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05:「我不是自願成為賽博格。」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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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6-25
作為賽博格重生,領到互助金、市府補助或民眾善款後,肉體的苦難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但精神的苦難才剛要開始。
開不完的勤前教育、數不清的檢討報告好比纏身的魔咒,易芙瑩被迫站在許多警官、同期和後進面前,自我數落、反省和提供改進建議。分局甚至使用莊天俊以深偽技術(Deepfakes)造假的行車紀錄器影像,當作勤前教育的材料。假畫面上的她相貌醜陋,眉眼扭曲,言詞粗鄙,活脫是一名暴躁的瘋子,對著無辜守法的民眾耀武揚威。
一日,她找上勤教承辦人,義無反顧地表達意見。「警務員,那支影片嚴重侵害了我的肖像權!況且,我當時根本不是那樣子執勤的。」
「對、對,我知道……我們只是要個錯誤的示範。」中年警務員尷尬地安撫,帶著幾分敷衍的笑意。
「不要拿虛假的、醜化過的我來當示範!錯不在警員身上,而在蓄意衝撞公權力的違法者,和試圖姑息養奸的制度!」她知道,總會有一些不辨是非的人深信著這段影片,認為她就是那樣違規犯紀、暴躁無良的惡警。
「妳別太在意。」警務員不以為然地說:「有現成的影片可用,資訊組就可以省去製作教育片的人力和費用。」
易芙瑩的一雙白眼簡直快要翻到後腦勺了,這個老傢伙怎麼不想想,要是在影片中咆哮的人,換成一個滿腦肥腸、面目猙獰的他,這人又會作何感想?
一般而言,孕期中的女警、因公受傷或罹患重病的警職人員會短暫轉調到警備隊,得到足以休養生息的餘暇。但人事室卻以「賽博義肢性能過人,無需休息」為由,秒速駁回易芙瑩的調職申請。
誰讓她在義肢剛安裝完成、仍處於適應調整期時,就冒著關節滑脫、錯位的危險,『徒腳』追擊窩藏毒品的現行犯?
「警察單位就是這樣,某天妳做到了一百分,他們就會期許下次能達到一百二、一百五;如果因傷、因病降到八十以下,抱歉,妳得設法填補不足的部分。多年來,我漸漸活得不像個完整的人,但這跟我成為賽博格無關,個中原因……就是這樣。」她察覺顏湘媛似乎對瑣碎的細節不感興趣,就此打住了話頭。「故事說完了,妳還想知道什麼?」
顏湘媛改翹起另外一條腿。「成為媒體關注的賽博格後,妳的世界應該產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吧?妳是怎麼適應的?妳失去了什麼,得到了什麼呢?」
「我剛才已經回答一半了,因無力改變現制,我只有選擇離開。我失去了那個盲目追求績效的自己,獲得了自由和全新的自己,就結論言,還不算太差。」易芙瑩拿起最靠近顏湘媛的一塊鑲滿巧克力豆的消化餅。「至於適應,那有什麼好講?不想死的話,就繼續呼吸,繼續讓臟腑運作啊!妳不如問問凌律師,他是怎麼適應人工大腦的好了?」
「但總有心態上的轉換吧?例如悲傷五階段: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沮喪和接受。」
易芙瑩不禁笑了出來。「只要忙起來,就沒有那麼多該死的階段。自我保養、清理、檢修、監測等,需要學習的事情一大堆,還得忍受偶發性的神經疼痛。像凌律師那種傷到腦袋,什麼都需要假手專家的,反而落得輕鬆。」
少數人為了追求生活便利、行動敏捷,不惜殘害自己的肢體,只為了能成為賽博格。事態嚴重到衛福部不得不頒布行政法令,明文禁止此類蓄意的自殘行為,並造冊列管,加強賽博格改造的審核機制。
「我的回合。」易芙瑩快手搶走最後一塊酒釀櫻桃乾。「打從星靈案開始,咱們事務所便與RE-LIFE之間結下了不解之緣。但RE-LIFE從未提出正式委任,妳與凌律師之間,也沒有建立起捨我其誰的信賴關係。既然如此,妳為什麼還非要找凌律師,就連沒有利用價值的我,也要問得如此鉅細靡遺?」
顏湘媛停了一下,視線微微上移,好似在凝望著天花板上某個沒有形體的存在。「撇除星靈案不提,興許是……妳們都經歷過重大車禍吧!我常常在想,如果車禍當下,聖勳能一息尚存,應該也會作為賽博格繼續演藝活動。所以,我常關注、捐款給支持賽博格的公益團體,好像只要這麼做,就能實際幫助到他。」
易芙瑩給這個答案打了七十分──太刻意,太感性,但又不全然虛假。「即使凌律師沒有選擇華年,而是站在趙傑生這邊?」
顏湘媛攤開雙手。「華年是大客戶沒錯,但唐予安 AI的存廢與我何干?我既不欣賞她,也不是她的粉絲。關於賽博格,妳還有什麼願意分享的嗎?」
易芙瑩拿起馬克杯,煞有其事地抿了一口,儘管杯內已無任何汁液。「每個環境都有它專屬的困境,我的經驗無法推己及人。為了避免賽博格技術引入後造成的犯罪、體制不公、社會動盪和諸多問題,政府機關強力要求身份註記,於是,歧視和偏見就產生了,到那裡都無法避免。好了,凌一愷家人還有任何想知道的嗎?」
顏湘媛一怔,身子一震。「怎麼提到凌一愷了?我是看在凌一澄的面子上才……」
易芙瑩伸出手,將顏湘媛放在桌上的手機翻面,改為螢幕朝上。這是一款最新型的旗艦機,金屬邊框泛著銀灰色的冷光,市價將近六萬元。
「打從妳一坐下,我就覺得奇怪,這麼昂貴的手機,竟沒加裝保護皮套。一般來說,應該會極力避免產生刮擦痕或損傷,把螢幕朝上放置,妳卻反過來,讓螢幕貼在比玻璃保護膜更加堅硬的大理石長桌上。」
所以,她趁著顏湘媛側身抽取紙巾時,用極快的手速翻看了螢幕一隅。
顏湘媛放下翹起的那隻腿。「請問,我這樣會構成竊聽或竊錄罪嗎?」
畫面上有音軌在跑動,但並非錄音,而是通話模式——顏湘媛正透過電話,讓遠方的第三人聽見自己與易芙瑩的交談內容。
「正確的說法是『妨害秘密罪』。」易芙瑩心知顏湘媛顯然明知故問,她分明是個步步為營,早已將所有變數和風險計算周全的人。「《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規範的對象是:『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身體隱私部位』,而妳……不能算是『他人』。」
易芙瑩拍掌兩聲,電視電源開啟,畫面顯示出事務所的監視器影像。其中一顆鏡頭正對著大門,走廊的長椅上,凌一志與羅伯特並肩而坐,兩人雙眼緊盯著手機,正在觀看所內這場對談。
她收回目光,直視顏湘媛。「論心機,我們是半斤八兩。凌家長輩或凌一愷本人必須簽署委任狀,兩位律師才能站到法庭上,為這起車禍事故發聲。而妳不僅想追究車廠的責任,還要調查警方的疏失,以及相關監管單位可能的失職。」
顏湘媛坦承不諱:「不錯,如果可行,還希望貴所的兩位賽博格能說服凌一愷接受義肢安裝手術。」
易芙瑩的手機響了一聲提示,是凌一志拋過來的訊息。
她代為傳達凌一志的想法:「凌律師要求的對價是RE-LIFE持有的那組字元,以及凌一澄、凌威勝保管的那兩串。」
抹除AI化身通常需要三道密碼,等於擁有三道安全鎖。除此之外,進入元宇宙後端的管理介面時,還需與真人工程師連線,三位密碼持有者於通過驗證後,須同步於十五秒內輸入完畢,清除AI化身資料的指令才會開始執行。
顏湘媛按下手機的斷話鍵。「我沒有權利要求凌家父子交付密碼,更何況剛才在電話另一頭的,是凌一愷和的他的父母,不是凌律師的。」
提示音再次響起,易芙瑩輕輕揚眉,照著訊息唸誦:「我不在乎,總之,七天內給我想要的東西或成果,否則,我凌一志是萬不會接受委任的。」
──凌一志不會,但羅伯特尚可。易芙瑩認為,這句話應當要這麼解讀。
顏湘媛起身,將手機滑入西裝口袋,優雅地整理衣角。「RE-LIFE所持有的密碼,只要法院的裁定下來,我就會立即交付;至於凌家人……我會說服他們盡快提出的。」
雖言「盡快提出」,但標的物究竟是密碼金鑰,還是正式授權的委任狀,顏湘媛卻沒明說。
易芙瑩目送她走出大門。
連「你好」與「再見」也吝於發聲,四目相接的顏湘媛與凌一志各自微微頷首,彼此就算是打過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