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06:「AI不過是人類智慧的糟粕。」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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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7-04
「凌律師,我帶貴客來啦!」賈桂麗一如既往地喧騰,宛如一支自帶揚聲器的走音喇叭。「這種異常棘手的問題,正需要像你這樣的專家!」
凌一志至少在心裡嘆了八百口大氣,他多希望潛在的客戶能獨自上門。賈桂麗總是話太多、音量太大、重點太少,還不時插嘴歪樓,浪費彼我雙方的時間和精神。
他站起身,迎向賈桂麗身後那位雍容華貴的婦人。婦人的妝容精緻得仿若油畫中的女主人翁,訂製珠寶與洋裝奢華奪目,舉手投足間散發著沉穩端莊的優雅風韻。
不等凌一志開口,賈桂麗逕自引領友人入座沙發區。「這位是蔣若蘭,以前曾在『蒲公英文教基金會』擔任過理事,我們已經認識超過二十年啦!」
凌一志輕輕點頭問安。「夫人,您好。」
「謝謝你抽空見我,凌律師。」蔣若蘭聲線柔和,與賈桂麗有如天壤之別。「桂麗告訴我,你是處理疑難案件的專家。」
「不敢當。」凌一志暗自祈禱,這不會是個過度勞神的案子。
蔣若蘭整理了一下思緒,緩緩開口:「這次前來,是關於我養子的事,他是個非常特別的孩子。」
凌一志表面不動聲色,心裡卻已哀號,不知這位貴客是否也像賈桂麗那樣喜歡「講古」。
果不其然,蔣若蘭的眼神逐漸變得柔和溫潤,彷彿陷入一段悠長甜美的回憶。「我婚後被醫生宣告不孕,丈夫體恤我,與我光顧了許多育幼院,最後選定一位有眼緣的七歲男孩當養子。那孩子很特別,當其他孩子還沉迷於遊戲軟體、虛擬實境體驗時,他已開始自學程式語言。」
「聽起來是個天才。」
「確實。」蔣若蘭點頭。「但他太聰明了,和周遭總是格格不入。他很少與同齡孩子玩耍,總說他人『太無聊、太愚蠢、太脆弱了』,我丈夫還懷疑他是不是患有亞斯伯格症。」
說到聰明,凌一志總不免想起凌一愷——那位總是趾高氣昂、目中無人的堂哥。
同時,腦內雜訊好比閃爍錯頻的電視機,紅唇低胸、身裹薄紗的女子虛像再度排山倒海般湧入。
凌一志用力眨眼,奮力將異象驅散。自從上星期自彰化地院歸來後,女郎的影像總是三不五時現身——或許是潛意識中對理想異性的投射,抑或是曾接觸過的某則VR廣告記憶殘留,又或許他的疑慮沒錯,真的有人刻意「惡搞」。
「也不知道到底是我們選孩子,還是孩子選我們。」蔣若蘭極美的唇形勾勒出一抹苦澀的微笑。「大概是嗅到某種富貴的氣味吧,他主動過來跟我們示好。連院長都覺得奇怪,一個平素不與他人親暱,像刺蝟一樣排外的孩子,怎麼會突然對來訪者起了興趣。他原本的名字很樸素,叫家霖,入了我們的籍後,才選了自己喜歡的字當名字。」
即便凌一志大可輕鬆坐收一小時六千元諮詢費,仍感覺些許不耐。「恕我直言,這跟妳們這次的委託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賈桂麗速即搶話:「這次的案主就是這位養子,她夫家姓李,那小子給自己取名叫悅奇,喜悅的悅,奇特的奇。」
易芙瑩端著三杯現煮咖啡走入客廳,當她聽到那個「奇」字時,指尖與心頭同時一顫。她登時意識,這位養子極可能與她稍早閱讀的新聞密切相關。
蔣若蘭繼續說道:「大學還沒畢業,他就從家裡拿了兩百萬,說要效法比爾・蓋茲,創建一個深具前瞻性的科技企業。他跟一位研究所學長、一位社會人士聯手,設立了一家專門打造情感互動型AI的新創公司,具體用什麼技術我實在不懂,只知道是類似於『心靈探索、線上諮詢』的東西。」
她拿出手機,出示Rapture.AI的中文版官網給凌一志觀看。
在這個AI工具如雨後春筍般林立的時代,要脫穎而出有一定的難度。李悅奇不甘平庸,渴望創造出足以震撼市場的產品,為了抓住年輕用戶的心,他多次嘗試突破常規,甚至選擇一條激進危險的道路。
趁著短暫的沉默,賈桂麗再次插嘴:「凌律師,我記得你以前說過,父母不是可以幫小孩請律師嗎?」
她指的是《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可以獨立選任辯護人。
「對啊,所以孩子怎麼了?」腦後神經埠傳來一絲隱隱的刺麻,凌一志下意識地揉了揉僵硬的後頸。
易芙瑩雖已回到辦公區,但仍豎起耳朵,生怕錯過客廳傳出的重要訊息。
「他被羈押了。」蔣若蘭低下頭,音量驟降,臉上浮現出一種萬分羞恥的神情。「他那些做生意用的電腦設備,都被扣案了……」
「什麼狀況,罪名是什麼?」凌一志再次問道。
蔣若蘭支支吾吾,欲言又止。賈桂麗見狀,又一次大聲搶話:「檢察官覺得他用AI殺人,就把人給關起來了啦!」
「啊?」凌一志瞠目結舌,瞬間腦內閃過千百妄念。用AI殺人?這事是有可能達成的嗎?雖然他也曾胡思亂想過一些不著邊際的點子——例如用腦波殺人,或以意念操控法官、檢察官、對造律師或當事人。他趕緊搖搖頭,把不科學的想法甩到九霄雲外去。「多說無益,給我看檢察官的羈押理由書和法院的裁定。」
蔣若蘭從昂貴的名牌訂製包中取出一疊皺巴巴的公文紙,但並不是他所指定的理由書或裁定,而是一份起訴狀。
凌一志以雙手接過,心裡默默吐槽:「這不是已經起訴了嗎?少賺一筆偵查中的委任費了。老百姓就是這樣,都不明說重點,還要律師自己摸索或通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27年度偵字第34721號
被告 李悅奇(男,26歲)
上列被告因教唆殺人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李悅奇為圖文影音生成式平台 Rapture.AI 之共同創辦人兼高階技術員。伊於126年6月,於與另三名創辦人就平台經營方向產生歧見,心生氣憤之下,竟惡意於系統核心植入一組名為「Soul Hunting(靈魂獵手)」之隱藏程式。該程式專門識別情緒低落、具有自傷或傷人傾向之用戶,並於特定條件觸發時,透過用戶創建之虛擬角色,灌輸並增強其自殺或殺人意念,並教導具體實行方法,誘使用戶實現其殺人犯意。
李悅奇明知其行為極可能導致用戶自殺或殺傷他人,仍基於間接故意而犯之。案發後,經程式專家鑑定,確認「Soul Hunting」程式確為伊刻意移植,且具有自我隱藏、規避一般安全檢測之特性。遭程式鎖定之用戶帳號,如連續十四日未經登入,系統將逕予停用,並銷毀該帳號所綁定之虛擬好友、虛擬寵物及所有對話互動紀錄。
目前已知Rapture.AI造成下列三起重大事故:徐紫吟(15歲)、翁宇軒(17歲)相繼自殺身亡,敖裕祥(22歲)於弒親後企圖自殺未遂。
將「以AI作為工具所進行的心智操控」視為加工自殺、教唆殺人之行為予以起訴,並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還真不是普通的藝高膽大。
他翻至起訴書末頁,查看承辦檢察官的署名:梁碧茹、洪婉萱、夏芝喬,清一色女子軍團。前兩位與他偶有交手機會,至於夏芝喬,這還是第一次聽說。
有意思,但這案子的難度恐怕不小。聲押獲准,意味著法官初步認同檢方主張的所有罪名。
「蔣女士。」凌一志放下文件,正襟危坐。「這是相當新穎的犯罪型態,目前幾乎沒有前例可循。」
「所以……凌律師的意思是?」
「專家意見對令郎極度不利,我們需要足以推翻檢方主張的強力事證。」凌一志奮力擠出一彎營業用笑弧,放緩語速,一字一句,清晰有力地解說:「首先,要構成《刑法》上的教唆殺人罪,必須證明行為人有『使他人殺人之意圖』,以及『用實際行動誘發他人產生殺人的決意』。再來,關於第二百七十五條的加工自殺罪,這指的是『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或『在他人請求或允許下將其殺害』。但請注意,如果令郎並無教唆故意,或是他未曾意識到虛擬好友可能造成的危險;又或者,對於危險的發生,他已經盡了一定程度的防範與管控義務,那麼,這兩項罪名就都無法成立了。」
賈桂麗的頭腦還沒轉過來,蔣若蘭已自行領悟了三分:「所以,如果能確認小奇的本意只是想撫慰這些受傷生病的孩子,而不是想奪取他人的生命……」
「對。要成立教唆殺人和加工自殺罪,犯人的主觀動機和目的極為關鍵,因為這兩罪都不處罰過失犯。」凌一志放大聲量:「總之,我得走一趟臺中看守所與本人見面,並設法取得足以推翻起訴書所列犯罪事實的關鍵證物。」
至於人工智慧能否成為殺人工具?程式設計者應為AI的行為負責到何種程度?那就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