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怎麼成了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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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100.怎麼成了第三者
「你先不要著急,好戲還在後面。」靳律師沉著地分析:「從這份裁定書上看,章波縣法院里的確有高人。可不能小瞧他們。至於原準備在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后,進入法庭調查之前提出當事人是否具有參與訴訟主體資格問題,我有種預感。能有這樣的裁定書,他們極有可能也做了相應的準備。據我推測:既然李少剛與建材公司無法形成合同關係,不能當作被告人,把李少剛列為無獨立請求權訴訟第三人的可能性很大。」
「我怎麼成了『第三者』?這『第三者』是啥意思?」李長剛不解地問。
「不是說你成了插入人家婚姻中的『第三者』,而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說得更加通俗些:姓曹的經理與魏校長之間有官司,你雖然沒有同曹經理產生直接的糾紛。但是,法院就會以你與魏校長的合同中涉及到建材公司為由認定你們之間的關係。把你拉進來。曹、魏之間的官司不管誰贏誰輸,你或者幫著魏校長出錢,或者由曹經理退賠你。」
「退賠我?哪有那樣的好事?他們找不到魏校長,說不定編造出個王校長把我拉進去送錢。我看,就是這麼意思。可是我與楚祥小學的業務跟他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呀!」恍然大悟的李少剛喊出來。
一元制止住他的叫喊:「他們再壞,也不至於編造出一個被告人呢?倘若是那樣,章波縣法院就太黑暗了。」
「你不要太書生氣了。」靳律師憂心忡忡地說:「我們認為:儘管老李不懂法,但多年來經商培養出來的直覺,有時還是很準的。所以,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一番話,說得大家的心情又沉重起來。
就在靳律師及他的當事人猜疑之際,章波縣法院又做出一個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舉動。
「一元記者、銀行的人告訴我,被章波檢察院凍結的那10萬元,已被法院強行划走了。」李少剛明知這筆錢已凶多吉少,但殘酷的現實還是讓他更加沮喪。
「不應該呀!檢察院凍結是根據辦案的需要.現在既然已經撤案,又沒有所謂的民事案件原告提出保全措施,這筆錢就應當無條件地解凍發還。怎麼還未開庭審出個誰是誰非,就先強行划走呢?簡直是胡來。」一元生氣又疑惑。
「看看他們的所謂理由吧!」靳律師氣憤地攤開剛剛收到的一份《裁定書》:「他們將李少剛列為『訴訟第三人』.以『先行給付』為由,在檢察院去銀行解封的同一時刻,已強行將款划給了建材公司。」
聽完靳律師的話,李少剛的鼻子一酸,十分委屈地大哭起來,邊哭邊罵:「我他媽的招惹誰了?既沒有跟章波有任何關係,刑事案件成了同案犯;民事案件成了『第三人』;刑事案逼著滿世界找錢還帳,民事案不等開庭就先搶錢送人。這個世道還讓人活嗎?」
「不行,我一定要找他們問問,究竟想幹什麼?國家的法律到他們的手裡是怎樣執行的?」一元一拳砸在辦公桌上,震得電腦的「滑鼠」像「蹦極」似地飛出去又讓電線拉回。
一元第二次到章波,在縣一級法院採訪,可以省掉許多的接洽手續。面對院門大敞的法院他昂然走入,正好遇到一個身穿藏青色法官制服的人。記者按照《裁定書》上籤屬的承辦人姓名客氣問道:「請問滿宏法官在不在?」
「在,就在那間掛經濟庭牌子的辦公室里。」那人不但沒有冷漠地盤查陌生人的來由,反而熱情地指引著去向。記者注意到:不僅是對一元這樣穿著打扮的人。即便是當地的農民,進法院的大門也未受到任何人的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