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02:「人類輸給AI,成何體統?」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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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3-17
「好了,他現在是被暴走的伴侶AI家暴,要訴請離婚外加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是要聲請保護令?」凌一志翹起二郎腿,懶散地靠坐在椅背上。
「你的邏輯為什麼會跳到那裡去?」易芙瑩代為瀏覽了最為重要的訴訟標的、爭點和兩造所簽立的買賣契約書,並在助理AI的輔助下,快速節錄出幾個重點。「簡單而言,早月亞里沙是日商『昴宿工學技術株式會社』所生產的特用型伴侶AI機器人,型號是『星靈Alpha S 訂製款』,經銷商則是登記在臺灣的分公司。日前,昴宿工學的技術工程部門發現星靈系列高階款存在著難以修復的瑕疵,想要全數召回,並發送新產品——相同等級、相同外型、記憶與性格完全一致的『星願系列訂製款』作為賠償。但常先生不願意接受更換,他主張昴宿工學有義務修復亞里沙,因為亞里沙是不可取代的配偶。」
可惜的是,不論是否為搭載著足以媲美人類智能的高階AI,機器人在法律上的定位仍停留在「物」的概念。既然是物品,就沒有絕對不可替換的理由,也不需要探討到「人權」的層面上。
在興訟之前,常守恆選擇先跑臺灣分公司內部的申訴程序,想當然爾自是遭到打槍,隨後,他又提起消費者申訴,但同樣遭到主管機關駁回。
「商品製造人與商品輸入業者責任?種類之債與特定之債*?」凌一志迅速翻動腦海中的六法全書,搜尋著《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條文。「等等,『昴宿工學』?這公司的名字怎麼這麼耳熟……」
「睿達的法律顧問客戶,臺灣分公司指定的顧問律師正是馮老。」易芙瑩斬釘截鐵地說。
「夭壽喔!我這次得跟馮老打對台嗎?」凌一志忍不住抱頭哀號。
「不,馮老只是掛名,正式開庭時,他都指派複代理人羅律師上陣。」
「羅律師?睿達哪來姓羅的律師?新人?」凌一志面露疑惑。
「你要說他是新人,也不是不行啦。」易芙瑩用手指點著螢幕上的新娘亞里沙,又指指訴狀首頁的律師名字「羅伯特」。
「Robot?哪個父母會給孩子取這麼滑稽的名字?等等……」凌一志忽而坐直身體,在律師公會的網路名冊中快速搜尋。有了。

羅伯特,2034年11月出生,設籍臺中,2035年5月取得正式律師資格。
備註:泛用型人工智慧(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AGI),初代機。法律專業80%、業務專業10%、家務5%、通識領域5%。

2034年11月……如今才一年五個月大?!此外,「泛用型」人工智慧?
凌一志突然有種「我到底看了什麼鬼」的感覺,而且,他終於想起自己在哪裡見過這號人物了。
歡送會上,那個不苟言笑、滴水未進的角落律師,他還當那是位不待見的新人,始終沒放在心上。
易芙瑩說:「『羅伯特』是馮老取的,因為是初代機,馮老索性沿用了人類史上第一位機器人之名。他或許認為,與伴侶AI相關的案件,交給身為『同類』的羅伯特來處理比較穩當,而羅伯特的表現也確實沒讓他失望,生涯首戰即告捷。常守恆在一審雇請的律師,提出的所有爭點都被承審法官駁回了。」
正式起訴前,賈桂麗本想把睿達事務所推薦給自家外甥,但礙於《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中的相關條文,同一事務所的律師不可同為原告與被告雙方的訴訟代理人。睿達既為昴宿工學的代理人,自然不能再派自家人打自家人。
於是,常守恆找了法律系畢業的高中同窗經手一審。可該律師素以經銷房地產為業,雖有執照,但當律師只是偶而為之,故法律程度並不算好。
易芙瑩幫凌一志圈選出訴狀中的諸多重點,好讓他能在短時間內梳理出案件全貌,擬定最佳辯論方針。
「羅伯特是美國科技大廠『新曙光機械(New Dawn Robotics)』的手筆,也是第一批被拱上神壇的『泛用型』AI。」她的目光冷冷掃過螢幕上那張半身照片。照片裡,形色嚴峻的羅伯特西裝筆挺,如同一尊冰冷無情的蠟像,令人不寒而慄。「與之同期,和新曙光機械在人工智慧領域進行長年競爭的昴宿工學,雖然也試圖打造出具有高思辯力、高創造力、高自主性的泛用型AI,這場挑戰卻以失敗告終。」
作為實驗失敗的附隨產品,星靈系列的穩定性和多元性遠遠不如羅伯特所屬的「亞當」系列;不過,以陪伴和照護為主要訴求的它們仍有可取之處,那便是豐沛多變的「情感模組」。
凌一志聳了聳肩,撇嘴一笑。「說到律師倫理……派亞當去打自家客戶出產的星靈,馮老這麼做,也差不多要踩到邊線了啊!」
「你要主張律師迴避嗎?」易芙瑩問。
「不了不了!」凌一志猛力搖頭。「把羅伯特換掉,搞不好就是馮老親上;就算不是他老人家出馬,換成小陳或其他睿達的人,我也會礙於舊情而下不了重手。」
易芙瑩掩嘴而笑:「說得你好像游刃有餘似的,這案子要贏,非得另闢蹊徑不可。一審律師主打瑕疵給付*,昴宿工學與羅伯特完全不爭執,儘管如此,日本總公司也不願意特地調撥一批人力來維修舊有的星靈高階款。」
一言以蔽之,擁有自動學習、自動記憶並藉以提升行動能力的星靈Alpha S存在著一個始料未及的隱藏瑕疵。運作初期並不明顯,但隨著情感接收和情感模擬所產生的快顯記憶與日俱增,亞里沙無法自行判斷何者應當刪去、何者該寫入長期記憶區,導致儲存空間逐漸被無用的數據填滿,邏輯迴路日漸產生異常。該瑕疵無法在日常使用中被即時發現,因為其影響是累積性的。
常守恆主張昴宿工學應無條件提供維修保固,好讓亞里沙能運作如常,然問題在於——星靈系列身為泛用型AI的失敗品,又是高階款的「初代伴侶機」,與其耗費龐大的人力資源與經費去維修,公司更樂於直接更換升級過的新機給顧客。由於新機種在外型、個性、記憶、性能上與舊版完全無異,原審法院認為可將其視為種類之債,准予昴宿工學逕以新機種替代,免除為舊款提供維修保固的責任。
「原來如此,我大致懂了。」凌一志仰頭看著天花板。「看來,我生涯的第九十九場勝訴實在遙遙無期哪……」
「哪,凌律師。」易芙瑩忽而想起什麼,輕輕叩了叩桌面,將凌一志的思緒拉回。「亞里沙會因為無法區辨應寫入長期記憶區的事物,逐漸導致記憶過載,那你呢?連結了人類意識的人工腦,與純粹機械的電子腦相比,有什麼不同?」
「妳想知道的是,我會不會產生與亞里沙相仿的BUG?」凌一志打趣的說:「我曾問過那些工程師,他們很確定地告訴我,我的決策和行動還是會取決於人類的經驗、情感和直覺,與基於演算法和大數據運作的AI在本質上就是完全不同的。萬一真的過載,定期維修時也可以考慮擴充、刪除或增加新的機制。畢竟,維護人腦是人類全體永遠的課題,和修復由5D列印技術製作出來的人型AI還是不同的啊。」
他走回桌邊,隨意翻看成堆文件。「對了,Eve,我想看常守恆簽下的買賣契約書。」


【註】

1.種類之債規範於《民法》第198條:指債務人(此處專指賣方)應交付的物品是依其種類或屬性決定的,同種物品之間可以互為替代,例如「交付一公斤稻米」;而特定之債規範於《民法》第199條:指應交付的物品以具體特定,無法以其他物替代,例如「交付某一客製化商品」。
2.瑕疵給付:債務人給付之數量或品質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