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秋大宅」.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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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3-03
1981年9月,當時的沐秋大宅,依然是沒有完工的狀態。因為在遺產訴訟終於告一段落後,當初合作的「源通建築事務所」已經解散,故而工程難以接續下去。另外,當時繼承「沐秋」的李日興先生,亦與其前妻陷入孩子監護權的官司中,而無暇顧及遠在臺灣的老房產。據相關來源指出,正當李日興先生敗訴、需要支付龐大的贍養與補償費用時;彷彿是計畫好的一般,妹妹李筱梅主動提議,要向兄長購買「沐秋」這塊土地與其上的建物。不僅如此,根據超常局掌握的資料,李筱梅是以高出時價2.5倍的價格,向兄長購買這筆土地。成交總計花費約新臺幣300萬元以上,這在當時的臺灣住房交易市場中,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金額。
1981年9月23日,沐秋的所有權正式移交給李筱梅。超常局對她這個異常的舉動,曾經做出許多推測。但是在後續發生的超常事件中,李筱梅有十分充足且有力的不在場證明,並且亦無實質證據能佐證她參與「沐秋大宅」事件。所以儘管這筆交易,看似在為後續的超常事件鋪路,但我們還是沒有足夠有力的資料可以證實。
購入土地之後,李筱梅聯繫了臺灣當地一間頗有規模的「尚豐聯合建築事務所」,並委託其對沐邱宅邸進行評估與整修。但是在這項合約之中,李筱梅並未要求繼續完成沐邱宅邸的建築工作。她僅要求對已完成的部分進行修繕,並且尤其注重外觀以及屋頂防漏。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沐邱宅邸,外觀已經幾乎完工,但是內部的裝潢卻多數未完成。所以李筱梅對防漏以及外觀的整修,更加令人匪夷所思。
也是在這段時間,李筱梅的生活產生了一些變化。
您可以從這面展出上看到相關的文件。首先,她取得日本國籍,更準確地說是永久居留權。在此之前,她一直使用特殊專業人員的身份,依賴簽證留滯於日本。接著,就在她取得日本籍之後,她透過仲介機構領養了一位日本籍的女孩。這個8歲的女孩,原本的名字叫作「佐藤香織/Sato Kaori」。
她的父母於1982年2月8日,雙雙命喪赤坂的新日本大飯店火災。而如同提出沐邱宅邸交易案時一樣,李筱梅再次像早已知道事情會發生般,幾乎是無時間差地領養了佐藤香織。她雖然對外還是使用「李筱梅」這個名字,但是透過當時的戶籍資料,我們知道她登記的名字為「富谷彩香/Antomiya Ayaka」,並且也將養女的姓名改成「富谷晴香/Antomiya Haruka」。這項程序本身完全合法,但是時間點湊巧得幾近離奇。超常局亦花費許多時間,追查相關人員的身份足跡以及資料,但是都沒有進一步的斬獲。
接著在沐秋已經整修完工後的1982年6月18日,六位未成年男女進入了那座房屋,並引發了「沐秋大宅」事件。
方才的展區,主要為您介紹沐秋大宅的背景資訊。而接下來我們要踏入的展區,便是「沐秋大宅」超常事件的始末。本館鄭重地邀請您,一起見證這場離奇的超常事件,以及六名被影響、牽連的當事人,他們分崩離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