我們吃飯的民警嗎?」其中那個在法制處工作的任副科長悄悄地向我透露:「黃懷寧死在市第二醫院的牆外。死亡時間是在被車撞傷后的11個小時之後,也就是第二天凌晨兩點左右。而據發現他躺在院牆下的目擊者稱,凌晨兩點發現他時,借著昏暗的路燈,看見他在動彈,目擊者以為這是個醉酒的人,沒有去管。」
「為什麼把他當作醉鬼,難道黃懷寧的身上有濃烈的酒味?一元的腦中有火花閃過:莫非他是酒後行走不穩而摔倒,致使顱內出血最終死亡的?」
曾昀接過話頭又介紹道:「法制處的任副科長有個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告訴他說:黃懷寧被撞的當晚,是被幾個酒氣熏天的傢伙架到醫院,要求醫生放下別人先搶救他。醫生見事不好,撥打110報警。派出所的那個人接報后立即趕到醫院,詢問傷者的名字,儘管那些人口齒不清,但還是講出了『壞老二的綽號』。據死者家管界民警提供的情況:『壞老二』正是從黃懷寧的乳名中演化出來的綽號。」
「這麼說,在曲德云颳倒他之後,黃懷寧不僅沒有立即進入昏迷狀態,而且在後來還有酗酒,打架的經過。」路嫻驚訝地睜大眼睛。
「他的最終死亡時間及原因仍然是個謎。」靳欣力又接著說:「派出所的民警到現場,警告了幾個醉漢和黃懷寧后,見沒有其他異常就回到所里,但這時是在半夜11點半左右。而此後發生的黃懷寧移至醫院的院牆外,沒有任何人或痕迹能夠證明其中是怎樣的經過。醫院的值班護士擅離崗位去睡覺;搶救室內其他患者在輸液時都處於昏睡狀態,值班醫生沒有必要守在那裡,怎麼樣,夠熱鬧吧?」
「目擊者、醫院及民警能夠出證嗎?」一元不無擔心地問。
靳欣力頹喪地搖搖頭:「氣得我真想掐住他們的脖子向外擠出答案。派出所民警說,時間過了近一年,當時也未做出警記錄。憑口頭敘述就不敢保證事件的真實性;目擊者是外省來的打工人員,早已不知去向。即便還在當地,這種農民的腦子裡,裝得都是自私和滑頭。對別人極不負責極不關心,就怕您自己惹麻煩,才不肯為你出證呢!醫院為了遮掩醫生和護士的先職行為,把當時的病歷檔藏起來拒不提供,我有什麼辦法?」
「這些內心冷漠極端自私的傢伙,就欠讓他們在訴訟中嘗到別人不給出證的痛苦,才會有切膚之病。」一元恨恨地詛咒道。
「這些已麻木至極的人才不會幡然悔悟呢!」沈光不無卑夷地說。
「靳主任還搜集到一個證詞,但怕法庭不予採納。」曾昀又道:「據交警支隊事故科的一位警官講:像『藍鳥』這樣的走私車,是在走私過程中先被鋸成兩或三段,以便於裝入箱內運輸。到了組裝地,除了重新焊接、噴漆、布置內裝修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步驟:改裝方向盤和剎車裝置。因為有不少車是從境外偷運進來時,是右舵車。當地採用左行線。這些小加工場只求外觀的漆漂亮和內裝修『唬』人,對改裝方向盤和剎車裝置,無論是工藝還是責任心都不行。這樣的走私車,急踩剎車就會跑偏。」
「照這樣推理,曲德云是在對方撲上來急躁剎車時,由於跑偏而撞倒黃懷寧?」一元頓時明白了靳律師為何在他們進門時,所看到的不似第一次到家后的滿臉晦氣:「老靳,可以說是勝利在望了?」
「晚上去夜巴黎歌舞廳,跳『外通宵』。」沈光興奮地喊道。
路嫻卻冷靜地警告說:「不要高興得太早了。你們比我更有經驗,當地的『土皇上』發起狠來,什麼法律、證據,在他們那一畝三分地都會黯然失色。」
「我說嫻小姐,今朝有酒今朝醉,距開庭還有半個多月,我們先把今天的好心情抒發一下再說。」一旦提起玩,曾昀就興奮得手舞足蹈。
「你們去吧!我晚上還要去看看父母。」極為遵守作息時間的一元推辭道。此外,他對與其說震耳欲聾不如講震得五臟六腹都要吐出的重金屬音樂實在是接受不了。
「那我們選個咖啡廳坐坐?」路嫻善解人意地建議著。她了解一元的情趣格調。還隨口開了句玩笑:「怎麼,因為有我在,小嫂子會吃醋?」
「我確實要回父母家。」說完,他用異樣的目光流覽一下路嫻的臉龐。平素,只把他作為得心應手的工作同伴,並敬佩她的能力和正直。但從未對她的單身這個私生活問題予以特別留意。
大家都熟知他的性格,沒有人再去強求。
開庭的時間終於快到了。
一元等記者於開庭前,趕到漂淼市中級法院的研究室,提出了現場攝像、錄音、記錄的採訪請求,研究室主任不敢做主,在請示了院長之後答覆:可以在現場拍攝和錄音。但若發稿或播出,文稿或盒帶必須經院里審查通過之後,才能向你們的各個單位部門主任處報送。
見記者們表示尊重法院的意見,研究室主任鬆了一口氣,中午留大家在法院的小食堂吃工作餐,說是「工作餐」,但還是能看出來是特意準備的。飯菜內容豐富,檔次不低。只不過沒有酒水。這倒符合一元的胃口。邊吃邊聊,不知是研究室主任有意安排還是恰逢刑庭的龔副庭長從這裡經過,被主任拉進來后,向在坐的眾記者做了介紹:「明天開庭時,由龔庭長擔任審判長。記者朋友可不要為難他喲!」
沒有想到,這句玩笑話倒把龔庭長說嚴肅了:「我沒有什麼需要照顧的,法律規定該怎麼審就怎麼審。充分保證控、辯雙方的權利。」
一元問道:「我在省高院看過你們的簡報。其中提到了摸索著審判改革的經驗,準備試行『控辯式』。明天這個庭是否會採用呢?」
「對。這樣對記者來說,聽起來可能會比『糾問式』更精彩。」
「其實,我倒認為。這樣也許會更多地保護被告人應當享有的那份權利。」
「那麼我明天可能只是一個起調節、調控時間的裁判。」
「這就更加顯示出你對整個庭審過程中的駕駛能力了。」
兩人的一問一答,使了研究室主任之外的所有記者都遁入云中霧裡,對他倆融洽的談聊不知所云。路嫻更是迫不及待,當龔副庭長剛告辭離去,一把扳過一元的肩頭問道:「你們說的『控辯』和『糾問』是什麼意思?」
一元沒有立即正面回答,反問她:「你聽說過縣太爺坐在大堂上,對著被訊問人拍著『驚堂木』大聲喝道:『還不從實招來,小心大刑伺侯。』這樣的審問方式嗎?見她點頭承認,就說下去:這就是『糾問式』。與現行庭審的相似之處在於由主審者主動發問,要求被審者承認有罪或辯解自己無罪。而『控辯式』則由檢察官方代表國家行使公訴職能,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種罪行;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針對指控提出自己有罪、無罪、罪輕、指控的此罪而是彼罪進行辯解。雙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出示各種相關證據,提出辯論意見。這時從法官處於中間位置,他憑雙方的唇槍舌劍,他只是在最後審查哪份證據成立,哪份證據不能採信。做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法官不去主動『糾問』被告人。」
「這麼說,法官不能像過去那樣,與檢察官坐在一起逼問被告人了?」沈光馬上明白了。
「現在這種時候,讓法官放下『大爺』的架子,僅僅充當一個像龔庭長所說的『調控時間的裁判』,他們能夠接受嗎?」路嫻心直口快,毫不顧忌身旁還有個同樣是法官的研究室主任。
主任倒是沒有在意,充滿信心地解釋說:「將來,一旦修改訴訟法,法官就必須依照法律程式履行自己的職責。至於心理上能否承受,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想會很好接受的。」
「只怕是路嫻所形容的『大爺在上』的意識,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不會磨拭乾凈。」一元若有所思。
「但無論怎樣,時代前進了,逼著法官也要跟上民主化法制化不斷完善的進程。明天的開庭,也許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呢!」主任說道。
開庭前,一元突然想起來,何不到市檢察院拜會一下曾經為李彩蓮案子採訪過的法紀科馮科長及助理檢察官小李。時隔多年,他們的職務可能都有變化。在潛意識中,他想通過此行探索到公訴方究竟為何要把民警送上法庭,並請求嚴懲的這個「脈息」。
馮副科長已提拔到院政治處當主任,正在開會抽不出時間,聽傳達室說張記者來了,讓小李出來迎接。李檢察官已是控申科的副科長了。見到老朋友及隨同的記者,他非常熱情,將一行人請到自己的辦公室,當聽說記者們是為旁聽曲德云案而來,隨口說了句:
「這個黃老太太,鬧得我都沒辦法工作了,幾乎每天早晨都到這裡準時『上班』。你們來之前,她剛走。」
「她鬧什麼?公安局已經把曲德云抓起來了。」路嫻不解地說。
「連威脅帶乞求,非要把那個員警判了死罪,她才覺得公平和解氣。」
一元也覺奇怪:「該立的案立了,又不曾判。她到檢察院的控申部門能鬧出什麼名堂?」
「哪個部門沒有去過?」李副科長一撇嘴:「只不過有人給她出主意:『檢察院一手托兩家,哪邊鬆勁就能監督哪邊。』這也許就是成為我科『編外職工』的原因吧?」
「知道是誰給她出了這麼高唱腔的主意嗎?」沈光突然提出這個問題。李副科長似乎有些遲疑,但在記者看來,他是早有考慮,只不過要擺出這副樣子:
「非正式公開,回頭讓我對證,我可是死不承認。」他半開玩笑地警告后說道:「據不確切的消息:黃老太太曾經給市公安局的何副局長家當過保姆。除此之外,老太太鬧得整個漂淼市上上下下形成了一個概念,殺人抵命,欠債還錢。」
「是否還有走私販子的推波助瀾?」一元想起檢察站的刑警小劉透露出來的資訊,問道。
「我只能說,起訴科是根據那些證人提供的證言而提起公訴的。其他各種促成原因,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真實可靠。尤其是來自『上面』的精神咱就更不了解啦。」李副科長把指向天花板的手放下后,伸過來改做握手狀:「馮主任說了,中午他一定要請大家吃飯。現在工作太忙,不能再陪你們。抱歉了。」
走出檢察院的大門,記者們似乎都明白了此案的背景,但又都不知道究竟哪個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