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與後記:人心是最難破解的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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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2-29
(本回後半部涉及解謎與手法說明,請審慎閱讀)
古典本格推理小說最常出現的就是密室殺人案件之解謎,「密室概念」不斷被擴充延伸,絞盡腦汁而推陳出新,各種不可思議或稀奇古怪的密室挑戰作者想像力─甚至把「人體本身」當成密室,進而向讀者下挑戰書,例如海堂尊的《巴提斯塔的榮光》、京極夏彥的《魍魎之匣》(應該不算微爆雷,書中詭計還是讓人驚嘆);還有出版社發行「密室百科全書」,每年會幫購書者增補最新的密室詭計,日本知名本格派推理作家有栖川有棲據說就是訂購者之一。
如同文中「貓爸爸」所言,密室詭計本身就是一種空間權力的支配,作者和主角一起合力在空間配置下「欺騙讀者」,讓身處之中的被害者或讀者渾然不覺。放射到我們日常生活中,便屬於整體建築空間規劃問題。
準此,本作附帶探討空間配置與權力對自由平等產生的問題,例如巧蘋和梅兒(醜貓)所看見的「釋放摩根」(Free Morgan)計畫,這群營救自戕殺人鯨的人們依舊努力不懈中,可是摩根還能撐多久?海洋公園的空間真的適合擺放入海豚或是殺人鯨嗎?
我們每天生活在各種不同樣式的空間內,可是很少人願意去省思裝置我們的「容器」有何問題?
最多人關注的應該就是「地球」本身;除此之外,臺灣政策法規面上,就是過去二三十年來的「無障礙空間」,過去十年開始增加了「性別影響評估」和建築設計法規的相容性問題,許多建築及其設施和過時法規本身對女性十分不友善,當初以男性權力配置的思維去設計建構,導致現今難以保護或滿足女性或LGBTQ族群之需求。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與實踐大學空間設計系曾合開一門課:空間與法律。
最後繳交期末報告時,法研所的學生必須用「繪畫與設計圖」來呈現平等保護的法概念;實踐大學的修課生必須寫出一篇簡單的法學小論文,對雙方來說都是挑戰,卻是國外很常見的跨學科研究,最後導入法規政策落實之中。
然而以臺灣現狀而言,不足之處實在罄竹難書。從生態倫理學來說,只要空間獲得充分改善,讓所有在其中的生物都能過得很好,找出和諧共存之方,最後獲得實際利益的依然是人類。這就是本作實質核心目的。
除了看得見的空間配置及環境變化之外,權力對於處在其中生物的無形宰制與壓迫問題同等重要。
喬治.威爾遜在1949年出版的《一九八四》喚醒了人們對於政府監控的問題,好萊塢電影《全民公敵》更是直接把空間壓迫及其個體從屬性給影像化而大受好評,使得人們注重個人資訊自決權在空間權力配置下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學者傅柯在1970年開始把「圓形監獄理論」擴張化,也形成本作「路殺男」所掌控的力量之一。
監獄及學校是權力支配關係最常見的場域。學校的校碑、圍牆、行政大樓的位置與階梯等等,都是一種權力放射至空間管制的象徵。在臺灣的校園、教室甚至會設立擺放「偉人」銅像或照片作為一種信仰膜拜,本身就已嚴重壓迫學術與思想自由。
在德國曾有過知名的「教室十字架案」判決,保守勢力與宗教氣氛較為濃厚的巴伐利亞邦─即南方大城慕尼黑所在位置,規定學校教室內要懸掛有基督受難像的十字架,引發諸多爭議。德國人民絕大多數是信仰天主教與基督教,可是也有無神論或其他宗教信徒,尤其是二次戰後的移民潮,許多伊斯蘭教徒也成為了德意志公民。
雖然該時憲法法院判決邦政府的強制規定違憲,慕尼黑等巴伐利亞邦的城市裡,沒有一間教室的十字架被取下,民意代表還嗆聲要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自己來拿!
有不少法官也認為這措施不違反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只要「政府不賦予十字架有宗教或宇宙觀教化意義」就沒有關係,換句話說,十字架是自由的象徵,並無宗教意義。簡直令人匪夷所思,果不其然,在2011年時,歐洲人權法院改判該規定不違反人權保障。
宗教自由包括「信仰自由」與「從事宗教行為的一般自由」,前者根本無從管制,縱使是「列寧─偽馬克思主義」也管不著你內心的思想,所以重點在於信仰後的宗教行為,那麼宗教行為是否包括人們有消極不接受的權利?無神論者的「無神信仰」到底應否被憲法所保障?這就是空間權力支配出現在本件訴訟的背後爭議。
就在2018年又出現保守派的德國議員趁勝追擊,要求公家機關必須在入口處也懸掛十字架,引來眾多批判。這下可是從學校直接攻入政府機關,直接挑戰憲法上的政教分離原則。生活在這樣的「權力密室」當中,那些非天主或基督教徒們該如何自處?值得身在臺灣的我們好好觀察空間中所飄散的權力恣意問題。
(底下涉及詭計說明)
相較於「密室詭計」的權力從屬性─讓讀者和陷於詭計而心生恐懼的潛在被害者難以發現破綻或線索,本作並非密室推理,而是運用「敘述性詭計」來營造雙重謎團。
「敘述性詭計」看似簡單,其實必須對文字使用有精準拿捏,需要反覆來回檢視所使用的字詞敘述恰不恰當及合理?是否對讀者公平?在條件對等下,去找出作者是否有犯下寫作描述上的錯誤?
文字描述必須經得起一次又一次的檢驗,等於是把所有條件與讀者一起分享,攤在陽光底下和讀者大玩文字遊戲,乃不折不扣的魔鬼藏在細節裡,讓讀者透過細心閱讀找出作品中謎團的線索,例如兇嫌為誰?手法及動機為何?或是單純享受文字架構出的遊戲氛圍。如果以電影來說,最高明的敘述性詭計經典應該就是1999年《靈異第六感》(The Sixth Sense)。
「敘述性詭計」簡言之就是用文字來騙讀者,尤其是從標題就開始騙!本作的「路殺男」就是一個例子,不過這幌子很快就會被讀者揭穿,在第一回已給足文字線索,例如:…那對情侶毫不介意我從他們身旁經過,可是男子『依舊怔望』我兩三秒……我抬頭望了女生一眼:恰如月色的雪白肌膚與凹凸有致的好身材…『連』我也看得愣了幾秒。
使用不起眼的文字來表達敘述,暗示主角可能也是位「美麗女子」。
本作較為特殊的一點是:另一個謎團不在故事情節當中,乃嘗試直接扼殺讀者的思維及注意力!透過「人貓視角」的巧妙轉換,使讀者誤以為一開始是女同學們合力緝兇。
敘述上的用字遣詞和細節必須更多加註意,例如:…在宿舍的『自動門』外,社會系的亭如手中提著小蛋糕 …,因為是自動門,所以主角貓咪們才能自由進出。倘若換成是一般的普通門,則會露出破綻。
接下來的:…今晚的她似乎份外開心…笑中帶有比夏季西瓜還甜的滋味…我附和著她。此外,暫時也不能多說什麼了。
正因為是貓咪,無法和人類直接溝通,所以才『不能多說什麼』。類似的描寫線索還有:…筱蘭與我圍坐在她身旁,直接給予巧蘋『無聲的安慰』。我用右手試圖闔上那雙探索世界不到三個月的美麗雙眼,卻怎樣也『無法幫小貓閉上雙眼』。
諸如此類的敘述不斷出現在本作之中,試圖誤導讀者也架構成人貓視角的合理轉換。
對於貓咪行為的描寫也必須相當到位,否則一樣是不及格的敘述,比如:…筱蘭驚覺自己好像說錯話,愧疚地輕抓了一下頭髮…。根據研究,貓咪感到愧疚時會搔抓自己的毛髮來表示歉意!
此外尚有:「我忽然嗅到不應出現在交誼廳裡的六月雪氣味。」貓的嗅覺和聽覺異常靈敏,而女生宿舍交誼廳內出現刺鼻的六月雪味道,也暗示兇嫌可能是位女生且常去六月雪花圃。
至於「路殺男」倪馨提及德國把貓狗當成準人類以及美國司法對於虐殺貓狗的實務運作,則是屬於貓咪「擬人化」的佐證與合理化要素。
有研究報告指出,動物之所以無法形成人類一般的文明成就,很大一部分原因乃欠缺語言文字的必要力量,更重要的是:動物不太會說謊而且無法對同伴提出「未來期待感」,那些未來願景大多都是被操弄的語言文字,換言之,就是「謊言」。懂得說謊反而為人類帶來了文明與進步,適時說謊變成人類主宰世界的強大力量,對於使用「敘述性詭計」來欺騙讀者而言,似乎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文字在小說裡頭所架構出的空間權力支配關係,在敘述性詭計中更突顯出一種奧秘,妳/你不妨也提筆嘗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