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與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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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0-04
「我無法改變。」
老鼠坦言。
與其說自己逃避選擇,不如說選了後又背棄,背棄後又迷途知返。週而復始。
既知會被原諒,所以從未悔改。
老鼠在教堂雙手合十,低頭懺悔的時刻,心底確然是澄明的。
但只要還活在世上,陰影總尾隨其後。
那陰影說:只活一遍──甚至是只活一刻──即可饜足。
沉淪於身軀的有限裡,接受快樂,接受去死。
彷彿這沒什麼不好。
鐘聲持續迴盪,祭壇前熠熠的燭火也微微顫抖,似屏息凝視著甚麼。
「對,你不行。」貓說。
「可是你的神可以。」
老鼠拾起地上的蘋果,平滑飽滿的皮有著蠟像的硬實,卻能感受因撞擊而損傷的內裡。
「是,所以我在此承認我的罪。」
這果實成了老鼠的面容,那剝去薄薄的偽裝,就剩下潰爛不堪的肉體。
「那麼,為何你還在這兒?」
他直直瞪著貓,其實是質問著自己。
為何他總回到這兒見貓呢?
此處不是神的聖殿。
貓是惡魔,是帝國的使者,是絢爛奪目偶像。
那虛偽的閃亮,不外乎將觀者的渴望吸納,再反射出的戲法。
神創造一切。
偶像呢,則是被創造出來,好成為自己創造者的創造者。
「我因為你的愛存在。」
「而你感受的,僅是我將你的所有的,還給你而已。」
彩繪玻璃略為渲染的光下,貓雙手交疊於後,緩步走著。
「就算如此!」
老鼠激動地反駁。
「若非曾經在黑暗中,受到你的呼喚,我絕對無法活下去。」
貓瞇起眼睛。
「我不呼喚任何人。我生來是要接受呼喚的。」
「如果你聽到任何呼喚,感受到了任何愛,那是愛你的人的聲音。」
「是神透過他人,表達出的仁慈。」
老鼠無從否認。
貓所說的是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道理。
從太初到末日,自有永有的恆常。
打從一開始拯救他的便是神。所有愛都源於此。
認識神之前,他遇見了貓。
是貓讓他有了律法,活在似是而非的規訓中,好排斥與靈相牴觸的慾念。
律法並非不善,但僅是遵守,不可能得救。
而老鼠之後也的確毀棄了律法,驚覺自己從來都是罪人。
彼時,貓露出了利牙,伸出了爪子,輕聲說到。
可以唷。
不用這麼努力,也沒關係。
貓本就不是受法拘束的生物。
老鼠讓自己被貓吃了下去。
這樣就不會再痛苦了。
「結果,我活了下來。」
在受鏡像蠱惑的時刻,神叫住了他。
神的聲音不可能從偶像的口傳出。
於是,只有兩個可能。
一是神把老鼠從偶像中解放了。真相給了他自由。
二是貓本來就不是偶像,是世俗的藝術。若然,貓即便不是神,也可以是神的使者。
那樣於即將到來的新天地中,貓也會在那兒。
……這僅僅是妄念罷了。
「為了我而失去永生,並不值得。」
貓靜靜地說。
「如果不把我視作虛構,就得將我捨棄。你無法同時從神與惡魔的筵席取食。」
接著右掌一揮,奪走老鼠手中的蘋果,將之湊至唇邊。
然後淺淺地笑了。
「唉呀呀,真沒辦法呢。」
語氣夾雜著感嘆、自嘲與憐憫。
「誰叫你這麼沒用。」
──所以過來吧。
貓說。
所有的燭火乍然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