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死者就是那個姦夫

本章節 4089 字
更新於: 2022-07-06
141.死者就是那個姦夫
一位警官不得不披露出眾人剛剛聽說的內情:「那個開小車的司機,就是老曲在家撞到的姦夫。這樣一來,無論公安局裡面還是外面的社會,都對此極為敏感。至少在檢察院那邊,就已傳過話來:不排除報復殺人的可能。而且,政法委、市人大、檢察院都在關注,誰在辦案中有同情、通融的表現,馬上就會背上循私枉法,放縱在押人員的嫌疑。」
記者和律師不由得在心中倒吸一口冷氣。
路嫻忍不住冒出一句抱打不平的話:「姦夫破壞他人家庭,嚴重傷害一位刑警的感情,現在倒成了萬人可憐的受害者,而恪盡職守的優秀警官,反而成了任人唾罵、挾私報復的殺人犯?」
一位警官哂笑道:「小姐,我們的心情跟你一樣。可是,法律不能讓位道德。」
「法律不能讓位道德。」一元重複著他的話。但又堅決地說:那麼,就應當用嚴謹、公正的法律還事實的本來面目。
然而,記者和律師都注意到:這些為曲德云出資儘力的同學,對記者和律師的情緒並未受到感染,反倒有某種不以為然的態度。更讓一元吃驚的是:回到賓館休息時,沈光不無擔憂地提示道:
「他們當中不會有裡外做好人的『雙重間諜』吧?當了十來年的記者,這點直覺還是有的!」
「但願不要出現這種情況。」一元也有一種說不出理由的同感。他打個哈欠:「明天,我們與律師分頭行動,可能會搞到更多有價值的材料。」
見到了老熟人,政治處劉副主任十分熱情地張羅著端茶倒水。同時也對路嫻、沈光等人打趣地說:
「真得感謝張記者,把省里最漂亮的女主持人,最瀟洒的男記者引到我們這個小地方,可以說是蓬蓽生輝。我一定會盡地主之道,晝量滿足你們提出的所有要求。」
這種熱情漾溢感染了在場的所有記者,路嫻毫不客套地提出:「我們能否到監所里採訪正在被關押的曲德云?」
這句話讓劉副主任的臉上頓時晴轉多云。但他很快恢復了剛才的笑容可掬:「張記者常跑公安機關,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們不是一般的記者,又專程為我們民警的事情採訪。我會向局領導強調這種特殊性,爭取他的同意。」
「那我們是否可以先去採訪高局,請他談談程式上的一些細節問題。」一元不失時機地跟著提出新的要求。
「你的消息很靈通。」劉副科長恭維道:「剛到漂淼,就知道高義仁的最新情況。好吧!我馬上打電話聯繫。」他抄起電話,連撥兩次都聽到佔線的盲音:「你們先喝茶,我到值班室用『專電找他。』說完轉身出了門。」
近二十分鐘后,劉副主任回到辦公室,表情較之剛才的熱烈現在略顯凝重。他首先轉達了局領導的指示:「鑒於曲德云涉嫌故意殺人,現正處在捕后預審階段,其身份又很特殊,新聞記者的採訪會對他的心理產生很大的影響。為保證預審的順利進行。也是由於監所對會見在押人員有嚴格的規定,所以不能滿足你們的要求。」他注意到記者們的失望。又說道:「高局認為:案件未經過審判,接受採訪不太適宜。」當看到一元等人都已表現出絕望的神情,才微笑著說:「高局將你作為他的私人朋友,歡迎去見面聊聊。」
「他們」。一元把手對著路嫻、沈光等人在半空劃了個圈:「能與我一起去嗎?」
「當然可以」。劉副科長滿口答應:「我去找車,監所及法制處在郊外,高局的辦公室也在那裡。」
向外走時,路嫻扯了一元一把,悄聲問道:「法制處都管些什麼?」
「所有的報請逮捕,移送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都通過這裡向檢察院送交。另外,它還代表公安局參與行政訴訟。」
「這麼說,他們對所有案子都要把關。」
「差不多吧!」一元說:「不過,派出所由自己調解處理的案子就不必經過這裡。」
說話間,警車徑直把他們送進監所的大院,停在監區外的辦公樓前。
許久未見,高義仁的臉色紅潤了許多,也顯得比以前和善些。「老朋友了。」邊說邊拉著一元的手將他們引到自己的辦公室。
寒暄幾句后,一元開宗明義地講出來意,同時用目光緊盯著對方,似乎在告訴他:「我在為你們的民警是否蒙受不白之冤而奔忙。你這個副局長不應當袖手旁觀吧?」
高局肯定已經讀懂了記者眼睛里的內容,回到自己寬大辦公桌后,用一種超然的態度表述著:
「死者叫黃懷寧,是本市一名個體計程車司機,讓我說:他的死是老天爺安排的,攔都攔不住。記者朋友可不能把我的話對外披露呀!」戲謔地正告后,他又道:「漂淼市在那條小路上設卡盤查,主要是針對日益猖獗的走私汽車。姓黃的平時開一輛紅色兩廂『夏利』車跑出租,即便闖卡,一般的情況下,民警也不會把它看成走私車而非要追蹤。可是,那天叫計程車的偏偏是五個女人。超載,在這個地方司空見慣,他不擔心交警的處罰,而是舊的兩廂『夏利』一下裝五個人實在是困難。正巧,他的鄰居上夜班,就把單位新買的排氣量2.2升的『藍鳥』借出來。實話實說,這輛黑色『藍鳥』就是輛走私車。」說到此,他喝了口茶,又掏出香煙,讓給記者。一元和路嫻擺手謝絕,沈光及路嫻帶來的攝像師每人拿起一顆煙。
隨著裊裊飄起的清煙:沈光插問道:「那五個女人去幹什麼?是否去做違法的事?」
「五個人都不是本地人。憑我們當刑警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雞』,並且還『吸粉』。但是,在沒有抓到『現行』之前,不能隨便下結論,你說是吧?」見沈光點頭同意,高局又接著講:「當時,如果司機按要求停下來接受檢查,至少不會把命丟了。可是,他不知道攔車的是刑警,很怕被交警攔住扣車。因為車是借的,當晚必須歸還。他還怕被治安民警盤查。一旦車上的『小姐』被扣下,他的聲譽就會受影響。平時,黃懷寧總是吹噓『坐我的車最保險』。因此,回頭客很多。那麼,他不得不冒險闖卡。加之自信認識不少民警。即便事後被找到,也能很快擺平。以上情況,都是預審員從五名乘車婦女嘴裡問出來的。」
「高局,據我們了解:五名婦女中,其中一個綽號叫『小嫩雞』的人,曲德云當時讓她掏出身上攜帶東西,發現小坤包里有大約五克海洛因。這個情節不知你們是否掌握。」
高義仁臉上掠過一絲不易被察覺到的陰云但又馬上散去:「這個情節也得到確認。後果,治安處已對她進行罰款處理。」
「這麼說,曲德云的執法行為沒有任何錯誤?」
針對記者把話題向這方面引導,高局有他的思路和方向:「我們自始至終都沒有否認:曲德云是在履約一個公安民警的職責。只不過,有些情形發生了變化,或者叫做產生了疑點。」
他見記者們豎起耳朵,卻又把話題拉回到剛開始定下的基調:「那天,倘若是別的刑警,或許就不必馬上去追,因為認識他,可以回到市內再去找。偏偏遇到了不認識的曲德云;假如老曲聽了刑警小劉的建議,也就放棄了。偏偏遇上辦事認真的曲德云;破舊的『柳林』警車追不上性能良好的進口車也就罷了,偏偏黃懷寧懷疑轎車在漏油,停下來檢查,讓『柳林』警車攆上了。黃懷寧要是心中沒懷鬼胎,向曲德云講清楚闖卡是怕扣車,老曲決不會再為難他。偏偏遇到的是搞了人家的妻子的員警丈夫,姓黃的嚇得躲在路旁的樹后不敢露面。當見到老曲開動『藍鳥』,甩下他們向回走,黃懷寧急了撲到車門旁去搶方向盤,想讓車停下來。但是被老曲掰開手,並給他一拳。打倒的瞬間,加上轎車提速的力量,向後仰摔在路面。由於他的臉被反光鏡刮破了流不少血,送到醫院搶救時,只處理表面而忽略顱內,造成延誤直至死亡。總之,我個人認為這起案子是由一系列的巧合引發的一系列不該發生的事情,卻又發生了。」
「按你所說:曲德云不是故意殺人,而是意外事件。」路嫻追問道。
「不能說是意外,而是有故意傷害的動機和行為。」他把臉轉向一元:「我說得符合法律規定吧?」
「你個人否定了『故意殺人』我很贊同。但能否構成故意傷害。在沒有看到確鑿證據之前,我還不肯肯定。可是,連你都能通過記者證據否認了故意殺人,為什麼還以此罪名對曲德云報請逮捕呢?」
「這些話就不好多講了。總之,是受到了一定的壓力。既有上級領導機關也有社會輿論。小小的公安局可是抵擋不住。」
路嫻又忍不住了:「局長,一個民警的政治生命,不能因為社會上的說三道四就這樣毀了。並且,他是你們局裡的人,判了重刑,社會上又怎麼看公安局和民警隊伍?」
「更何況!公安機關在偵查辦案期間,不應受外界的任何干擾。當然也就包括政法委和『人大』。以及社會輿論了。」一元也正色闡述道。
「對記者的仗義直言,我個人同時代表局裡表示真誠的感謝。但公安局在漂淼市不是高高在上的街門,而是受各方制約的一個政府職能部門。真正做到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辦案,在基層恐怕不是那麼容易。那麼,我們執法中的一些不嚴格,不盡人意的地方,還得請上級領導也包括你們這些握有輿論監督大權的名牌記者給予諒解。」說這些話時,一元發現,與幾年前他那副局長少爺的驕奢脾氣截然相反,如今的他誠懇而又謙虛。以至謙恭到令人起疑。
回到賓館,他與沈光共同分析內情和高副局長的態度,便把自己的感覺和疑惑講出來。
「我猜,他的脾氣並沒有消除,只不過要看在什麼環境中對什麼人。」沈光的分析令一元佩服得五體投地。
「對呀!目前的情況是:他對認定曲德云涉嫌故意殺人有著自己的看法,但左右不了上面非要給曲定罪的意志。他又不想得罪記者,所以用私人朋友的口吻透露出案卷中的部分細節,但又不能交代出真正的背景。」一元依照沈光的思路,頭緒逐漸清晰起來。
正在這時,同樣去那座院落,找預審處諮詢律師是否能夠會見在押人員的靳欣力和曾昀垂頭喪氣地推門進來。
「要是在外國,員警剛一抓人,律師就立即趕到了。員警的訊問哪敢有違法之處。現在,員警怎麼問的,是否有打罵體罰、誘供逼供,家屬和律師一點都不知道。」靳欣力發著牢騷:「非要到開庭前才能會見到被告人。刑事案件的辯護,窩襄透了。」
「你們律師終歸還能有機會走進看守所會見被告人,記者卻永遠得不到這種機會。」他安慰道。說話間,回想起在高義仁的辦公室向窗外眺望時,能夠看到監區內一排排監舍的房頂以及瞭望塔上警戒的武警哨兵。然而,由鐵柵欄阻斷的門窗內,在押人員每天的生活,畢竟是被神秘莫測的紗布所籠罩,讓人越發充滿各種猜想卻無法窺到真實的情形。
他多次到公安機關的各個部門通行無阻地採訪,卻從未走進過森嚴的監區,與其他各部門的民警談起此事。不少工作多年的民警也有同感,據他們說,押送涉案人員到監所,只能在收押室外止步。即便是每天提訊的預審員,矯健的步伐也是到此為止。因此,看到律師手持律師所的專用介紹信及紅色律師執業證書能夠越過武警哨兵看守的警戒線,進入到監區裡面,引起過他的羨慕和忌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