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懲戒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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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2-16
冒險者在對抗魔物的時候,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能耐應付強大生物;但是對付人類自身,只要有足夠賞金推動,每一個冒險者都是可怕的怪物。
特別是活捉幾個人、開出的賞額堪比SSS級魔物的時候,十方領地內的冒險者們看到公告上那個活捉懸賞,全都動了起來。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而本來就各處皆有勇夫的情況下,重賞就像是撒在鯉魚池的一把飼料,瞬間整個池塘躁動起來。
為了這波懸賞,我請螺絲釘幫我徹夜鑄了一批新幣,一枚價值一萬金幣,純黑金屬邊框、凹刻槽鍍金署名、中間鑲嵌紅寶石的領主級最高面額幣值紅寶石幣,俗稱【血錢】。
通常會用到這種面額的貨幣,都是為了支付戰爭動員、抵抗魔物、天災賑災、募兵軍需,大量金幣難以運輸的情況下,才會發行這種貨幣,這種面額會出現,就意味著大規模流血的情況,因此紅寶石幣才會被俗稱血錢。
用血錢支付的領主金榜懸賞,相當於領主等同於戰爭的認真態度,榜單一出,十方領土內各種腥風血雨頓生。
冒險者們為了抓出被我懸賞的【羊頭鬼】人口販賣集團,以及特徵為禿頭、義肢左手的兇嫌,基本上各地的私娼寮、走私帶、走私港都被掀翻了一遍,大大小小犯罪組織被糾到陽光底下,一些藏汙納垢的地方、官商勾結的角落幾乎被暴力翻攪著。
而其他的領主的領地內,各路的治安官、聖騎士、巡邏兵對這情況也視而不見,某種意義上來說,許多根生蒂固、長年無法清潔的犯罪角落被人代為清掃,何樂不為?更何況這張懸賞令可是十方領主發佈的通緝金榜,身為治安維護者若是協尋通報,還能領到一些情報費,何必要阻攔?
而且這些藏汙納垢的地方被冒險者一頓打砸審訊後,拔出蘿蔔帶出泥,還能撿撿漏,順手抓些其他案子被通緝的通緝犯,而最倒楣的就是那些特徵禿頭、獨臂還是通緝犯的疑似傢伙,就算不是此榜通緝的主犯,也得因為自己的其他案件吃頓牢飯了...
然而,當有消息傳來時,比起押解囚犯,十方領主的開會信號火炬就已經被點亮,而這次招開會議的人是東南境的黃火,由東南領主康杜因發起。
選在沒啥大事的時候開會,我本就覺得怪異;而到了會議現場,怪異感更甚。
因為會場外站了幾名劊子手,還有一串被手鐐腳銬的囚犯幾十人跪在地上,身上盡數是傷痕。
「我想也該鬧夠了吧?」會議一開始,康杜因就非常憤怒的對我的懸賞通緝指責。
「鬧夠了什麼?」我疑惑道。
「你為了你的領民發生兇殺案件,大張旗鼓的發佈懸賞通緝【羊角鬼】人口販賣組織,現在十方領土內到處人仰馬翻,就是為了找出你的高額懸賞通緝對象!」康杜因道:
「你還用了懸賞魔神級別怪物的賞額,就只為了找出捅了個女孩兇手,僅此而已!只是群人口販賣組織,有必要當作洪水猛獸那樣應對嗎?你連對付洪水猛獸都沒出過錢啊!
你打算要弄死多少人才滿意?你就給個數吧!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可不是你女兒!」
「你錯了。」我道:
「我收養了一大群流離失所、四處流浪、遭人拐賣的孤兒,這些孩子都是造冊登記的領民、未來的納稅人、國家的棟樑、以及我的孩子們,所以你說錯了,那是我名義上的女兒,雖然沒有公主般的養尊處優,但是我也是管吃管住管教養,可不僅僅只是你口中的【小老百姓】那麼簡單。
公約第二條,人皆生而平等,不可擅自奪取性命;公約第五條,領主必須愛民如子,保護子民;公約第二十條,領主對於不可忽視的惡性事件有義務嚴查。
請你告訴我,我的行為哪個部分是胡鬧?今天人口販子能在我的領地捅傷一個女孩,我不嚴查嚴辦,以後會有多少人受害?多少人受苦?我就是要殺雞儆猴,把那些案件相關人全部處死,主謀的鮮血搗成肉醬混在油漆裡面寫在城牆上,用最大的字寫著【倫格斯拒絕人口販子】、【拐賣兒童一率死刑】!
我不但要嚴查、詳查,我還要揪出背後真正主謀,用最可怕的刑罰重懲,決不寬貸,試問我哪個部分是胡鬧了?我哪裡做錯了?」
「你都沒錯,只是,你妨礙到康杜因的樂趣了。」西南境領主,新任古福王十二世道:
「老康是老色鬼,特別喜歡處女,為了滿足他的需求,在東南境內人口買賣、特別是性奴買賣是被允許合法化,還是要抽稅的生意。
你要找的人,很大可能就是供應奴隸給老康的組織下游,照你這種朔源上殺的雷厲風行懸賞,難保不會把帳算到他頭上。
領主跟領主之間不許相互殺戮與戰爭,你要找的人老康已經抓出來了,門口跪的那一大串都是你想找的羊角鬼成員,愛怎麼處置隨你吧!現在也不是丟不丟人的問題,這層窗戶紙必須捅破。
因為照你的懸賞方式,最後只會演變成兩位領主的惡性紛爭,那是公約所不應允的。」
「不,你們把事情想的太容易了。」北境領主阿提瑪道:
「東南境蓄奴文化、人口買賣已久,為了提高供應量,十方領地內到處都有人口買賣的犯罪組織,為了擴大貨源,這些組織甚至會襲擊村莊、殺害貧民,擄走有姿色的小孩拐帶販售,而這些組織的最大避風港就是東南境。
如今,南境倫格斯大張旗鼓的懸賞緝兇抓拿人口販子,南方成為逃奴與奴隸的避風港,很明顯的跟南境接壤的東南境產生文化衝突,蓄奴、反蓄奴這已經是兩種不可調和的巨大衝突,假如我們不跟南境配合,那麼時常受到奴隸販侵擾的偏遠地區人口流失更快,而且對我們來說會更加不利。
南境倫格斯如此大張旗鼓的為了一個孤兒報仇,這會讓很多因為天災人禍、無父無母的孤兒嚮往南方,你們以為這是一個小事情嗎?如果你們覺得這只是小事情,那隻能證明你們的眼光短淺,看不見長遠利益。
在我們各處充滿戰亂的情況下,軍隊一直是很難補充的資源,失去父母照顧的孤兒是社會負擔、也長期受到社會排擠,成為犯罪人口的溫床與社會問題,今天有一個接納孤兒、教育孤兒、並且可以讓他們安心長大的地方,這會引起勢力的劇變。
這是一個長遠的投資、看起來很愚蠢的計畫,但是這個影響深遠程度多強,恐怕不是在座各位年輕一輩可以想像的。
領主照顧孤兒、貴族撫養窮苦孩子,這是一種社會責任,也是一種政治作秀。很多貴族都會收養優秀的流浪兒做為養子,一來可能是自家孩子不成氣候,二來,就是優秀的孩子自小培養成重要官員,未來可以為己所用外,還能買個好名聲;如果更嚴肅一點,這個優秀孩子未來與子嗣聯姻,或許可以讓後代補充點優良天賦。
但是大規模的收養孤兒,那會是怎樣的光景?我們先不提孩子有多優秀好了,一個沒有父母沒有自己家庭的孤兒被領主養大,最起碼受過的教育跟待遇不會比正常家庭還差,他的兄弟姐妹們就是一起長大的其他孤兒,他們可以效忠的人只有領主,領主大人是他們的家長,忠心等同孝心,這已經是優秀軍隊的前置條件了。
而且我所說的只是天資普通、沒有特色、沒有專才的普通小孩,這種培養教育方式就可以成為忠誠無比的軍人;那麼,會念書的當文官、會算數的當稅官、會打鬥的當武官,這也很正常;而這些孩子們長大之後,成家立業、娶妻生子之後,在他們的概念中最穩定的生活是什麼?跟著領主。
如此的概念隨著傳宗接代下去之後,將會是一個穩定的兵源來源,軍隊的苗床,這個領主收養制度延伸下去之後,老百姓不會畏戰、也不會怕戰,因為他們很清楚,如果自己戰死了,領主大人不會虧待自己的遺留子女,甚至還有可能過上更好的生活,這個計畫非常聰明、甚至是長遠,但是,要讓這個計畫得到深遠的傳播,剛開始的雷厲風行是必要條件。
怎樣可以看出領主的決心?【傷我一人,與我為敵】,倫格斯殿下要做的就是要把這份訊息傳遞出去,不只是政治秀,更是一種對天下、十方領土的宣告。
而你們這種抓人湊數、想盡快息事寧人的做法只會刺激到南方百姓的怒火而已,把真正的主謀交出來吧!老康,如果你是真的主謀,那也只能犧牲你自己、或者兒子來抵這筆罪狀了。
你以為領主跟領主之間不可交戰的公約會侷限天下所有領民嗎?你可知道現在倫格斯的聲望有多高嗎?火燒沼澤、一年復國,不需要刻意吹捧,格林殿下早已經是當代英雄聖賢的代名詞,這筆憤怒會被南方百姓銘記的,成為東南境的一筆血債,當南境人民發起組織攻擊的時候,那可不是南境領主一句話可以平息的憤怒,她大可放手不管,任由領民們入侵東南境找你算帳。
你們真的以為就只是一個孤兒女孩的隨機街道刺傷案件?你們真以為只是南境領主的政治操作?她可是師出有因,舉著履行公約義務的大旗發出懸賞,你們想草率處理,只會讓自己的處境難堪罷了!
我說的更難聽一點,西南領主是智障、東南領主是全世界眾人皆知的色鬼,而你們的稅率也是南方屬一屬二高的,但是長期以來,你們倆境對於沼澤這個外敵都毫無建樹,西南、東南的人會因為嚮往更有實力、更仁政的倫格斯,畢竟你們那裡的人很多本就是三百年前倫格斯滅國時逃難的災民後代,有能力搬遷的人會離開,沒有能力搬遷的人想要改變處境,那麼,當不滿達到頂峰的時候,人民大張旗鼓地高喊合併領土、推翻暴君的時候,會演變成什麼局面?
領主不能兼併領地,同樣也不能協助對付民變,但是如果你們領地爆發民變、百姓衝進,最後演變成武裝叛亂、衝進皇宮大肆屠殺,你們宗族血脈死盡死絕,那麼南境領主也只能勉為其難的代為管理,兼併整合成大南方了,就如同三百年前你們兩邊的祖先試圖瓜分倫格斯一個道理。
所以宏觀來看,你們真以為這件事情可以草率了結嗎?」
「這是打算逼死我的節奏嗎?」康杜因拍桌咆哮道:
「對抗沼澤我也有出力,我犧牲了大量魔力、大量土地阻止沼澤入侵,我不是魔力無底限的龍族、更不是任意施法的半神,我將幾千畝土地沙漠化不算代價的嘛!這麼大規模的法術,在場大多數人會魔法,你們說說,難道沒有代價跟損耗嗎?
我需要處女交媾來填補魔力耗損,我的確下了增加進貢的需求,但是那些人販子因為操之過急而當街傷人,就該把債算到我頭上?這算什麼道理!?」
「因為你的需求,讓我的孩子受傷了,這沒有因果關係嗎?」我冷冷道:
「今天沒有鬧出人命,那是因為所幸我會治癒魔法,我可以放過你,但是我不可能饒恕你的罪孽。
我的要求不多,羊角鬼集團的首腦以及背後勢力,人交出來這事情就可以善了。」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康杜因咬牙道:
「因為羊角鬼的首腦,正是我自己!我給他們方便、給他們善後、給他們無稅通行跟免稅待遇,就是為了提升供應我性奴的效率。
說無賴點,你能拿我怎樣?領主跟領主之間無法互相傷害,你就算魔法實力大到能燒乾沼澤,你也不能對我發動攻擊!」
「對,我不能傷害你。」我道:
「但是我可以救你,這一刀,你還是得還。
妮娜,你可以進來了!」
隨著我的呼喚聲,一個女孩推開了會議廳的大門,手裡握著一把尖刀,她懺斗的走進會議桌前,來到我身邊。
我將女孩的袖口捲起,露出了她肩膀上的奴隸烙印,看著那個隸屬東南境王室特貢的印記刺青,在場其他領主都發出了噓聲跟責怪,而看到妮娜肚子到胸口那一條可怕無比的傷疤,就連清心寡慾、無欲無求的東北境領主無爭王都拍桌大罵康杜因是人面畜牲...
「這一刀,決定權在你。」我摟著妮娜發抖的小軀體,柔聲道:
「傷害你的人我幫你找到了,現在決定權在你手上,別怕,大姊在這裡,你的任何決定大姊都會支持的。」
一看到妮娜康杜因頓時面如死灰,他怪叫道:
「你找了個我曾經用過的孩子,擺明就是要我死啊!」
「你還是不是人啊,簡直畜牲!那孩子怎麼看都沒十歲啊!」西境領主是氣得直跳腳,也不管公約不公約,拚著自己被懲罰上來就是一拳。
無爭王站了起身,碩大的手掌抓住康杜因的肩膀,而北境領主則是抓著康杜因的腦袋,我踩住了康杜因的腳,一群人將他固定住,在康杜因淒厲的尖叫中,他的衣服被撩起,露出了蒼白的肚皮。
隨著妮娜堅強的抹掉眼淚,刀子就這樣刺進康杜因的下腹位置,當場血流如注...,妮娜的手越是懺斗,造成的傷害就越大,康杜因就越是痛苦...
「今天只是個教訓,不善待人民就是這個下場。」北境領主阿提瑪道:
「人口買賣、蓄奴,我們都能忍;這麼小的孩子都敢傷害?天地不容!
記住這一刀,把疼痛記在骨子裡、刻在靈魂中!下次不會有治療魔法、也不會有人理會你的哀號,當老百姓將怒火燒進皇宮的時候,你失去的可不只是性命了!」
儘管事後康度因的命根子被魔法癒合接了回去,但是恐怕他短時間內再也沒法提起任何興趣了...
口 口 口
我抱著哭累的妮娜回到倫格斯,一進到城裡,一輛輛押解囚犯的囚車被送入城中,其中還有那個下手傷害妮娜的主犯。
為了一個小孩可以下重賞,可以跟東南境領主翻臉、甚至殺他一刀,這個結果確實很讓人滿意,尤其是城裡面那些曾是東南境領民的人來說,變態領主被重懲可以說是最讓他們歡快的事情,尤其是曾經被強行送進城堡、強迫性招待過康杜因的人更是感受到解氣。
「我的城不蓋監牢,那是因為我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公民,偶而有糾紛、偶而有口角,不應該出現那種傷人性命的惡徒,或者強虜孩子的奴隸販子。」我站在囚車頂上,大聲道:
「對於這種人來說,我該施予什麼刑罰才好?各位鄉親父老,給點意見吧!」
一個泥水工的婦人淒厲的高呼死刑時,此起彼落的死刑聲如雷灌耳,絡繹不絕,然而在這高呼聲中,只有一人獨排眾議高聲反對。
「只有一個人該死。」維克多頂著人群的目光與壓力,將手筆值得指向刺傷妮娜的人,大聲道:
「就事論事,我們不是暴徒、也不是暴民,殺傷人者自然要償命,其他的人雖然沒有動手,仍然是同夥,這種人雖然不該輕易判死,但是也不該讓他們好過。」
「他們沒有傷害你們的夥伴,但是他們傷害過我啊!」一個哭喪臉的女人露出自己肩膀的奴隸印記、還有妓院娼寮的歸屬烙印,聲嘶力竭道:
「我是東境人,是一個漁村的孩子,就是那幫惡徒把我擄走獻給東南境的變態城主玩弄,玩膩了之後就把我賣到私娼寮,我是在沼澤入侵的混亂時逃到南境的,不能放過他們,絕對不能!」
隨著那女人聲嘶力竭的控訴,人群裡面又有幾位婦人、少女出來指控,他們露出身上的烙印、傷疤,聲淚俱下地訴說自己的悲慘遭遇,甚至還有一個壯漢走出來對其中一個奴隸販吐了口唾沫,牽走自己身邊用面紗罩臉的妻子,儘管他未曾言語,但是很多人都理解那個家庭遭逢過什麼悲劇...
「維克多,我知道你是個心地善良的青年,不過在這麼多罪刑的指控下,這些人該怎麼判刑呢?」我質問道。
「這要看您怎麼制定法律了,因為殺人償命這是常理,至於人口買賣、強制奴隸,這沒有相關規定。」維克多道。
「以道德來說,這麼邪惡的人應該要處死才對。」一個老人站了出來,道:
「長期以來,因為康杜因那色鬼的需求,各地人口拐賣的事情層出不窮,我兩個孫女、一個女兒也被擄走販賣,再也找不著了。
其他的領主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來沒有對這種事情認真看待,這種奪人之親的惡徒,確實在治以重罪。
但是那位少年說的沒錯,之前沒有法律規定,那麼,任意處死那些人是否是正確的事情?又或者是說大家能夠接受,對於這種惡行必須要處死這麼嚴厲?」
「好不容易安居樂業、好不容易不必再受沼澤威脅,這種破壞和平的邪惡之事當然要重懲,不但要重懲,還要大家都有共識才對。」賣酒的攤商道:
「如果大家都同意處死,那麼以後這種案件發生那就是照例處死決不寬貸,把他寫進法律裡面,免得別人說我們南方人都是一群不理治的惡徒、暴民。」
「對,寫起來!寫進法律裡面!」一個賣拉糖的商人嘶吼著,民眾開始嚷嚷著紙跟筆,這個時候門薩會長穿過人群,拿了一張羊皮紙跟羽毛筆,道:
「如果大家都同意,從今以後,強制奴隸、誘拐人口買賣,在南境是直接判死的話,簽名、見證、公告,由領主大人昭告十方,讓天下人都知道這是南境奉行的正規法律條文。
成為正式法條之後,這不可刪改了,各位想清楚了。」
經過一輪的混亂、擁擠,許多人都在羊皮紙上簽名畫押,一張羊皮紙根本不夠,而是寫滿了整整一卷五百多寸長的紙捲,才把簽名寫進去,這場公審從白天到黑夜,城市裡的路燈都亮起了,三萬多個簽名才終於寫完。
「謝謝各位的見證,從此以後,我宣布,倫格斯內禁止擄人買賣、強制誘拐綁架販售,違反此法條者,等同與我們為敵,唯一死刑,絞首!」我高舉著公布與簽名紙捲,大聲宣布著最後判決。
在眾人的簇擁下,那些奴隸販子在眾目睽睽的注視下被押上城牆、掛上繩索,我連踹幾腳將他們踢了下去,直接將他們弔死在城牆邊上...
口 口 口
城裡造冊登記居民五萬人,見證同意的人超過三萬之多,這條法案頒布之後,很快就在其他領主的領地、城鎮軒起大波。
有人覺得那是民眾僭越了領主的決定權,也有人覺得那是暴民們自作主張;也有人認同這種民眾可以參與公共事務的方法,也有人反對這種法條覺得很殘酷,之所以張貼就是告訴其他地方的人別觸犯倫格斯的法律。
很快,北境、東北境也貼出了類似的法條宣布,像是在響應我的立法,規矩、罰則、禁項幾乎一致;西境也呼應了,罰則從唯一死刑分為兩等,死刑與流放。
我知道這是在抄襲雅典的全民公審制度,事實上我就是故意的,在我漫長的生命、兩百九十八次的轉世中見證了太多的政治體系,也看過獨裁體制的各種變體,我知道民主體制並不完善,但是泰洛拉大陸卻是少數有著推廣民主體系的發展土壤。
宛如十誡一般,領主必須奉行二十條公約憲法,其中七項條款幾乎可以算是民主制度的前沿,我並不奢望可以在短時間內改變太多,但是只要踏出第一步讓民眾意識到,人們的集體意見是可以左右政策的時候,公民意識的種子就算是種下了。
既然我被剝奪了死亡、失去了衰老,這就意味著我有更多的時間去改變社會,理想中的烏托邦是不存在的,變革勢必得流血,時間與累積的智慧經驗,是我唯一的武器。
當你已經習慣了一生最長不過百年、最短可能十幾歲就夭折的生命時,不知不覺的就會格外珍惜時間,為了珍惜時間,會錯過很多事情、也會錯過許多美好事物。
但是,最可怕的也是時間,當你身邊的一切都不再美好的時候,每多一秒、就是多一秒的折磨與痛苦,我活過最可怕的一輩子,那次是整整三千年...,看見社會沉淪、人性腐敗、黑暗、墮落、毫無希望,那種只想結束一切、只想讓一切回歸虛無的衝動,就會隨時間發酵,漸漸膨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看著孩子們睡下的面容,默默地發了一個毒誓,這次,我將守護他們的未來,不惜一切代價,做為一個歷經過許多失敗、許多輪迴的人來說,這一次,我將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