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04:「AI的盡頭,是愛。」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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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6-20
「這是什麼?」凌一志按壓著不斷跳動的太陽穴,疲累的眼皮頻頻抽搐,像在抗議主人的勞力剝削。
「你說的親屬會議啊!」當天的壯漢--即唐予安的外甥趙傑生胸有成竹地回答:「我們用社交通訊軟體LIME 2030+內建的投票功能,蒐集了所有能聯絡上的親戚的意見。」
凌一志沉默良久,手中的觸控筆不斷在指間翻轉。五天前,他費盡心思與口舌,詳細講解了親屬會議的組成與決議方式,如今看來,不過是對牛彈琴。他點開視訊通話的畫面,螢幕右下角跳出一個小窗,顯示出趙傑生粗壯的輪廓,而左上角則是一張過於簡陋的投票結果圖表。
附圖上只有簡單幾行字:
同意:4人
不同意:8人
「老兄,你這投票是匿名的耶?」凌一志扶著額頭嘆氣。
趙傑生呵呵一笑:「大家都不想公開姓名嘛,同意的人,不想被說是貪圖權利金;不同意的人,也不想被他人厭惡。」
「你他媽的是在跟我開玩笑嗎?」凌一志一巴掌拍在桌面上,震得部分文具和紙張高飛起來。「你要我拿這種東西到家事法庭上說明?法官怎麼會知道參與投票的人是誰啊!該不會那些掃地工人和社區園丁,也被你拉進來投票了吧?」
趙傑生舉起手,做出發誓的動作。「我保證絕對沒有!法律上不是有個詞叫做……拒絕,呃,具結?」
訴訟法中的「具結」一詞,指的是證人或鑑定人在法庭上宣示自己的陳述為真,如有虛假、增減、匿飾,則願受偽證罪的處罰之意。
凌一志瞪大了眼睛。「老兄,你只能為你自己的證言具結,他人的證言,你要怎麼具結?你怎麼會認為替他人具結是法律所允許的行為呢?萬一某個人刻意說謊,欺騙了你和其他的當事人呢?」他一邊哀嘆,一邊搖頭。「那天,我可是花了至少半小時,鉅細靡遺地說明要怎麼寄發存證信函,你們也都點頭答應,說一定會確實照辦。現在,卻拿出這種東西來糊弄我?罷了罷了,你們自己去跟法官解釋吧……」
「凌律師!」終於意識到情勢不妙的趙傑生連聲懇求:「你一定要幫我們啊!對方可是唱片公司,他們有本事請大型事務所的律師,沒有你幫忙,我們根本毫無勝算!」
華年唱片公司雖設址於臺北市,但本案管轄法院仍為唐家馨戶籍所在地的臺中地方法院家事庭。要論臺中市區最大的律師事務所,老東家睿達無疑是個中翹楚。馮老、小陳、小林等老同事的面孔,如同幻燈片般在他腦中逐一播映,只是這一次,不知道會對上哪一位。
「聽好!」他深吸一口氣,努力將心中的煩躁壓下。「你們已經浪費五天了,七天內,務必拿出『像樣的』親屬會議紀錄給我,最好是面對面討論的錄影畫面,如果不成,集體網路視訊也可以。你必須說服法官,哪些親戚是你的友軍,而哪些親戚與你立場相左。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法官,堂下的人是與你無關的藝人親屬,當某位當事人拿出一份不像樣的資料,要求你判他勝訴時,你的腦海裡,會不會冒出萬鴉飛過麥田的畫面?」
趙傑生語帶哀求:「凌律師,但執行起來真的有難度……」
「方法我已經解釋過了,要是難以達成,至少也給我一點能說服法官的資料。如果什麼都拿不出來,說定的委託費也不按時入款,那就麻煩另請高明吧!」語畢,他用力按下斷話鍵,螢幕瞬間恢復成靜止時的待機畫面。
易芙瑩端著一杯拉花失敗的卡布奇諾走了過來,她本想把奶泡堆成一隻可愛的兔子,卻意外變成塌了鼻子的狗。「凌大律師……」
「他不在,他離職了!」凌一志大叫。
「喲,你今天心情很差喔!熬夜導致火氣大嗎?」易芙瑩坐到自己的電腦桌前。「就連早上那件芝麻綠豆大的鳥案,都叫羅律師幫你代庭。」
「啊!不爽去啦!再說,羅伯特也應該多方收集與訴訟有關的數據。」凌一志一後仰,差點翻倒椅子,跌個四腳朝天。他踉蹌坐正,抬手抱住腦袋。「為什麼咱們的當事人,總是這麼蠢又這麼地自以為是呢?」
易芙瑩聳肩、兩掌一攤。「所以我才說,委任前應該先做個智力測驗,未滿一百的客人不要放進來,除非他們願意用鈔票補足不夠的分數,一分一萬元。」
「說到這個我就不爽……」凌一志舉起咖啡杯,一口氣喝得一滴不剩,再將將杯子重重地放下。「那天我們在籃球場,趙傑生不是跟著顏老闆喊價,一口氣加到十五萬嗎?現在,他改口說因為願意出面的親戚太少,居然要求我給他打五折!」
易芙瑩執起凌一志桌上的空杯,漫不經心地應著:「不爽不要接啊,或者乾脆倒戈到顏老闆那邊去,反正沒什麼好執著的,不是嗎?星靈也好,幻墨也好,都不是令人愉快、簡單易行的案件,但你還是接了。這就代表,你心裡有一塊特別柔軟的地方,想藉由訴訟宣揚自己的聲音,不是嗎?」
自己的聲音……嗎?凌一志靠回椅背,目光飄向窗外的灰藍天幕。「也許吧……真要說的話,就是我們仰賴AI過活,但我們不是AI,也不想成為AI。無論過去、現在,還是遙遠的未來,一點也不想讓AI凌駕我們的生活,就只是這樣而已。」
易芙瑩為他續杯了咖啡,雖然她試圖拉出一片葉子,但還是散成滿天星斗的圖樣。
第二杯咖啡的口味變了,花果香較為明顯,但尾韻有些苦澀。凌一志啜了一口,眉頭微微一皺,但並沒有表達意見。就在此時,電腦發出一聲提示音,他低頭點開桌面右下角的鈴鐺圖示,發現訊息是從【元宇宙 TAIWAN】的入口程式傳過來的:
AKIRA CHEN 想造訪你的元宇宙會客室,是否同意?
YES/NO
這個帳號凌一志是認得的,睿達事務所的受雇律師──陳亮勤,也是與他同年考上律師、同時受訓也同時執業的好友。
正當他想把游標移向「YES」按鈕時,注意到一個極為奇怪的細節:陳亮勤想造訪的會客室,並不是易芙瑩一年前為他新創的事務所宣傳帳號,而是另一個他幾乎遺忘的地方──「SWEET HOME」。
「SWEET HOME」 是他十八歲那年,哥哥凌一澄為了安撫奶奶所打造的虛擬空間。當年,就讀大學資工系的凌一澄在顏湘媛創辦的「RE-LIFE」實習,利用員工優惠價建造了這個元宇宙住家,並搭配一位以十八歲的凌一志為原型的AI人物。
知道「SWEET HOME」存在的人屈指可數,除了凌家人、RE-LIFE 內部資料管理人員,還有馮老與少許同事──某次他在員工餐敘上喝得酩酊大醉時,無意間透露出去的。
陳亮勤究竟是在何處得知其存在,凌一志並不想深究,他只想知道,為何好友會前來敲響這扇虛擬的門扉。
除了造訪請求,還夾帶了一張數位留言箋:
「凌律師,久違了。稍早我在地方法院巧遇羅律師,誠如他所說,凌律師似乎不支持數位永生。不過,你想不想聽聽看,另一邊的進度已經跑到哪裡了?」
這句話著實耐人尋味。陳亮勤已經接受華年唱片公司與顏湘媛的委任了嗎?還是另有原因?雖然這些問題有待解答,但他心中最大的疑問仍是:這件事為什麼會牽扯到十八歲的自己?
瞎猜無益,凌一志按下「YES」,端看對方圖的是什麼。螢幕畫面迅即切換到【元宇宙 TAIWAN/用戶專區】中,帳號 01_spirit 18y的交誼廳。
虛擬會客室的畫面徐徐展開,一幢三層樓高的洋房佇立在綠意盎然的庭院中。隨著大門開啟,客廳的景象隨之呈現:一位身穿白色襯衫、牛仔長褲的少年端坐在沙發上,他正是十八歲的凌一志,清秀的容顏上漾著稚氣未脫的笑靨。
讓凌一志感到震驚的是,他的奶奶也在。這位頭髮花白的老人家並不是AI,而是戴著VR眼鏡上線的奶奶。她的虛擬形象坐在沙發一側,朝門口揮了揮手,輕聲道:「小志啊,有朋友來了,快過去招呼。」
凌一志上次見到奶奶是在律師實習屆滿的時候,滿懷欣喜的他,正想與家人分享取得正式律師資格的好消息,卻發現奶奶疑因老人癡呆症與身心症,時間永遠停留在他十八歲那一年。
虛擬大門開啟,一名穿著深灰色西裝的男子邁步而入。他的虛擬化身並不像凌一志是二頭身的Q版小人,而似唐予安那般,以類同於真人的形象現身。精瘦的身形搭配乾淨俊朗的五官,蓄著俐落有型的短髮,散發出一種社會人士的幹練氣質。他向沙發上的少年點頭微笑:「你好,凌同學。」
「我不認識你。」十八歲的凌一志愣然望著眼前的人影。
「八年後,我會是你在法律事務所裡的同事。」陳亮勤的化身笑得從容,好似早已預料到這樣的反應。「將來,你會成為一名非常優秀的律師,而我會親眼見證這一路的過程。」
陳亮勤揚起頭,目光瞥向螢幕所在的一方,彷彿知道凌一志正坐在電腦前,目睹自己在SWEET HOME裡的活動。
如果這是科幻小說的情節,應該會很有趣吧?來自未來的友人對過去的自己說:「不要妄自菲薄喔,你將來一定會成功。」然而,凌一志不但感覺不到半點欣喜,反而有一種無來由的嫌惡。那名「過去的自己」並不是真正的自己,他並沒有與現今的、真實的「我」產生任何情感與記憶上的連結,只是一個虛偽的、矯情的、人工的贗品。
如果,現時的「我」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抹除這個虛假的「十八歲的我」的存在,以及這段存活於虛擬空間的軌跡,那麼,法院是否應該依照「真實的我」的意願,澈底消滅存活在元宇宙裡的 AI 化身?
靈感如一線流星劃破夜空,在名為腦海的水平面上落下點點星痕,一瞬間,模糊的想法突然聚焦成形。凌一志的思緒高速運轉了起來,雖然自己的問題可以暫且擱置,但若唐予安一案可以比照辦理……
問題只在於,要如何證實唐予安並不願意保留自己的AI化身?可否誘導她的AI自行開口?
正當凌一志打開通訊軟體,編寫準備傳送給趙傑生的訊息時,羅伯特回來了。他原本打算與凌一志討論代庭的案件,但注意到螢幕上顯示 SWEET HOME的外觀後,決定先報告在法院巧遇陳亮勤的事。
「凌律師,華年唱片公司欲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向家事法庭提出聲請,要求唐家人即刻召開親屬會議*。」羅伯特說。
凌一志頭也不轉,逕問:「果然是這樣,但這跟陳律師有什麼關係嗎?」
羅伯特的思考系統立即解讀出陳亮勤已私下與凌一志接觸過。「見凌律師仍裹足不前,有意推卻,華年決定正式委託睿達事務所全權處理。馮老為此召開投票,並在所有支持數位永生的律師之中,欽點出陳律師來專責處理這個案件。」
凌一志眨眨眼,嘴上不禁嘟囔:「怪不得,亮亮會找上我的AI。他只想先打聲招呼?還是在試探我的底線?」
「凌律師,可否借我使用您的電腦?」羅伯特問。
「你請。」凌一志一秒起立。
羅伯特縮小通訊軟體的視窗,讓凌一志的虛擬化身自個人頁面退出,進入【元宇宙TAIWAN】的進階設定畫面,開始展示一項鮮為人知的尋人工具。
「在大橋洋子的協助下,華年運用多種方式,包含電子郵件、網路電話、社交通訊軟體,以及元宇宙內的進階搜尋功能,只需要輸入對方的基本資訊:例如姓名中的任一字、社群帳號中的部分字元、過往活動地點、曾任職的公司、就讀過的學校,乃至於打卡過的景點或曾發布的句子,系統就能根據虛擬足跡,自動產出百筆以上的匹配結果。」
隨著他的操作,螢幕上出現了一幅光點交織的空瞰圖,光點之間的線條宛如蛛網般縱橫錯落,每一顆光點代表一位可能的匹配對象,而節點之間的關聯則標示出他們的活動軌跡與互動紀錄。若戴上VR眼鏡,便能以第一人稱視角進入各個地點,仿如親臨現場,若目標人物當下正在線上,還能即時發出互動請求。
「他們不只透過這個工具來限縮搜尋範圍,還結合其他方法鎖定目標,例如以假抽獎真問卷的方式,引導被篩選出來的用戶填寫『是否支持數位永生』的偏好選項,或者發送元宇宙星幣,吸引對方參加活動,藉此蒐集其行蹤與更多個人資料。」羅伯特停頓了一下,確認凌一志已充分吸收他所拋出的內容:「即使成功確認了唐家人的身分,他們也不會立刻寄出存證信函,而是採取繞道而行的策略,直待確認目標對象是『支持唐予安AI存續』的唐家親戚後,才正式展開行動。」
其次,即便掌握到持反對意見的唐予安親屬的聯絡資訊,他們也會將存證信函寄送至無法收受的地點。舉例來說:當此人同時擁有戶籍地址與現住地址時,他們會選擇寄送到無人居住的戶籍地;或者把訊息發送至對方早已廢棄不用的元宇宙會客室,抑或是社群頁面上登載的學校、公司地址,刻意留下不夠齊全的資訊,使信件直接被不相干的總機或保全人員退回。這種作法,表面上看似已「盡力通知」,實際上,卻是規避有效而正確的送達。
「好賤……康啊!」一旁的易芙瑩簡直要瞠目結舌了。「這些內幕……都是小陳律師透露的?」
「不盡然。」羅伯特回答:「趙傑生是常守恆的同事,也是資工系的大學同學,趙傑生等人即是透過常守恆介紹,才決定委任凌律師處理本案。此外,他們雖有辦法復原大橋洋子刻意抹除的瀏覽紀錄,卻不想炮製華年的手段來反擊。」
至於唐予安的三名親生子女,死去的唐天晴固然無關緊要,留學海外的唐思昀和唐思穎分別為十七歲與十五歲,因未達《民法》規範的年齡,沒有參與親屬會議的資格。儘管如此,他們的意見仍可作為法官裁量的依據,而他們兩人皆樂見母親的AI持續存在。這一點,想必也會成為華年代理人說服法官的關鍵論據。
凌一志悶哼一聲,似嘆似笑:「真是麻煩!要是唐予安的姊姊唐家嫺還活著,事情就好辦多了。」

【註】

若遇上「無《民法》第1131條規定的親屬或親屬不足法定人數」、「親屬會議不能或難以召開」、「親屬會議經召開而不為或不能決議」情形之一時,利害關係人得依《民法》第1132條規定召集親屬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