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蘇律師提起庭審過程劍眉倒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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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30.蘇律師提起庭審過程劍眉倒豎
「按道理講,作為代理人,尤其是律師,對訴訟的成敗;對法官的審判方式;對律師受到的冷遇,都不會去計較。可是,在此次訴訟中,法官如此徇私枉法,已到了不加任何掩飾的地步。」看上去,蘇律師身材瘦小,白皙細長的瓜子臉上戴一副金絲眼鏡,顯得文靜秀氣。可是一旦提起庭審過程,卻劍眉倒豎,聲色俱厲。
「您能否談得更詳細些」。
「試舉例之一,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在被告方。用最通俗的話說,老百姓告政府,政府就需要拿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而法庭也只能審理該證據的證明內容是否真實及取得形式是否合法。國家制定行政訴訟法,就是讓『民告官』。官說『我做得不錯,就得拿出證據』。然而在庭審中,證據全是由我們原告一份份地舉出,被告方只是答辯質證,這種完全顛倒的訴訟過程居然能夠繼續下去。」
「你們出示的證據之一,是那份於1958年由兩省人民和會共同簽屬的《賠償協議》嗎?」
「的確如此,這是我們從省檔案局查找出來的歷史性文件,從而證明不是徵用。」一旦提起來。蘇律師的嗓門又提高八度:「但政府方在拿不出任何證地的依據時,指著這份證據咬定賠償損失以行為和對土地的實際佔有,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征地。按照這種邏輯,只要政府機構出面,提出使用土地就算是徵用。質證后,法官居然讓我們拿出新的證據,支持原證據說的不是征地。否則就判我們敗訴。」
「這叫行政審判嗎?就連民事審判也不能用這種方法刁難原告!」一元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舉例之二。」蘇律師拿出判決書:「法官肯定了征地的觀點,還對三十年來農民事實上一直在該土地上耕種的事實置若罔聞。我們向法庭提供的省土地局某官員的證詞:像這種當時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征地,事後又沒有真正使用。水庫的建成也未讓這邊的農民受益。而土地所有者事實上長期佔有、耕種。其征地的效力也就自然消失。」她指著判決書上的文字說:「法官對此證言不予採納的理由是:『當時的政府之所以放縱農民在已徵用的國有土地上耕種,是出於對農民利益的考慮』。按照這種邏輯豈不就是:過去的政府講理不講法,現在的政府是講法不講理?」
這種推理讓一元啼笑皆非,但是細細斟敲判決書的觀點,果真如此。「法官大概也是顧此失彼了。」
「由此來說爭議之三」。她將滑下來的眼鏡向上推了推:「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對5000餘畝土地進行徵用,連省一級都無權審批。更何況一個小小的縣法院,並且僅用一紙判決能將不是征地的行為以司法審判權予以確認?」
律師由於職業習慣,說的條理清楚、語言嚴謹。
「一元記者,還有個問題他們沒有想到。」老郭突然插話:「按照國家的征地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徵用土地后,原來耕種該土地農業人口要給予適當安置。也就是老百姓常說的『農轉非』。真得征走地更好,給我們轉成非農戶,大家還巴不得呢!」
「是呀!這個問題政府方及法官怎樣回答?」
「咋辦,豬八戒鑽草棵,把個大屁股轉給人看。他們的臉,連豬屁股都不如,像是猴屁股,紅得嚇人。」村主任老盧張口就是粗話:「俺們開口一問,法官就往政府推:『說不是法院管的事』。政府的人耍賴皮:『當初補給你們錢就算了。現在,國家哪有那麼多的招工名額?』有名額還不夠他們幾個王八蛋分呢!」
「老盧,說話文明些,這裡不是你家灶頭上」。就連李彩蓮也聽不下去了。插話制止道。
「聽說法官要在現場拘你們?」一元想起老郭描述的場景。
蘇律師笑笑:「倒沒有那樣嚴重,只是口頭警告我們:注意法庭秩序,尊重審判人員人格。」
「潛台詞就是:假如不顧警告,就有可能以擾亂法庭而實施強制措施。」一元也笑著做個「註腳」。
「差不多吧!」
「吃一塹長一智,否則又望風捕影地把這個花絮當作新聞追蹤渲染。」一元在心中暗自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