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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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04-22
  殺手,在每個人眼中,這個詞帶來的觀感不同,受當代主流電影文化影響,多數人認為這是個神秘的、風光的、不切實際的職業,華麗的刺殺與雲淡風輕的瀟灑脫身,而工作之餘總沉溺風花雪月中,甚或認為這種人只存在螢光幕上;反之,部分人則認為,殺手是骯髒下流的賤職,寄生在人類原始的犯罪衝動下,啜飲死者的血肉維生,與腐生動物同樣充滿血腥和罪惡。
  見過幾個同行落網,他們在上銬時是寬慰的笑容,而旁人喝斥著殘忍冷血的同時,卻只有那些刑警不對我們恨之入骨,更帶著同情的憐視。
  我們其實與常人並無二致,「殺人」這個詞說得太直白,人類的惡意以種種不同形式表達,而我們只是最為平實原始的一種,將雙方的愛恨情仇以淺白直接的方式傳遞。沒人會怪罪揮下血刃的劊子手,他們總將問題往司法上擺,同理,「殺手」不過也是體制問題的衍生產物,為何卻備受道德譴責?
  司法能解決的範圍十分有限,所謂公平正義眾說紛紜,那些被拒於庭外的一切形成了自己的社會,在供需法則下有條有理的精密運行,更早已行之有年,誠如金庸筆下所言:「只要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
  殺手是那一段為黎明結束夜晚的,深不見底的,黑暗,交易著在艷陽下生存的權利,換一把虛偽的天下太平,我們雙手腥腐蝕爛,才將這座城市捧在風光明媚之下。
  不少人將「殺手」視為一無是處者的最後機會,那把我們想的太容易了。事實終將證明,不適者無處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