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讓他去告「咸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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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5
131. 讓他去告「咸鹽」好了
第二天清晨,他匆忙洗漱趕到單位,從老劉手中取到的果然是迪邦市木廊區人民法院送達通知開庭的傳票。當然還有原告木廊區政府作為原告的起訴書副本。他帶著幾分緊張又帶有幾分好奇將起訴書副本反覆看了兩遍。然後,自己也不知道為何,將電話打到了律師秦放的家中。
兩個人又對起訴書進行了研究。
在這份《民事起訴狀》上,案由是「侵權」,原告木廊區政府以被告「咸鹽」在省法制報上撰寫文章《天若無情人有情——從歌星嘉維的一場募捐義演說開去》,將原告誣衊為「見死不救」、「搶佔豪宅」,其行為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請求判令「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一元記者,他們準備得很充分。」秦律師指著「被告部分」說:「你是該報的記者,依照有關司法解釋,文章不屬於職務作品,原告巧妙地躲過省法制報而將你個人列為被告。這樣,你可就顯得孤立無援。一旦失去報社的背景,無論從勢力、財力上,你都成為了弱者。」
「無論強弱,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不作為的事實。同時,又沒有使用侮辱性的語言,看法院怎樣做出判決。」
「你不曾有與法官坐在一起關起門來議論案子的經歷……」說到此,他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唐突急忙改口建議道:「你是不是把那些記者朋友請來一起商量下對策?」
律師的話提醒了一元,他不但將這件事向路嫻,沈等媒體記者一一告知,還向梁冬及齊煥禮做了彙報。
由於此稿的發排是報社評論部,齊煥禮與負責分管評論部的副總編及部門主任打了招呼,同時也對他做了如下的答覆:「既然對方只把你當作被告,報社就不好再出面。其中,也包括差旅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的費用。但是,我會通過一些關係向法官做工作,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說到此,齊煥禮有些意味深長地提示:「上次,歌星的名譽權官司不就是在迪邦審理的嗎?」
一元聽后頓開茅塞。那次,被告左一個不承認失實,右一個不承認使用侮辱語言,都被法官所支持。那麼,法院怎麼定我因失實而構成侵權?
記者朋友聚在一起后,路嫻恨恨地說:「我是始作俑者,作者『咸鹽』的『咸』就是我。我去法院申請去當被告,與你並肩作戰,免得你一個人孤單。」
大家聽后都笑了,也被邀請來的靳欣力打趣道:「當事人千方百計地推卸掉成為被告的心情可以理解;你卻想方設想去追加自己力被告。不僅有可能成為審判史的先例,同時也讓我為你女中豪傑欽佩得五體投地。」
一元心中一熱,不假思索地說:「有難讓我一個人擔當。不能讓你這位大姑娘陪我一起赴湯蹈火。」
「誰說是『赴湯蹈火』?沈光也打氣道。憑你一元大記者的法律知識,對方說不定還會當場出醜呢?」
在一旁未作聲的曾昀突然冒出個奇怪的念頭:「剛才路記者說她是『咸鹽』中的『咸』。而起訴書卻將一元當作被告。那麼——」
大家又都笑起來,秦放說:「讓他去告『咸鹽』好了。法制報只有一元,沒有『咸鹽』」。
沈光最後的一句話把大家的笑聲引向高潮:「你去對法官講,傳票應當送到副食店去。」
笑聲過後,一元從興奮中逐漸平息下來,卻有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究竟是為什麼,一時也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