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lud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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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07-04
  我從書架上取出一本名為《我迷失在輕小說這場遊戲》的輕小說,其實我早就全冊讀完了,這次是重讀。
  男主角哈爾用一百年的時間見證世界的滅亡,而神明又給了他另外一百年來拯救世界,總共是兩百年。
  我難以想像,在這二百年來,他那天藍色的眼瞳中映照的到底是怎麼樣的光景。但這本書確實是一部壯闊的史詩,讓讀者投身於那片廣闊無邊的異世界,彷如親身歷經兩百年的各種邂逅與悲歡離散。
  《迷輕》確實是神作,正如這本書能讓讀者感受史詩般人生,每一本輕小說都能給讀者帶來不同的人生體驗。
  輕小說對我來說是一種沉浸。當然,你也可以說是一種逃避。
  小學的時候,我曾經被欺凌。
  書包被塞了撕開一角的番茄醬包、鉛筆袋被扔進垃圾桶、直笛或運動服被偷走,這些都是家常便飯。
  我的叔叔曾經在一家輕小說出版社擔任編輯,正當我對人生感到心灰意冷時,叔叔引領我進入輕小說的世界。
  我像著了魔似地渴求著輕小說。如果三次元生活不如人意的話,那一頭栽進輕小說的世界什麼都不管好了。
  有一本輕小說——而且是華文輕小說——對我來說是特別的。
  套用那本書的一句話:這本書的主角們都是有病的傢伙,簡稱神經病。
  ——神經病之所以與眾不同,或許是不甘於被世俗同化,也可能是被世俗所拋棄。不需自卑,也不應自認低人一等,你擁有的孤獨便是最大的武器。
  這句話出自那一本輕小說。雖然怪異,雖然扭曲,卻撼動了我的心靈,給予我前進的勇氣。
  那本小說的主角群,總是特立獨行又性格乖僻,但看這這群有病的角色時而歡笑,時而悲傷的日常;時而熱血,時而慟哭的身影,我就有勇氣繼續前進,無視三次元那些煩人的人際糾紛。
  那本書是叔叔的出版社的大賞得獎作品,小學的我跟著叔叔來到頒獎典禮,見過作者的身影。這本書的作者在台上,發表了目中無人的狂傲發言。他那句「老子就是全臺灣最受小學女生歡迎的臺輕作家。」,說完在台上瘋瘋癲癲地哈哈大笑,還引來了一陣聲勢浩大的倒喝采。
  雖然看起來像個白癡,那堅定又狂妄的眼神深深吸引了我。
  有人說小說家都會在在作品中不自覺地暴露自己的內心或性癖,我很確定,他確實就是他小說中所描繪的神經病。
  正因為病得不輕,才病得精彩。
  我將希望寄託於這本輕小說,寄託於作者用文字所描繪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作者在社交平台說自己寫不下去了。
  在機緣巧合下,我再度遇見了這本書的作者,當然對方不認識我。在我看來,他的眼神已經死了——變成無趣的大人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