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法律事實都能通過交易形式獲得,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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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110.法律事實都能通過交易形式獲得,真可怕
又過了一段時間,靳律師的論文在省法制報發表后,果然如約將一元請到市裡一家豪華的娛樂城,同時還邀請李少剛坐陪。當酒過三巡之後,靳律師話匣子打開了。
「對這個案子,我一直憋著口惡氣。最近,通過各種渠道將裡面的來龍去脈已經摸個一清二楚。」
「即便你不去摸,我們不是也都能分析出來嗎?」記者對他的舉動不以為然。
「那你是否知道現在他們是如何分10萬元的戰勝品嗎?」已有幾分醉意的靳律師掰著手指說到:「如果沒有你一元大記者的介入,他們原來的胃口是30萬元。其中,20萬元被建材公司拿去平帳;剩餘的10萬元做為檢、法兩家的辦案經費。至於個人從中能夠得多少,則是不會公開的秘密。」
「能夠造成今天的局面,主要是你這位大律師的調查取證、出庭答辯,據理力爭。記者也不能包打天下。」一元並非轉為恭維律師,他講得實心實意。
「我有幾個地方不明白。」李少剛首先端起酒杯敬了兩位后,提出了問題:「除了已經知道的建材公司交定金后賴帳,並把我的錢划走,為什麼要把客運站也拉進來?」
「道理很簡單,他們將全縣所有與你發生經濟往來的單位進行查找篩選,偏偏只有供銷合作社尚且符合條件。而供銷社名為集體性質,實際上至經理下到職工你貪我占,你搶我拿,硬是將其全部財產掏空而解體。客運站曾與供銷社有過相互借貸關係,這種債權債務關係在供銷社解體時應當清算完畢.但為了能夠把你拖進訴訟,也只得湊和著用。對他們來說,好在一切由法庭認定。」
「在庭審前,你已經查閱過工商機關的企業登記.開庭時,也指出兩者並無繼受關係嗎.他們又如何將無法自圓其說的關係捆綁在一起?記者不解地問。
靳律師憤然地訴說道:「滿庭長讓他們補充證據后,客運站買通工商局,硬是塞進了所謂變更手續。而我在第一次查閱時,無權將該檔案封存以保持原始狀態。所以到再審時,對方能拿出新的證據,我卻拿不出更好的反駁證據。法庭認可了客運站行使供銷社的追索權。」
「在這種地方,一切法律事實都能通過交易形式獲得。真可怕。」記者不無恐懼地說。
「金錢利益驅動的誘惑力太大了。」律師司空見慣地端起酒杯。「來,再干一杯。」
李少剛又問:「對方為啥能撤訴后再通過申訴而打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