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師生的距離無限趨近零 (1)

本章節 10984 字
更新於: 2021-06-14
  羽瑄對我下戰書的那天晚上,我一如往常地騎機車回到公寓。
  直到現在腦袋冷卻下來,我才感到羞愧難當。我身為一個成熟的社會人,竟然腦袋一熱跑去跟女高中生因為輕小說而決鬥。
  用輕小說決鬥倒也不是最大問題,最丟臉的地方是,我不是以自己的輕小說和羽瑄決鬥,而是用我最喜歡的輕小說。
  明明要跟人決鬥,卻假借他人之手,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如果要用輕小說決鬥,我至少要用我自己的作品,不然就只是個狡猾的大人。
  我當年寫得最好的作品《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一部揉合了輕小說創作、擂台賽、死亡遊戲的作品。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每個角色都是燃燒自己的生命去寫輕小說的。
  但那充其量是過去的我所寫的作品,不能代表我——現在的我。
  自從發生了那件事,我再也寫不出《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的續集開始,我雖然繼續在業界苟活,但輕小說的寫作能力卻一落千丈。
  我之所以執意與羽瑄對決,或許是因為想找回當年的榮光吧!《迷輕》這本書確實是我的啟蒙,但老實說我連這本書的細節我都忘了大半了,不然我剛剛也不需要重看第一卷。
  剛剛抵達我家樓下時,從窗戶處看見客廳的燈亮著,因此進門之前,我從公事包拿出摺疊傘,萬一是小偷的話還可以充當一下武器。
  將鑰匙插進鑰匙孔擰個一百八十度,甫開門,便看到一個女孩子的身影從廚房緩緩走出門關,以女性來說不高不矮,手中提著一把沾滿黏糊糊的血液的廚刀。
  「老哥,歡迎回來。」
  「喔!」
  眼前的少女身穿臺灣女生標配的小背心和真理褲,露出吹彈可破的大腿和漂亮的鎖骨,頭髮收攏到後頭綁成一束短短的馬尾,可能是因為在煮飯,小巧的臉蛋上還有點紅通通的。
  她正是我的妹妹——陳芷欣陳大人。
  妹妹的形象,特別是那標誌性的那撮短短的單馬尾和纖瘦的身段,會讓人聯想到《◯◯◯のポニーテール》裡面的鈴◯奏。可惜她是妹妹,不是弟弟。
  看到是妹妹之後我把雨傘收回公事包。
  沒錯,我是有妹妹的。有人說那些喜歡妹控文的人基本上都沒有妹妹,正因為沒有妹妹,才能寫出無敵的妹控小說。
  要毀掉一個妹控作家很簡單,只要告訴他「你的弟弟其實是女扮男裝的妹妹喔~」,他的信仰就會當場崩塌,再也無法直視以前寫過的妹控文了。
  所以我從未寫過妹控題材。
  自從我搬出公寓獨居以來,芷欣有時候會來我家玩,順便打個掃做頓飯。但芷欣現在加入了羽毛球社,因為放學之後要留下來訓練,我已經很久沒見過她了。
  你們可別妄想什麼通勤妹妻什麼的,沒那種事,三次元的妹妹就只是妹妹而已。
  此外,芷欣也是我學校的學生,雖然我沒有教她。
  「老哥,我幫你拿一下公事包吧!」
  「恩。」
  我把公事包遞給芷欣之後彎下腰,準備鬆綁鞋帶。忽然,芷欣的手伸向我的後頸,好像拿起了什麼。
  「老哥,你身上怎麼會有別的女人的頭髮。」
  嚇得我趕緊抬頭。芷欣俯視著我,讓我心臟驟然停止跳動。她還提著刀耶!
  「⋯⋯等等,妳聽我解釋。」
  超可怕!
  我回想起在羽瑄突然走到我耳邊吹氣那一幕,頭髮可能是那時候掉下來的吧!
  刀光一閃,妹妹的刀刃劃過我的臉頰,我蹌踉一下伴隨一聲驚叫應聲倒地。我摸了摸臉,還沒來得及感覺疼痛,溫熱的鮮血已經噴湧而出沾滿了我的手掌,我滿臉恐懼地看這眼前這位被稱為妹妹的生物,她還喃喃地說著「哥哥你這個大騙子⋯⋯」我後退一步摸上門把想要逃出去,但因為太過慌張忘了怎麼開門。就在這時,妹妹將廚刀高高舉起,用看蟲子一樣的眼神瞪了我一眼,以一句「哥哥,來世再見吧!」準備為我短暫的一生作結。情急之下我大喊:「刀下留人,妳殺了我就不知道狐狸精是誰了。」沒想到面對生死關頭我竟可以如此厚顏無恥!妹妹聞言停下了即將落下的審判之刃,但轉瞬又說:「狐狸精是誰已經無所謂了,既然生不能阻止哥哥變心,那我們殉情,以死來證明我和哥哥之間永恆的愛戀吧」鋒利的刀刃刺穿我的胸膛,妹妹在我耳邊輕語道:「哥哥,我很快就會來陪你,不管是上天堂下地獄我們永不分離。」於是我們一起轉生到異世界當一對外掛兄妹⋯⋯
  「不要露出一副很害怕的表情啦,我會受傷的。」
  芷欣的一句話把我拉回現實,她滿臉困擾地看著我。抱歉,剛剛那三百八十七字是我作家病發作,在腦子裡即興創作的段落——絕對不是為了混字數。
  「妳真的沒有打算捅死我嗎?」我問。
  芷欣嘆了一口氣,晃了晃手上的廚刀說:
  「笨蛋老哥,你在說什麼傻話?你在外面有女人我高興都來不及了,所以老哥你終於處男畢業了嗎?」
  「不,我沒有⋯⋯不過芷欣啊,妳剛剛那下讓我想到了一段很棒的輕小說劇情,妳要聽我說嗎?」
  「我不要,你不經大腦靈光一閃想出來的劇情八成都是垃圾。」
  芷欣這句話讓我好受傷,難得我第一次打算挑戰妹控文。
  芷欣並沒有病嬌屬性,頂多是輕度毒舌,而且我把她惹毛了的時候會打我而已。
  雖然她現在是個人際關係正常的現充,不過她曾經是個了不起的中二病喔,小時候還對我說:「以吾腥紅女王之名,共汝立下誓約。」真是懷念,我那個時候騙她說誓約就是結婚的意思。
  我們回到客廳開飯,今天的菜很豐富,有蒸魚、番茄炒蛋、螞蟻上樹、三杯雞和一盤青菜,我妹還貼心地給我準備了三盒隔夜飯——正確來說是多到只能留隔夜飯了。
  剛剛妹妹的刀上沾滿血大概是因為切魚吧,我平常做飯用冷藏肉又不會有血。
  「芷欣,妳也做得太多了吧!」
  「你管我,我久違來一次高興就做多一點。」
  「我記得妳之前還罵我經常吃隔夜飯不健康。」我平常做飯都是一口氣做四餐留起來。
  「你不吃我就帶回家去。」
  芷欣說完夾了一塊番茄給我示意我不準挑食,明知道我最討厭番茄了。
  根據我身為作家的鑑定之眼,她今天做那麼多菜的原因有兩個可能性:一,她心情很好、二,她心情不好。
  所以我選擇閉嘴,默默地把酸溜溜的紅色物體塞進嘴裡。
  我把今天跟羽瑄展開少年漫畫中對決的事情經過,一五一十地告訴芷欣。
  「老哥,那個羽瑄到底是怎麼樣的人啊?」
  「一個問題兒童。」
  在班上看來是一個憂鬱的文學少女,也不太跟其他同學交流的樣子。實際上跟她說話,才知道她是一個喜歡捉弄老師的熊孩子。
  「話說原來老哥班上的學生是那個白櫻啊!真好啊!又收服了一隻天降系美少女,還是個網紅。」
  「我對學生也沒有興趣,論破!好了,吃飯吧!」
  我一邊說,一邊夾了一塊雞胸肉給芷欣。話說收服是什麼?人家又不是神◯寶貝。
  「你騙人,明明就寫了一堆幻想跟女高中生親親我我的小說。」
  「那是二次元,妳不要跟三次元相提並論。」
  「好好好,知道了,笨蛋老哥、輕小說男主角、教師失格。」
  芷欣不滿地嘟嚷著。教師失格⋯⋯我失業了妳要養我喔!
  現在盤子上還剩下唯一一塊雞腿,我看準時機伸出筷子,誰知道妹妹用筷子把我那雙筷子格檔開來。
  「這是對跟天降系女角色胡亂立旗子的哥哥的懲罰,這塊雞腿沒收了。」
  芷欣說了一番歪理毫不客氣地搶走我的雞腿,接著用筷子指著那盤沒怎麼動過的青菜,示意我吃那個就好了。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會挑食,不用妳管我啦!
  「話說《迷輕》啊,真懷念。」
  「我也很懷念腥紅女王,什麼時候再度降臨人世啊?」
  「你再說那個,我下次就不來你家做飯了。」
  「抱歉。」
  「說起《迷輕》,你什麼時候續寫一下《輕小說之巔》,你最近那本什麼被女高中生包養當小白臉的書,連我都讀不下去。」
  「要妳管。」
  「如果我是《輕小說之巔》的忠實讀者,我肯定對笨蛋老哥失望透頂。」
  「不會有那種人啦,過氣作家的過氣書,沒有人會期待的。」
  「⋯⋯我會期待啊⋯⋯」
  「妳說什麼?太小聲我沒聽清楚。」
  「我說你是笨蛋。」
  因為想結束這個沒什麼營養的話題——主要是我不想再提起《輕小說之巔》了——我才想起不知道為什麼電視沒開。正當我在散亂的報紙堆中尋找遙控器,我妹妹突然開口:
  「笨蛋老哥,能幫我一個忙嗎?」
  「幫我的妹妹取出橡皮擦嗎?」
  「我可以揍你嗎?」
  芷欣在桌底踹了我一下,被她踢中的小腿前緣處傳來一陣刺痛——沒想到我妹妹居然聽懂了這個黃段子。
  明明說揍卻用踢的,妹妹真是不講武德。
  「那妳想我幫妳做什麼?」我用手按著被踢中的地方續問。
  「我想在學校組一個社團。」
  《妹が◯になったので◯◯を入れてやった件(妹妹得了◯◯所以我幫她塞◯◯那檔事)》這本輕小說在我腦內一閃而過。什麼嘛!原來不是想我幫她做這件事。
  我下意識瞥了她一眼,她一瞬間露出略顯憂傷的神情,察覺到我的視線後又馬上擠出笑容。
  「一個動漫的社團。」
  「妳不是本身在羽毛球社待著好好的嗎?」
  「我朋友跟人起爭執了,所以我也跟她一起退社了。」
  「這樣啊⋯⋯」
  雖然芷欣在我面前表現得就像一個笨蛋老妹,其實在學校是一副八面玲瓏的現充樣子,沒想到也會遇到這種事情。
  怪不得芷欣今天看起來心情不太好,突然做了一大堆飯菜。她不會表現得很明顯,但正因為是兄妹,這瞞不過我。
  我也曾經有過嫉妒現充的叛逆期,但仔細想想,如果世界上有人說自己很擅長人際關係,那那個人肯定有病。現充也會有自己的煩惱,我將這些事記入腦內的筆記本,準備作為小說素材。
  「我想著退社也是好事,正好空出時間做其他喜歡的事情。」
  芷欣刻意加快語速表現得很開朗,但我知道她明明就很喜歡羽毛球,之前還努力為代表學校參賽備戰,現在退社就功虧一簣了。
  本著對妹妹的溫柔,我沒有繼續問她在羽毛球社具體發生什麼事。
  「可是,為什麼是動漫社團呢?說到底,我們學校本身就有很多地下社團,不一定要申請正式社團吧!」
  我一邊問,一邊找到了遙控器。我把遙控器放在桌上卻沒有打開電視,因為我覺得妹妹看起來在講很重要的事情,那認真聽她說話比較好。
  芷欣有心事的時候往往會顧左右而言他,講了一大堆話後不經意透露一兩句心底話——也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大家都喜歡動漫的話,聊天不是比較輕鬆,不需要那麼拘謹嗎?」
  「是沒錯啦!」
  「而且她是個中二病,也只能待在動漫社了。」
  「原來是腥紅女王的眷⋯⋯」原本想開個玩笑緩和氣氛的我,被芷欣白了一眼,馬上改口。「沒事,妳繼續說。」
  「如果真的無法申請正式社團的話,那地下社團倒是無所謂。但我喜歡給它一個名份的感覺。」
  「可以理解⋯⋯」
  「算上我和一起退社的學姐有兩個人,要不這樣,把那個白櫻也叫過來,然後老哥當顧問。這樣就夠三個人可以開社團了。」
  芷欣興奮地開始講述未來的藍圖:
  「我們三個女生可以一起聊動漫,講料理,講講戀愛話題,一邊說漫無邊際的話題一邊消磨時光。我那個朋友畫畫超厲害,最近還接了Vtuber的皮(註腳1)的約稿,對,說不定我們還可以在社團創一個Vtuber出來。不如就讓白櫻當中之人怎麼樣?在直播上跟觀眾大談輕小說,感覺很有趣。」
  「這不是把我排除了嗎?」我笑道。
  「顧問就是工具人啦,不過姑且給老哥準備一張椅子吧!」芷欣回我一個微笑。
  「那可真是謝謝~」
  「不客氣^^」
  我顧慮到芷欣的心情故意不打開電視,誰知道她卻一手奪過了遙控器按下了開關。電視上藝人在綜藝節目上說著不著邊際的廢話。
  「真是的,老哥是笨蛋嗎?明明好不容易翻到遙控器,卻遲遲不打開電視。」
  本來想回答「對,我是笨蛋」,但是我沒說出口,默默地聽著芷欣說話。
  「羽毛球社那幫人太小肚雞腸啦,我不想管那些麻煩人啦!」
  芷欣可能是刻意用閒話家常般輕鬆的語氣去說這件事,但我還是我豎起耳朵仔細聽著。
  雖然電視很吵,我仍然聽見了妹妹深吸了一口氣的聲音,目光因此落在她那因為吸氣而微微鼓起的平坦胸口。因為沒有和她對視,我也不知道她現在的表情。
  「哥,我想要創造一個歸宿。」
  芷欣說得風輕雲淡。
  這句話被席捲而來的電視聲吞沒,芷欣的側臉剛好與液晶屏幕映照出的畫面融為一體,但我沒有聽漏,也沒有看漏。她的嘴巴像月牙彎起,唯獨眼睛沒有在笑。

  蔚藍的天空看不見ㄧ絲雲絮,週末的西門町人潮湧湧。
  因為無事可做,我拿起手機用Bookw◯lker讀輕小說。話說電子書真是個好東西,小小一部手機可以塞入一整座圖書館。
  Bookw◯lker,我希望之光,我慾念之火,正當我想著有的沒有的時候,目光正好停留在一句讓我十分在意的句子。
  ——女高中生真是太棒了!
  這本輕小說是誰寫的?說得太精闢了。
  纖纖的腰身、細長的手腳、柔嫩的皮膚,那年輕的肉體被悉心包裹在剪裁切身的水手校服之中,就好像等待被拆開的聖誕禮物。這件名為水手服的包裝描繪了對校園、青春、戀愛的美好嚮往。
  女高中生真的很棒,但我對女高中生的憧憬只停留在輕小說與二次元。我是老師,豈能對學生動歹念。
  我對三次元的女高中生沒有興趣,現實中女高中生都是些乳臭未乾的熊孩子,正如眼前向我招手朝我跑來的人。
  「老師~抱歉我遲到了。」
  哼哼,她希望我回答她「沒關係我也剛到」是不是。身為老師,我的尊嚴不允許我被學生牽著走⋯⋯我的意思是老師有義務糾正學生的惡習。
  「羽瑄,妳遲到了整整二十多分鐘喔!妳不知道守時的重要性嗎?」其實我也遲了十幾分鐘,但我沒說出口。
  「老師,你少臭美啦!你也才剛到吧!」
  不可能!她怎麼知道的?為了不讓她察覺到我內心的動搖,我刻意移開目光不與她對視。
  「其實我早就到啦!只是躲起來觀察這個『不守時的壞老師』什麼時候到,然後出來嚇你一跳而已。」羽瑄露出一抹魅笑。
  「我可是準時出門的,只是少搭捷運找路花了點時間而已。」
  既然被拆穿就只能找藉口了,這是大人的專長。因為找地方停機車很麻煩我索性搭捷運來,正好可以以此為藉口。
  白、羽、瑄,妳還是太嫩了。
  「老師,你真的遲到了喔?」羽瑄鼓起臉頰的樣子有點可愛,「我剛剛只是套你話的。」
  什⋯⋯我居然被將軍了,這狡猾的小丫頭,我只好使出大絕招。
  中策:沉默。
  上策:轉移話題。
  雖然大多情況下上策都比中策好,但也有用中策可以出奇制勝的時刻,一切都視情況而定。
  我選上策。要說什麼呢?稱讚衣服嗎?
  我細細打量羽瑄的穿著,因為是週末,她並沒有穿校服。一件亞麻質感的淺色短袖上衣,袖子的末端還特地收攏起來,貼身的剪裁勾勒出胸前的曲線,配上一條露出漂亮小腿肚的七分裙。
  明明是個熊孩子,衣服卻是文青風嗎?還裝模作樣地戴了一頂貝雷帽。
  「老師,好看嗎?我特地為了跟你見面精心配搭過喔!有心動嗎?」
  羽瑄一手捏起裙子一手壓著帽子,慢悠悠地轉了一圈,還故意對我送了個秋波。
  本想坦率稱讚她很好看,被她裝腔作勢地問我,我頓時又不想了。感覺她會得意忘形。
  「老師覺得呢,學生時期應該把時間花在學習,而不是打扮⋯⋯」
  「老師~你很沒禮貌耶!人家問你問題,你又故意岔開話題,你怎麼教學生啊?」
  她像金魚一樣鼓起腮幫子,拜託妳不要擺著那麼可愛的表情看著我啦。她說的是正論,我無從反駁。
  圍棋有所謂愚形手筋,就算看似笨拙的一手棋,有時也能出奇制勝。
  中策:沉默。
  「老師,你該不該會是第一次跟女生約會吧?感覺你比在學校的時候更不淡定。」
  羽瑄嘻嘻地笑起來。
  「妳知道嗎?老師在大學可是被稱為情場殺⋯⋯」
  「我不介意處男老師把我當練習對象喔!這樣以後跟喜歡的女生約會,也比較能從容應對了吧!」
  這個小丫頭居然打斷我。可惡,我身為老師的的威嚴何在?
  什麼?怎麼突然跟學生約會了?我不是跟羽瑄約好要用《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這本輕小說一決高下嗎?
  可笑,我怎麼可能浪費一個週末的時間跟這個小丫頭約會。我們只是約在這邊進行最後的決鬥。
  事緣還要從昨晚說起。

  星期六,晚上。
  我批改完功課聽Vtuber歌回的時候,突然收到一則li◯e的訊息。為了方便同學問功課,我在班上開了li◯e群組。
  那是羽瑄發來的消息。發了一個動態貼圖,有一隻藍色的貓點頭鼓掌。
  我不太明白是什麼意思,等了整整五分鐘都沒有下文。想起可能是決鬥有結果,上網找白櫻的專頁也找不到新的書評的消息。
  是恭喜我終於成為她「入室弟子」的意思嗎?依她的性格,要求更過分的事情也不奇怪。
  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等到下文。
  『老師,這是書評的連結請收下。』
  附上了一個網址,還故意吊著我胃口不告訴我勝負。
  書評的題目是「評《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輕小說家踏遍異世界,百年一夢恍如隔世」。這篇文章結構工整,剛好可以分成三個論點。
  全文約八千字,就不給大家看全文了。給大家簡略說一下內容。
  第一個論點,參考了《觀光客的凝視》一書,以社會學的角度,解釋哈爾在這一百年走遍異世界所見證的光景。對於現代人來說,旅行很多時候是一種符號的分裂與消費,而這種符號往往是由電影、電視、文學作品、雜誌、網路等各種媒體所形塑。對於哈爾來說,來到媒體從未提及陌生世界,會不會是一種嶄新的體驗呢?
  第二個論點,以全球化的視角,看待輕小說這項外來物入侵異世界後所帶來的各種影響。到底哈爾寫輕小說,將外來的文化帶入這個世界——儘管哈爾有很多都是在異世界遊歷過後寫出來,融入了這個世界的本土元素,特別是在中後期——為這個世界帶來的是希望還是墮落?
  第三個論點,似乎是講哈爾的旅程本身就是一場夢。抱歉,其實我沒有讀這個論點。
  這篇書評我讀了大半,寫得太好了,令我心生自卑。
  我讀不下去。
  所以第三個論點就直接跳過不讀了。
  最後,這篇書評以「一百年,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為全文作結。
  白櫻的文筆,好得讓我忌妒。
  這篇文章用細膩的筆觸,引領我們攀過群山、跨越汪洋、劍指星辰。
  當這個世界生靈塗炭,在業火的焚燒之下早已成一片荒土,我們跟著哈爾一起飛翔,擺脫重力飛往宇宙。
  廣闊無邊的銀河就如萬頃琉璃,璀璨閃耀,但白櫻的筆觸不甘止步宇宙。只要她有那個意思,白櫻甚至連神明都能欺騙,連因果律都能顛覆。
  再次醒來,原來一切皆是浮生一夢,在青空的注視下,春風吹拂,樹上櫻花盛放,大地恢復一片綠意盎然。
  這就是白羽瑄——白櫻——的實力。
  這篇書評讓我自慚形穢。

  這篇書評很好,好得讓我無地自容。
  剛到西門町的時候,昨天讀到那篇書評時那種自卑感早已煙消雲散,所以我剛剛還能跟羽瑄談笑風生——被她捉弄。
  直到現在,羽瑄正式開始解釋起自己的書評,我才回想起那種自卑感。
  「⋯⋯讓我借用《技術與時間》的一句話吧,『雖然動物也做夢,但只有人類把自己的夢外化出來。』⋯⋯」
  羽瑄正在用大白話重新解釋一次她書評的論點,現在正好講到我因為自卑而沒有讀的第三段。
  「⋯⋯在《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中,時之神的能力正好擁有將夢外化的技術,講述哈爾保留著上一個一百年的記憶,帶著這些邂逅來到全新的世界線,這些來自另一個世界的記憶就好像彷如一場夢境⋯⋯」
  羽瑄有條不紊解釋著她的觀點。
  石板路上排列著整齊的樹木,羽瑄沿著這條路毫不迷惘地往前走,我也緊緊跟在後頭。
  我甚至連說出自己觀點與她討論的實力都沒有,只能一路點頭。
  「⋯⋯但人浮於世,會不會也不過是黃粱一夢呢?」
  終於講完了論點三。
  「⋯⋯總之,我的結論是《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確實是一部架構宏大的輕小說,而以輕小說和時間穿越為切入點寫一本編年史,也是相當有趣的切入點。」
  羽瑄躍動的指尖在空中劃了個圈圈,以表示自己已經解釋完畢。羽瑄講解完的一刻,我也在她的帶領下來到來到安◯美特的門口。
  「老師,我講得怎麼樣啊?」
  「講得超級好,我完全想不到可以補充的地方。老師都成為白櫻的粉絲了。」
  「老師太誇張了啦!不過謝謝。」
  羽瑄意外地沒有捉弄我,倒是很坦率地謝謝我稱讚他。在她雙頰微紅的臉上浮現出一抹淺笑。
  我們繼續深入安◯美特的內部。安◯美特是一家動漫專賣店,這裡的漫畫和輕小說琳瑯滿目,應有盡有。
  「老師,這場對決你贏了呢。」
  「嗯⋯⋯」我點頭。
  明明是我贏了,我卻絲毫沒有勝利的愉悅感。那種感覺就彷彿我參加了一場羽毛球或網球的比賽,對手卻缺席,我因此而不戰而勝。
  勝之不武。
  「老師,既然你贏了,那就坦率地高興吧。」
  羽瑄一邊說,一邊愉快地走到輕小說的書架前,我也尾隨其後。
  坦率地高興,我辦不到。
  毫不誇張地說,她甚至比我更加了解《迷輕》。
  白櫻那篇優秀的書評,就如一盞明燈。我獨自一人蜷縮在漆黑的洞穴中,羽瑄卻拿著這盞燈闖進洞穴,把我自卑醜陋的一面揭露得一覽無遺。
  「老師,你看這本書。」
  羽瑄從書架上拿出一本叫做《被女高中生撿到,失業欠租被轟出家門後過上小白臉生活》的輕小說,這本書簡稱《被女高中生撿到》。
  沒錯,就是我寫的輕小說,但是羽瑄並不知道這件事。
  「好好笑喔!怎麼會想到被女高中生包養這麼噁心的題材。」羽瑄露出毫不掩飾的鄙夷笑容。
  「妳讀過這本書嗎?」
  「讀過啊!」
  「妳覺得怎麼樣?」我姑且問一句。
  「爛書!」羽瑄嘲笑道。
  就算被羽瑄罵這本書是爛書,其實我也沒什麼感覺,因為我自己也覺得這本書很爛。
  「這本書完全不行。老實說,現在女高中生配社會人同居的題材,在日本也非常盛行,例如上班族撿到個神待少女、爸爸活少女、援交少女之類。這些輕小說往往都有個共通點,就是男主角會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以行動保護那名女高中生。」
  羽瑄眉飛色舞地續說:
  「我完全不知道這本書在鬧哪樣,反過來被女高中生包養就算了。這本書的大高潮居然是男主角覺得自己很遜,所以從女高中生的家離家出走。老師,你還記得『三幕劇』嗎?」
  「那是什麼?」
  為了保持我不是輕小說作家的人設,我假裝不知道。
  「老師記憶很差耶?這麼年輕已經患老人癡呆了嗎?我第一次錯發給你的書評,不就已經有提『三幕劇』了嗎?」
  「抱歉,我忘了⋯⋯」我假裝忘了。
  「就是故事開頭的時候有一個觸發事件,男主角從日常被拉入非日常。之後衝突會慢慢升高,直到最後會有一個終極難關等待男主去解決。」
  「恩⋯⋯」
  「『三幕劇』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主角必須要有自己的動機,並為此而行動。面對最終難關,主角必須用自己的行動去解決迎面而來的困難,用行動去彰顯自己的意志。」
  「妳的意思是,如果主角不是靠自己的行動去解決終結困難,而是靠他人幫助,甚至依賴巧合等外力去解決,主角就無法彰顯自己的意志。」我語氣平淡地說出我早已知道的理論。
  「沒錯,孺子可教也嘛!弟子一⋯⋯抱歉⋯⋯」
  看來她本來想用弟子一號這個稱呼來整我,卻忘了她已經輸了這場對決,不能再用。
  沒關係啦,其實你叫我弟子一號我也不會介意的。
  「如果依靠巧合來解決終極困難,這是最糟糕的結局。如果故事是一本以男主角為軸心的男性向輕小說,卻是女主角解決終極事件,那就會讓男主角顯得很遜。」羽瑄繼續說:「《被女高中生撿到》爛透了,結尾的大高潮居然是男主角毫無意義的尊嚴和自卑心作祟,自行離開女主角的家當流浪漢,最後是由女主角安撫他。
  「本來應該是男主英雄救美。男主角什麼都不做,靜待女主相助是怎麼樣!?這本書完全反過來了吧——!!」
  羽瑄不小心說得有點大聲,所以有點尷尬地四周張望,好在也沒人理她。
  我之前應該提過編輯逼我學編劇理論。事實上編輯大人看完《被女高中生撿到》的原稿之後很生氣,叫我滾回去重讀一次某本鯊魚皮封面的寫作教學書,但不知道編輯大人是不是已經放棄了,最後還是讓我過稿出版。
  其實我也一度想過改結局,嘗試把男主角改得帥氣一點,但是越改人物情感和邏輯就越微妙地銜接不上。似乎是從故事前期的鋪墊開始,男主角已經註定會做出這種事了,如果要改,那無異於重寫。所以編輯最後才放棄了,對我說:「神關羽老師,算了吧!就這樣出版吧!」
  這是某位業界前輩對我說的——編輯不需要作者改稿有兩種可能性,第一是真的好得不用改,第二是作者無法溝通,或者已經對作者心灰意冷,所以索性放棄。
  下面是這本書的劇情。
  在滂沱大雨之中,男主角建宏躲在橋下避雨。灰濛濛的天空和暴雨雷鳴讓他覺得連上天都拋棄他了。他逃出來的原因——他無法接受自己這麼窩囊廢。
  女高中生雅婷看到建宏留下的字條後,冒著大雨出門尋找他的下落,結果因為風太大連伸縮傘都被吹爛了。全身濕搭搭的雅婷買了一把新的傘繼續尋找建宏。
  雅婷千辛萬苦找到建宏,建宏卻仍然在自暴自棄,甚至說出傷害雅婷的話語。雅婷流下了美人淚,如果是正常人,雅婷早就離建宏而去了。
  雅婷情緒失控之下也將自己的心底話對建宏傾訴而出,兩人開始對罵爭持不下。
  最後,雅婷主動讓步,將建宏的腦袋輕輕埋進自己胸口,就好像哄小寶寶一樣。雅婷雙眼泛著淚光說:「以後有什麼困難,我們一起面對好嗎?
  皇天不負有心人,建宏被雅婷的努力所感化了。但建宏由始至終都只是擺爛等雅婷來哄他而已,自己根本什麼都沒做。
  這個故事感人嗎?
  屁啦!這可是男性向輕小說,男主角應該成為英雄的。這麼爛的男主角怎麼不去死?
  我居然在自家出版社出版了這麼爛的輕小說。
  抱歉了,對我抱有期待的編輯大人!
  抱歉了,幫我畫出這麼可愛的女高中生的畫師大大!
  抱歉了,出版社!
  《被女高中生撿到》被羽瑄貶到一文不值,我一點都不在意。
  但之後羽瑄說了真正刺痛了我的話。
  「老師,其實《被女高中生撿到》的作者神關羽,是我最喜歡的輕小說家。她寫的那本《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我認為是世界上最棒的輕小說。」
  羽瑄露出初戀少女般甜蜜的笑容。
  「只是《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出到第六卷,作者就說不寫了。之後作者寫的輕小說,一本比一本垃圾⋯⋯」
  羽瑄很遺憾的樣子。
  嗚啊啊啊啊啊⋯⋯⋯⋯⋯⋯
  我相信羽瑄不是故意的,但她的無心之言扒開了我內心深處的傷疤。
  《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是我最棒的作品,同時也是我的黑歷史,是華文輕小說史上最惡事件的犧牲者。
  我很想把這段記憶封印,但羽瑄硬生生地喚醒了我的記憶。
  那是我妹妹還是會對我說「吾將與兄長立下永恆誓約——結婚」的年紀時所發生的事情。
  先鋒出版社,是當年最先開始出版華文輕小說,在這個市場喝頭一啖湯的出版社之一。我的出道作《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就是參加這家出版社的大賞得獎出道。
  那是我輕小說生涯的巔峰,《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不僅評價高,還超、好、賣!
  但其實我的爸媽一直都不太喜歡我寫輕小說。
  「冠宇,你能不能不要寫這種小說,那個封面這麼色情很噁心欸!媽媽是為你著想,聽話好嗎?」
  「我不要!我就是喜歡寫這種東西!」
  因為我賣得很好,我爸媽一開始也只是說我兩句。
  正當我那本書寫到第六卷的時候,先鋒出版社倒閉了。
  這家出版社是由兩個老闆合資的公司,其中一個老闆騙了所有人,自己捲走公司所有錢逃跑了。
  這件事對整個華文輕小說業界來說,都是一記當頭棒喝。
  大家都很錯愕,但我相信受傷最深的應該是那個被留下來的老闆。他是好人,在公司被迫破產的前一刻,他馬上用極低價把輕小說的小說版權和插圖版權賣回去給作家和畫師。
  整個過程歷時三個月,我也一度以為再也沒辦法寫《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
  其實大部分先鋒出版社的作者都奪回了自己小說的版權,我也不例外。他們有些人也都選擇了在另一家出版社重新出版。
  就在這三個月,因為先鋒倒閉的關係,我和家人的關係也降到了冰點。本來我不需要住宿舍,我家跟大學很近,但因為這件事我毅然決然搬去宿捨出去住。
  但因為大學宿舍早就截止申請了,我租到外面去了。
  寫小說賺到的錢暫時夠我交房租,半年後父母消氣之後也肯幫我交房租了。
  這三個月,實在是發生太多太多事,讓我心力交瘁,我覺得很累,很累。我感覺自己身為作家的某種感性,被名為「現實」的怪物消磨殆盡了。
  現實就是,家長會反對,出版社會倒閉,人生無常。
  現實就是,華文輕小說就算再怎麼好賣,都只有那點銷量,你能用這個養活自己嗎?
  現實就是,我想當英雄,我想當主角,但我只是個平凡人,平凡得像《被女高中生撿到》的建宏。
  當我再度得知,我奪回了《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的版權,我卻再也無法為這部作品寫續作了。
  我並不是完全失去寫作能力,只是不管我怎麼強迫自己續寫,都覺得自己寫得很爛。
  至於我後來寫起以女高中生為題材的輕小說,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反正越寫越爛,比《輕小說之巔,與死神共舞》爛很多就對了。
  因此,我看著眼前如此吹捧神關羽的少女,這是最讓我痛心的。
  我後來寫的以女高中生為題材的輕小說被罵到一文不值,我都無所謂,因為我自己也無法發自心底告訴別人「我寫得很棒」。但我讓我最痛心的是,對有些讀者對神關羽尚有所期望,但我已經是一坨爛泥了。
  有人把我奉為英雄,我卻早已失去當日的榮光,無法回應他們的期待。  
  白櫻在書評中寫道:「一百年,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
  對我來說——
  輕小說,本身就是一場過長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