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熊的武裝筆記:雷擊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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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6-03
「當你聽見雷響,那不一定是天氣變了——也可能是有人死了。」
——《前線筆記・薩米將軍遺稿》
一、雷擊槍簡介
雷擊槍,仿造教廷近衛火銃所研發製成,常見配備於各國軍中有前裝式擊發火槍M1087、M1103、M1125、M1137與後裝式擊發火槍M1118與M1145等多型號步槍,使用擊發雷汞底火點燃黑火藥推進彈頭射出,因槍聲極大,如雷霆震響、火焰明亮、命中後被擊中者常伴有劇烈震顫與創口焦灼,故得「雷擊」之稱。
除M1087與M1103已經陸續除役之外,各版本由各國所屬兵器製造局改進製成,廣泛配備於各國正規軍上,為目前最具威懾力的單兵武器之一。
二、標準使用流程
節錄自《諾曼帝國陸軍訓練章程 第十七條》
1. 開膛檢查:確認前一發射擊後未殘留藥渣,否則容易走火或炸膛。
2. 擊發位置:即使未裝填彈藥,也切勿將手指放在板機區,避免誤觸擊發。
3. 擊發順序:聽見號角後,再待軍官吹哨方可發射;亂槍者以軍法論處。
三、實戰應用補註
為保持最大命中率,雷擊槍適合密集隊列作戰,建議三人一列交替裝填、掩護與開火。
擊發時若扣下扳機後無反應,請等待5秒後再進行檢查。
四、注意事項與禁令
經各國軍武法協議中,切勿將雷擊槍交予未受訓平民或未成年者,並禁止於聖堂或外交會談現場攜帶本槍,違者可被當場處決。
註記:如需了解「短管版雷擊槍」、「騎兵專用雷擊槍」或「貴族獵人定製型雷槍」,請參閱本指南附錄第B、C、D頁,或諮詢所屬武器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