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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節 2774 字
更新於: 2019-01-05
至於那位面戴藤條面具,單腳站立於浮空扁舟上的詭異男子究竟是誰?
等百合終於情緒收斂、願意回過身來,我如此敘述。結果不知是我描述失準,還是有所前嫌。對方邊聽邊流露出嫌惡之氣。
「聽起來好像變態──」
「什麼變態?我們這次大費周章,不就是為了請他老大現身嗎?」方克士怒斥一聲,百合嘟嘴敷衍。
「小子。之前跟你說過。你體內被喚醒的神性,其義為『神明之氣』,性、氣大抵上能歸為同類。總之,你現在等於分享了神明一部分的『性情』,瞭解嗎?」
「呃……抱歉,不是很懂。」
「算了,我想也是。先記住這個:神之子之所以帶有神性,源於神明對你們的『特殊情感』感興趣。這份興趣呢,做為橋樑,搭建出了你們與神明的連結。你仔細想想,截至當前,你的特殊情感會是什麼?」
特殊這個詞原先離我實在遙遠,但經歷過先前的風雨和回憶,這次我不假思索,了當地回答:
「是我和媽咪…….我和我母親的『過去』。」
「你認為那只是過去嗎?」
這下問倒我了。我張著嘴,失去言語。另一邊百合抿住唇,似乎想提醒我什麼,卻始終未開口。
「當然。關於神明的事,誰也說不準,我們只能推測個大概。不過,既然神明不受血肉之軀限制,很難想像祂們會對逝去的事物感興趣吧?話只能點到這裡,畢竟至於你和那位神明間的連結,只能靠你自己慢慢摸索。」
彷彿想起了要事,方克士再補充:
「前提是你沒有中途喪生啦──」
真感謝你想起這麼重要的事。至少現在我總算理解儀式的目的了。藉由復燃那段本該封陳的回憶,引發神明現身的意願。至於那記過肩摔,根據方克士的說法,是神明送我的「紀念品」。如此比喻我當然聽不懂,他也不多做解釋。被摔過後神清氣爽倒是不爭的事實。
謎團就是要難以全面破解才符合其身為謎團的價值。方克士喃喃唸道。我和百合對望一眼,誰也捉不住漂浮於空的謎團。
日光流瀉進窗,亮度逐間攀升。人們此刻應該正準備起床,再度陷入日復一日的營生中。儘管是假日,某些本質也不會輕易改變。然而我身邊,當然還有心內,很多組成都瀕臨著解構、重組。我握緊赤裸裸的手心,腦袋突然被狠狠揣了一腳──
「等等!今天是禮拜天。幾月幾號?」
等不及回應,我直接轉向電子鐘。原先殘留的一絲希望,瞬間瓦解。今天正是每個月那「特別」的日子。理當空無一物,胃袋內卻開始翻騰。我怨嘆一聲,倒在床緣上,也不顧及一旁還有兩位觀眾。
過了一會兒,百合冰涼的小手向我的頸脖襲擊而來。閃避不及,我身子抖了下,仍沒有要回頭的意思。少女刻意放軟的嗓音緩緩飄來:
「真是的。好不容易醒來,就這麼不願赴會?」
「你們才不懂……咦?」
我霍然抬頭,百合和方克士仍一臉泰然。見我難看驚慌,百合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略帶嗲音解釋:
「之前說過吧?我們『稍微』調查了你的身家狀況。所以──」
「你每個月都得選一天和生你的男人見面。領取生活費,處理必要程序。在你們這裡,年紀似乎是很重要的分水嶺。年紀輕的就代表無能。」
嗚,內心猛受重重一擊。百合瞧我黯然傷神,瞪了方克士一眼,卻也提不出反駁之論,隨後一改前態地安慰道:
「畢竟也才剛『回來』,你若是覺得身體不舒服,翹掉一次也無妨。反正日後都要住在這了,生活不用面對吃緊的──」
「不去不行!」
簡單四個字反倒鏗鏘有力,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不去不行,我知道。好不容易有機會以完全之姿面對那段往事,如果再龜縮,豈非無可救藥?拚命抑制住躺回床上的願望,我果斷起身。回想起來,我平常到底是怎麼撐過每個月的啊?
「林蔭光!」百合突然一把抓過我的左臂,神情篤定。「我與你同去。待我梳妝一下。」
語畢,少女便一溜煙出房,留下滿室清新。我呆愣原地,只聽見方克士喃喃道:
「還真搞不懂她在想什麼──」
「是啊……」我恍惚地回應,卻感覺數道暖流匯聚,意外地安心。
「真的是搞不懂。」
※※※
「我真的是搞不懂啊!!!」
夏日正午考驗著人們抵抗睡魔的意志力,熱氣不只源自天上,更要算入柏油馬路冒出的支援。不過此時街上的行人全都不顧熾熱陽光而抬頭,那自然是因為有什麼吸引他們的目光──火冒三丈的美少女。
「搞不懂啊!怎會有如此下流、猥褻的臭蟲頑靈於世?要不是身處大庭廣眾,我還不治治那可悲的劣根性。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混帳,還敢大言不慚,搬出漏洞百出的鬼理論來。我以伏羲治春之規起式,願你今夜那根被螞蟻※※※※,然後※※※※──」
這種話由女孩子來爆出口實在很令人害羞。
行人全都刻意放緩腳步,或偷瞄或正大光明瞧。室外飆高的氣溫與心內一把火燒得百合臉蛋漲紅。我不知道向餐廳員工道了幾次歉後才趕到她身旁。剛出店門就遭陽光眼扎。但現在輪不到我抱怨。
「好了啦。我知道妳很氣,但這樣在外面太難看了。」
「我都不嫌自己了,豈輪到你來擔憂?」
「你這樣不是得不償失嗎?就算妳罵得再用力,螞蟻也不會在半夜鑽到他的馬眼裡啊。」
「哼!那種卑劣的男人,只想著欺侮女生。繁衍?你們男人只替自己那根著想,將女生當玩具啊?有本事就出來,只敢做龜兒子,然後在床上作威作福,自以為灑脫。噁心!低級!淫蟲洗腦!你們這些猥褻的臭男人......放開我!我要回去修理他!」
百合這串怒吼絕非空穴來風,但她忽略或甚至根本不在意此刻拉住她以免衝動行事的我,和半數以上的行人,褲檔裡都有那根。天啊,我真的很害怕待會又得去警局一趟。
無論如何,費盡吃奶力氣拖延一段時間後,她總算願意放過那位仍在餐廳內的禍源。代價卻是遷怒到我頭上。
「為何你仍像沒事一般站著?看戲嗎?遭人汙辱成這樣,還想默不出聲嗎?」
「不是。拜託妳冷靜想想,如果我剛才和妳現在一樣亂發飆,也無濟於事啊。況且......況且人死不能復生,再怎麼責備他,媽咪也回不來了。」
講完這句話,連我都不禁愣了一下。媽咪回不來了,所以我,所以我才持續叫她媽咪,怎麼改都改不完全。
百合的手腕忽然冷卻下來。她嘴巴微開,像目送親人遠航的孩童般直盯著我。
「冷靜......你都這麼不在乎了,我該如何冷靜?」
「再怎麼說這也是我自己的問題啊,妳真的不必大動肝火──」
啪!
我的右臉頰就此烙下掌印,像被熨斗燙過一般燒疼,夾雜麻麻的暈眩。我甚至感覺右耳開始耳鳴而下意識去蓋住傷處。少女的瞳孔放大,嘴唇微顫,或許想道歉,卻認為不值。
「又是你自己的問題?所以我先前都在耍猴戲?算了,你行。你自己來。我不管了。」
她用力蹬了下地便轉身離開。哽咽模糊了風聲。
直到百合退場,圍觀群眾才紛紛解散。在他們眼中,我和百合應該是一對爭執激烈的情侶吧?又有誰知道事實真相包覆著多少複雜原因?我嘆了口氣。掌痕仍隱隱作痛。我小跑步跟到少女後頭。
我必須澄清,這場會面是以極和平的方式開始,如果難以用目前正在鬧彆扭的百合來佐證,就姑且先用「暴風雨前的寧靜」來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