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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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109.再次開庭
十天很快就過去了。章波那邊杳無音信。又過了近一周,靳律師請一元到律師所,商談在另一樁案件中,記者如何行使新聞輿論的權力,使該訴訟能夠公平公正地審理,李少剛也找上了門。
「這是搞的什麼鬼名堂?」他嘟噥說。
「你不要為難他們,這些證據到哪裡去找?」一元半開玩笑地對靳欣力說。
「靳律師,你的信」。律師所的內勤人員將一個牛皮紙信封放到了他的桌上。
「章波縣法院寄來的,快拆開看。」李少剛眼尖,看到了信封右下角的紅色落款。
一元伸著脖子問:「通知再次開庭的時間?」
「客運站撤訴了」。靳律師看后,淡淡地一笑,隨手把信函遞到一元的手中:「金蟬脫殼」。
「那,那我的10萬元怎麼算?」
「依我看,別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一元狐疑地推敲著《准予撤訴裁定書》里的字句。
「你的事很難做呀!」靳律師為李少剛分析道「想要回被裁定划走的10萬元,要麼通過法院內部或其他有關部門,對法院的枉法裁判進行干預,但這條路很難走通。你想,迪邦中院對我們提出理由充分的管轄異議上訴都駁回,對這種只涉及審判業務不涉及違紀案件的事,誰願出面干預?而向章波縣人大、政法委這些法院的直接領導機關申訴,無異於與虎謀皮。另一條路就只能起訴建材公司,這是法院求之不得的。你們看到了:上次開庭時滿庭長迫不及待地問『是否提出反訴』,被我們否定。拋開法院有吃了原告吃被告之嫌,僅僅能收到訴訟費,也是他們巴不得當事人起訴的原因。更何況你一旦提起這個訴,案件又滯留在章波縣及迪邦市。」
「我連自己吃飯的錢都困難,哪有錢去打官?」李少剛愁眉苦臉地說。
而後出現的一系列訴訟過程,讓律師、記者及當事人都彷彿是做了一場夢:
撤訴后的客運站,又向章波縣法院告訴申訴庭提起了再審申請。告申庭定案后,將李少剛及代理律師傳去,僅僅問了幾個簡單的問題便讓回去等消息。十餘天後,收到了再審的判決書,認定供銷社的繼任客運站與剛健裝飾公司雙方都有過錯,判令李少剛給付原告請求返還工程款20萬元的一半。由於對此判決不服還能上訴,剛健公司向迪邦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客運站也以自己並無過錯為由,同時提出上訴。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也就徹底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