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口頭起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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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5
122.口頭起訴未果
對文字抨擊和詆毀,嘉維並未感覺出受到了多麼大的侮辱,有時甚至希望別人製造出一些刺激性的「花邊新聞」來為自己反襯和點綴。這樣,至少讓廣大歌迷不斷關注他,想著他。而對外界,則用極為寬容地口吻回答著記者刁鑽地提問:
「我對那些編造情節的記者朋友十分理解。因為我用嗓音吃飯的同時,他們也在用筆頭吃飯。他們把我作為食品咀嚼,這是競爭生存的法則。我不願意指責他們,所以只能採取忍讓態度。但是沉默著不等於默認。大家明白就行了。」這段由經紀人牽頭策劃,請優秀散文家執筆,心理學家推敲的精彩道白,曾贏得了多少人的交口稱譽。
然而,他終於翻了車。
在漂淼市體育館演出時,由於《漂淼晚報》事先轉載了《文藝周報》的雜文,使觀眾對他的出現產生了極大的煩感。剛一露面、雞蛋、西紅柿、塑料軟瓶、甚至還有不很堅硬的土塊,劈頭蓋臉地砸過來。看台上一片嘈雜的吶喊。
「滾回去,你這不要臉的東西!」
「打你個臭流氓!」
「同性戀,別在這裡噁心人!」喊這句話的人中,不知為何卻是少女居多。
其結果可想而知:光亮的腦門上被土塊砸腫;整齊向後披著的長發上,掛滿了雞蛋的粘液;雪白的演出服被西紅柿染得血污一般;腳部被飲料瓶埋住。
他在經紀人、保鏢、律師的簇擁下,直接來到漂淼市中級法院、指著自己身上的各種痕迹作為證據,口頭起訴《漂淼晚報》、《文藝周報》及文章署名作者甘子昌。
中級法院的法官不僅未做收案,反而奚落著同去的律師曾昀:「身為代理律師,你難道不知道應當用書面訴狀並且還應按雙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供相應副本來起訴嗎?再者說,你們這樣的案子,到區基層院就行了,直接來中院,夠得上這個審級嗎?」
被噎得面紅耳赤的曾昀,眾目睽睽之下分辯道:」《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口頭起訴;我們這個案子在你們全市有重大影響,為什麼不能到中級法院?」
對方鄙視著他:「你去翻翻『民訴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再來和我討論。」說完,不客氣地將他們一行人拒出門外。
法院門前的這場戲讓嘉維和鍾劍對曾昀的水平和能力產生了懷疑,於是,督促他務必找到法制記者一元,以便一起商量出在訴訟和新聞方面相應的對策。這樣,鍾劍在曾昀的陪同下,提著慰問的水果和營養品登門拜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