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湯未冷,誠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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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6-26
【江湖筆錄】
忠誠若須表演,那便不再是德行,而是技藝;
表演若須無懈,那便不再是安全,而是審判。
——《誠信三十三式·第九章·表態之道》
昭陽初夏未盡,京中又起風潮,名曰「清言整誠」。
事起於一樁奇案——原銓選院直臣陸子澤,因在朝議中頌聖之語過於激烈,被貶於郡外,罪名竟是:「言多情真,意誠反刺。」
坊間皆疑惑,後有「誠言局」傳出內冊,列其七宗過誠之語:
其一,讚聖德之語,連引古書十八篇,被斥「刻意搜羅」;
其二,跪拜三次,每次皆含淚,被記「演技用力」;
其三,誓詞過長,反顯不安;
其四,宴席上三次敬酒不被接納仍強行跪求,被記「虛誠壓人」;
其餘三條,更列其每日手書忠詞百句,衣襟繡有「誓死不渝」四字,竟被評為「誠形外露,誤導民心」。
坊間戲曰:「誠若過尺,雷亦為誅。」
更有段子傳開:陸子澤曾於元旦朝賀奏出自創樂章《頌聖九奏》,不料第六奏樂聲過高,震落殿上金燈,其面色不變,改口稱「此為驚天動地之誠」,卻被譏為「音誠失度,欲蓋彌彰」。此事一度成為茶樓笑談。
案發後,「低誠紅」「高意黑」二詞自巷尾流傳至廟堂。
趙逍遙於「中直巷」中偶遇一位書吏,低聲言道:
「今時之誠,不可太實,亦不可太巧。實則木,巧則賊。」
遂引出一書,名曰《誠意三十二禁》,乃私抄之誡,內容詭異至極:
• 誠不可先於人語,否則為搶風頭;
• 誠不可後於眾聲,否則為不積極;
• 拍案稱是者,不可過十掌;
• 掩面落淚者,不可逾一滴。
京中各衙門,自此悄設「神容審言處」,專檢日常神色、舉止、讚語之自然與否。
有一巡察使在城門口觀察半日,竟記錄某門房因每日問安時眉頭微皺,被記為「懷疑不穩」,勒令回府重新「調眉」。
又一參軍於早朝稱頌時咬字太正,聲調鏗鏘,被指「誠意逼人」,即日降階,理由為「音誠不均」。
坊間戲言:「眼不能斜,眉不能挑,語不可激,聲不可高,手不能抖。」
朝中流傳一首《中誠令》:
行若自然,語若無心;
誠須無跡,心要全紅。
忠不過火,讚不逼人;
面如湯水,無喜無嗔。
忠誠須恰似那「組織湯」——不濃不淡,不涼不熱,入口無味,餘溫可存。
一書記之言最為傳神:「君上之誠,須見於不言;百官之忠,須出於不動。」
趙逍遙行過「誠坊」,見有木牌林立,上刻:「語過猶誅,誠過為反」。茶寮中,士人對坐無言,只拈杯淺飲。
市中評書不得語激聲高,說書人若拍案過響,即被記名。
京西張姓說書人,一夜改口《三國》為《三誠傳》,曹操變為「謹言大人」,關羽則改為「誠意過重之殤」,連「過五關斬六將」亦避談,以免被指「意識形態太強」。最終此人棄書改賣香餅,自號「誠香翁」,並笑道:「講忠太難,還不如賣甜。」
寺中講經亦不得提忠恕,講僧必須避「忠」字,改以「願心」代之。有僧誦經過深,被信徒舉報其聲有波瀾,疑似暗批忠臣之苦,結果閉門思過三旬。
百姓婚書中亦不可引古賢格言,有人援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被官府認為「情感過深,恐致妨誠」,當場撕書重寫。小吏解釋曰:「恐情義超出誠意,混淆公私之分。」
趙逍遙有感,夜書曰:
「昔誠為心,今誠為飾。忠者非真,唯似真者得存。」
忽憶老俠曾於「舊學堂」壁上題字:
「為官之難,不在於假忠,而在於假忠需假得像真。」
當時眾人譏為「寒士酸語」,獨趙逍遙抄錄於冊。如今重讀,如雷霆震耳。
此刻他想,這非審其忠,實剝其魂。
【江湖筆錄】
忠不在誠,誠不在心,心不在人。
汝若問何為誠信之罪?
便是湯未冷,臉已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