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失敗的著作,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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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8-07-17
萬物皆有靈。
我是一名物靈師。這個名字聽起來也許像捉鬼的,但遺憾的是,捉鬼大師不會像我混得那麼慘。
所謂物靈,便是一些物品在主人長期的情緒滋養下,誕生的一種有意識的生靈,這些生靈擁有各式各樣的能力和形象。而因為普通人看不見這些物靈,無法溝通,便會時常遇到一些詭異的事情或者麻煩。
我的工作,就是替人解決這些麻煩。
以上這些不是業務性質的宣傳廣告,而是鑒於我是這個職業的發明者,也是唯一的工作者,我擁有對這項工作解釋的權利和義務,卻也僅此而已。
我是說,信不信全在你自己。
但很可惜,大多數人並不願意相信,而不願意相信的後果,往往會讓我吃一些苦頭—就比如現在面前這個有些禿頂的中年員警。
這是一個稍稍有點發福的警官先生,他正很不友好地看著我,根據這次民眾的舉報,他堅決認為我是一個騙子。
或者說,在這次舉報之前,他就認為我是個騙子,因為我已經不是第一次來這裡了。
據說舉報人是我以前一個僱主的女兒。她似乎是無神論者,認為我從一名老人,也就是她的父親那裡,起乩一樣地騙取一筆數目不菲的金額。
但我想說的是,我也一樣是無神論者……不是什麼見鬼的「大師」!
「我說了,我沒有詐騙,齊警官。」我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舉起雙手,面不改色地闡述自己的清白,「這是正常的工作和委託。」
開玩笑,我進來這麼多次,已經習慣到能輕鬆應付了。或者說,我每次看到齊警官的酒糟鼻上的那顆凸起的痣就很想笑—有種小丑的感覺。
「那你為什麼總會來這裡?」
「事實上,我每次都安然無恙地出去了。」我說了這句話後,便發現他額頭的青筋暴起……嘖,不小心踩到他痛處了。
「揍他!生氣就揍他啊!你還是不是男人!」
我聽到一個略顯尖銳和興奮的聲音在我腦袋上響起……我得說明的是,沒人會站在我的腦袋上。
除了一隻一直看我不太順眼的倉鼠型物靈—胖次。
他的本體是一把瑞士刀,我出門時常帶著他,因為他有時候還是挺有用的,這也是我為什麼可以忍受他惡劣態度的原因所在。
我無法觸碰他,所以很遺憾,我沒有能力將他從我的腦袋上拿下來,然後以棒球投手投決勝球的姿勢把他扔出去。
「那只是你運氣好有人罩而已,神棍!」這個禿頭冷笑中帶著厭惡,彷彿我是一個利用朋友的裙帶關係而逍遙法外的權貴階級。
真可惜,我也希望我是。
「阿樂,好像來了。」一陣柔和的女聲出現,我襯衫的左胸口袋浮現一抹白光,白光化為流水一般在我身邊凝聚成一位穿著雪色紗裙的棕髮女性。
她是書書,是一枚書籤。
她是第一個和我在一起的物靈,也必將是陪我到人生最後的物靈—我堅信這一點。
至於她說的「來了」的人,是我曾經的大學校友,我們並不是同一個科系的,我念的是經營管理,她念的則是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她是我有生以來唯一正式交往了一段時間的女生。當初在大學也不知道是誰追誰,總之,糊裡糊塗地就在一起了。
而做為初戀情人,她幾乎是完美的,成績優秀,形象秀美,在私底下女人味十足,頭腦也相當的聰明,是個讓戀人永遠都不會感覺到無聊的人—直到我發現她對女人更有興趣之前。
是的,她是同性戀。
我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人,所以我也不會認為有特殊性向的人有什麼不對。她是同性戀,而我被很多人認為是戀物癖和妄想症患者……這沒什麼。
唯一傷到我自尊心的是當我問她,妳明明是個女同性戀,但為什麼願意和我交往。而她的回答是—因為你文文靜靜得像個女人。
文文靜靜和女人就一定有聯繫,這個邏輯我到現在也無法認可。
最後我們和平分手了,理由是,我願意把妹,也願意當凱子,但我不喜歡當妞的感覺……尤其是她用手指勾我下巴的時候。
基於這些原因,當別人問我有沒有初戀經歷時,我都告訴他們—我的初戀還未拆封。
初戀是一種酸澀到美好的話題,往往是每個人記憶中最純粹和美好的段落,這種酸澀感帶來的缺陷,恰恰體現了對方的完美。
很多人談起初戀可能會感動他人,往往都會聽到一些諸如此類的話—
「初戀總是美麗的。」
「那時太年輕,可惜了。」
這聽起來是不錯,但如果我把自己的經歷老實說出來,我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得到的絕對不會是以上的反應。
所以我實在沒有勇氣告訴別人,我的初戀被一位喜歡女人的女人給拆封了,我堅決認為我的初戀還在保鮮期,而且最重要的是一個事實—我肯定是男人。
「正因為我喜歡女人,所以我才對你有興趣啊……」這句話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傳出去!
踩著高跟鞋的腳步聲漸近,我看到齊警官的眉毛微微一挑,然後隨著敲門聲響起,他終於有些洩氣地靠上椅背,不情不願地雙手抱胸,「進來。」
門被打開了,但那個穿著西裝的女人沒有走進來,她只是向我招了招手,「走吧,沒事了。」
她叫閔姿,是個律師,還是個很厲害的律師。順帶一提,書書對她沒什麼好感。
她眼裡完全沒有那個禿頂的齊警官存在,距離上次見面好像已經過了幾個月。她的樣子變化並不算小,曾經一頭染成棕色的捲髮變回原來的黑色,頭髮也被拉直了。不過她看我的表情還是沒變—滿是調戲的味道。
我點點頭,便從椅子上站起,走向門口,期間齊警官沒有攔我,也沒有說話,但我知道他到底有多憋屈。
因為有些人,是不能惹的。
律師是一個法制社會中,很多人都不喜歡惹的一個職業,因為他們懂得遊戲規則。而一個有後臺的律師,就更是神鬼勿近。
「小可憐,怎麼每次都看到你這副模樣。」走著走著,她突然靠過來對我脖子哈了口氣,讓我忍不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然後我聽到書書輕輕地哼了一聲。
不行,我得離她遠點!
我向一旁挪了一步,有些結巴地說道:「就算妳這樣,我現在也沒錢付妳律師費哦……」
「你哪次付過了?」閔姿眉毛微挑,似乎有些詫異我還敢提這方面的話題,「我早就不抱期望了。」
窮鬼真沒有尊嚴。
「但是,我有一份工作想委託你。」閔姿隨意地拍了拍我肩膀上的灰塵,露齒一笑:「就當雇傭我的律師費了,阿樂大師。」
「我不是大師!」我咬牙切齒地回答。我的尊嚴不允許我屈服!我才不是神棍!
「那就根據我每次接Case的最低價格來算好了,算上這次,我一共救了你七次……」
「……什麼工作?」我面無表情地問著。說起來,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嗯,識時務者為俊傑,沒錯,就是這句話。
閔姿滿意地點點頭,滿臉「孺子可教」的表情。
「我有個遠房表弟,是個插畫家,最近還算有點名氣。」說到這裡,頓了一頓,她神情古怪,有些不自然的舔舔嘴脣,似乎覺得自己說得有些離奇。「但是……他現在畫不出來了。」
一個畫家偶爾沒靈感,畫不出來不是挺正常的嗎?
我沒有意識到閔姿找我的意圖何在,她雖然不是很相信我那套物靈理論,但應該知道我接的委託一般都是什麼性質。
簡單地說,就是一句話—如此普通的委託不在我的業務範圍。
「畫不出畫?」我看著閔姿的臉,試圖捕捉她的神情,同時將自己的疑惑傳遞出去。
「是的,畫不出畫,但嚴格來說……他失去了畫畫的能力。」閔姿低頭側身,從一邊的皮包裡拿出一個資料夾,打開後,遞給我一張A4紙,「你看看吧,這是他的作品。」
我將紙張展開,是一張彩色的圖畫,似乎是一個江南水鄉的小鎮,兩邊古色古香的建築並立在清澈小河的兩側,天空迷濛地灑下斑斕的光點,紅色的磚牆邊有幾艘小船,其中站著一位側著身子,身穿白色連衣裙、頭戴白色遮陽帽的長髮少女,她正陶醉在演奏小提琴的世界中,看她的儀態以及身邊鳥雀愜意的反應,琴聲悠遠而溫婉,宛若一口入喉的溫牛奶般香醇,讓整個世界的色彩變得更為明媚。
畫很美,色彩豔麗卻不媚俗,反而帶著一種暖暖的氣息。
值得一提的是,這張畫我看過,是最近本土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小說中的插畫,畫家也是本地人,筆名叫做七尾魚。
之所以有印象,是因為這本小說的故事很有味道,並不是流行的刺激元素,而是給偶爾路過這個小鎮的遊客,奉上一碗香醇的鯽魚湯,而這碗鯽魚湯經過少女的烹調會有一種魔力,可以讓客人躺在船裡睡上一覺,並且夢到自己的回憶。
遺忘的、開心的、悲傷的、刻骨銘心的各種回憶,彷彿讓人再次體會自己的人生。
有些人在夢裡做出了些改變,或者注意到過去並未關注的東西,彌補了回憶中的遺憾,抑或放下了某些執念;有些人變得豁達,有些人則對某些事釋然。夢中即便影響不到現實,醒來後卻讓人或多或少出現了生活態度方面的變化。
故事並不算太複雜,只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描述和對回憶的感嘆,卻又有一種吸引力讓我看下去,可惜這本已經快到最終卷的小說一直沒有再面世,理由是繪者身體不適。
「原來他是妳表弟?嗯,我看過,畫得挺不錯的……呃?這是什麼?」我讚嘆到一半,手卻被閔姿塞入了第二張A4紙,上面也是一幅……嗯,姑且稱之為畫而不是塗鴉好了,畫得糟糕至極,線條凌亂、顏色混合在一起沉重得讓人發悶,我甚至看不清這張畫到底畫的是什麼—這完全就是幼稚園的水準。
不對……至少幼稚園還能讓我感覺到一種天真爛漫的氣息,我得向幼稚園的小朋友道歉。
「這是他前天畫的,他最近畫的都是這樣的作品。」她伸出手指彈了彈那張糟糕的畫,「如果不是我瞭解他,我幾乎以為他以前的作品都是找人代筆的。」
對於一個畫家來說,丟失自己賴以生存的畫技無疑是一種無法接受的恐怖。
「有沒有去醫院?」我抬起頭,用手指點了點太陽穴,這種事也許存在生理上出問題的可能性,比如大腦受了撞擊或者刺激什麼的。
「去了,沒有任何問題。」閔姿搖搖頭。我看到她眼底一閃而過的愁意,意識到她這位表弟在她心中的地位,「老實說,如果不是沒辦法,我也不會讓你來……畢竟,你所說的東西,有點難以置信,也不是太穩定。」
當我們走出警局,我微微瞇著眼瞄了下天空。看天色和溫度,我估計此刻大概剛過中午,可能下午一點的樣子。
「現在一點零四,你怎麼還不戴錶?」閔姿從包包裡拿出一盒喉糖,遞給我幾粒,然後她仰頭把剩下的全倒進了嘴裡—這算是她的一種怪癖。
她買的是那種超涼的特別版,黑色包裝,一小粒就可以讓人彷彿來到冬天,長時間不間斷地含著,甚至會讓口腔的感覺麻痺。
我一般一次最多含三粒,但閔姿沒有上限,總是喜歡大量地往嘴裡倒。我曾經問她為什麼,她說喜歡那種清涼到火辣的矛盾感。
面對她和三年前問得一模一樣的問題,我也用三年前一模一樣的回答,「錶帶斷了,一直沒心情去修,也不想買新的。」
「嗯……」她用鼻子拖著長音,然後一個跨步在我面前站定,微微仰著頭看著我的雙眼,毫不在意兩人之間的距離開始變得曖昧。我看到她左邊的眉毛輕輕一挑,嘴角露出笑意,「一點也沒變啊……居然連皺紋都沒有多半條。」
因為我才二十幾歲,這是正常的吧?等等,我總覺得她笑起來時,嘴角的傾斜度有些詭異啊……
「妳想幹什麼……呃?」我突然發現她的臉在靠近,在沒有反應的情況下,我發覺自己左邊臉頰,或者說有些靠近左邊脣角的位置碰到了一個柔軟的物體。
不得不說,這是個很曖昧的位置,我甚至分不清閔姿這一碰算是吻頰還是接吻。
「咦⁉」
「她的眼光真差!」
書書和胖次同時發出驚叫,但我聽出了書書的口吻中帶有一絲慍怒。
「沒幹什麼。」她笑咪咪地拍了拍我的胸口,「是不是有點小心跳?」
「才沒有。」
「你臉紅了哦~」
「都說沒有了!」我咬牙切齒地回答,然後突然發現對面街角站著一個人。
確切地說,街上有不少人,但是這樣傻傻站著、彷彿一尊青銅雕像般一動不動的卻獨此一位,因為距離遠,我看不清對方的表情。
只是看起來是個年紀不算太大的青年。從他站立的姿勢並不是軍人那樣標準,卻又保持一動不動的難度來看,他一定是目睹了一幕讓他價值觀崩壞的場景。
隨後我注意到閔姿正毫不避嫌地在我面前塗口紅,因為她的口紅變得有……點……淡?
算我倒楣……我幽幽地從口袋裡拿出一包紙巾,擦拭之前被輕吻的部位,又看了一眼遠處那個恍若化為「望妻石」的男子,嘆了口氣,「我就這麼適合擋刀嗎?」
「是的。」閔姿毫不掩飾地回答,她照著化妝鏡小心地塗抹嘴脣,最後抿了抿,連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讓人惱火的態度。
可惜我惹不起她。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一次她是為了甩掉周圍煩人的蒼蠅,不算麻煩,但上次她竟然為了在父母面前掩飾自己真正的性向,硬是扯著我去她家裡演了一齣戲。
我還記得她媽媽看著我時,笑咪咪的眼中散發出讓我頭皮發麻的光。總之,我寧願現在轉身進警局,讓那討厭的禿頭警官把我關起來,也不願意再去她家了。
「別那麼小氣嘛~」塗完口紅的閔姿對我親暱地皺了皺鼻子,雙手拉住我的手臂不斷搖晃,我頓時感受到身邊有一股殺意出現—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書書。
我覺得自己的額頭有點發涼,可能是出了冷汗,「我知道錯了,大姊妳放過我行嗎?」
「乖。」閔姿極為嫵媚地朝我嫣然一笑,卻讓我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咕嘟。
我聽到自己吞口水的聲音,乾笑兩聲,「那個,如果沒別的事,我就回去了?」
「不送我回家嗎?也許我會遇到危險哦……」
我承認她長得漂亮,但她身上那種危險的味道神鬼皆懼,我堅決認為即便真有那種不開眼的小賊,也是犯罪業務流程沒規範好所造成的悲劇—你得先明白你搶的究竟是個女人,還是個披著女人皮的危險生物。
她大學一年級時就拿了空手道黑帶,三年級的時候已經成為空手道社的社長了。
相比她的安全問題,我覺得更該考慮的是我送她回去後,會不會被一些人認為是情敵而發生不測。
愛情這種東西,會讓一個人的武力值得到極高的提升,而智力值開始跌破正常下限。所以根據我一直以來的認知—談戀愛談傻的人遠比讀書讀傻的人要多得多。
包括我在內。
整整兩年我都沒有懷疑過她真正的「性趣」方向,是我這一輩子的恥辱。
總之不管怎麼說,我要回家!就現在!
我心裡這麼想著,卻乖乖地跟她上了計程車,因為她的手正捏著我的耳朵……好痛。
當我自覺地繫上安全帶,她才微微一笑鬆開手,搖頭晃腦地對我說了句:「男人就該主動點。」
……妳比我還男人吶,小姐。
我看著她,摸了摸有點熱的耳朵,默默地想道。
「阿樂,找機會就走。」書書從座椅上很詭異地浮出一個腦袋,皺著眉,「我不喜歡她。」
「我也想啊……」我乾笑著回答,然後就被閔姿拍了拍肩膀—
「你又在和我看不見的那個誰說話?」閔姿一臉古怪,她顯然並不太信物靈的存在,在遇到我之前,她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遇到我之後,基於互相的尊重,或者說,是我很少見的生氣了一次後,她就再也不把她的那一套硬加在我身上了。
況且在遇到了一些的確沒有辦法解釋的事後,她也不由得有些半信半疑。否則無論遇到什麼樣的情況,她都不會讓我來幫忙解決她表弟的事。
「我和妳說過她不喜歡妳。」我很直接地說了實話,「她想趕快走。」
「那讓她走啊,我又無法攔著她。」閔姿瞪大眼睛,一臉奇異地看著我,好像覺得我的邏輯有問題。
「她沒辦法離開我,我不走,她也走不了……嘶!妳幹麼⁉」冷不防地,我的耳朵又被她用纖細的手指拉住了。她拉得很用力,但剛剛好又勉強在我的承受範圍內,這讓我開始懷疑是不是因為自己快習慣了,耳朵開始向八戒靠攏……
順帶一提,八戒是一臺電腦的物靈,形象是一頭愛瀏覽成人網站的色胚小豬。
「你只是想溜而已吧?」閔姿冷笑著,看起來完全不相信我,「想出這個藉口真是辛苦你了……還一副很受歡迎、被女人纏得受不了的花花公子口氣。但是你覺得,一個美女幽靈面對我和你,她會看上誰?」
第一,書書不是幽靈。
第二,我們雖然目標性別相同,但分類應該不同吧,小姐!
當然,閔姿很漂亮,這是個不能否認的事實,再加上長久擔任律師培養出的一種成功社會人的自信及修養—這是個極具魅力的女性。
但!是!
這不能說明她比我會追女生!
根據我所知的情況,她只是運氣好勾搭過三位女性而已!並且都已經分手了。
呃,至於我追到過幾個……那不重要。
「先生,我心臟不好,請別說這種話題好嗎?」坐在前面的計程車司機轉過頭來,沉著臉對我說道:「我在家都不看鬼故事的。」
我沒講鬼故事,先生。
我很想這麼和司機說,但耳朵的疼痛以及計程車裡的氣氛,讓我最終只是尷尬地一笑,「不好意思,我們換個話題吧……」
閔姿滿意地收回手,而我雖然這麼說了,卻不知道到底該聊什麼—我本就不算是個健談的人。
好在閔姿也沒指望我能說些什麼比較營養的話題,以前交往的時候,她通常都會掏出一個耳機塞進耳朵,然後把另一個塞進我的耳裡,最後我和她兩個互相靠著,瞇著眼睛聽音樂。
無論哪一次,她都是到最後會睡著的那一位。
果然,我看到她掏出了耳機,然後……把兩個耳機都塞進自己的耳朵。她發現到我看著她,促狹地對我一笑:「怎麼,難道你還有些特別的期待嗎?」
我撇了撇嘴,十分不屑地轉過頭。
「啊哈哈哈!你果然還是有點想法吧,笨蛋!」胖次在我耳邊大聲嘲笑。我哼哼著低聲說了句:「閉嘴。」

*

二十分鐘後,計程車在一處巷子裡停下,我揉著微微發痠的肩膀,打開車門走了出去,而閔姿則睡眼惺忪地從我身後跟出—我沒有音樂聽,卻依舊被當靠枕了。
「你是不是比原來瘦了,靠著好不舒服。」閔姿用一隻手揉著自己的眼睛,十分不滿地跟我抱怨。
我咬牙切齒地回應:「小人沒讓您靠舒服了,真是對不起啊!」
「嗯,知道就好。」閔姿滿意地點點頭,然後像是趕小廝一樣朝我揮了揮手,「你可以回去了。」
咦,原來真的只是讓我送她回家而已嗎?
我莫名地鬆了口氣,心有餘悸地抬起頭看看樓上。她家在二樓,那扇以彩色玻璃製作的窗戶開著,窗臺上放著一盆尚未開花的君子蘭。
我對植物並沒有什麼研究,只是曾經在大學時期的初春去過她家一次,見過那橘紅色花朵盛開的樣子,便一直覺得好美。
這是一種溫室花朵,並不好養,但閔姿的母親似乎熱衷於這些花卉,每天都會花一些時間來照顧自己的小樂趣。
「呵呵,照顧女孩子就要和養花一樣細心呵護哦……」
當時這位阿姨對我說這句話的時候意有所指,同時那種看女婿一般的眼神,讓我有一種麻痺感從頭皮一下子蔓延到腳趾……
而閔姿的父親則在一邊狠命地為我飯碗裡夾菜,十分有技術含量地將胡蘿蔔、雞腿、生菜等各種食物堆成一座金字塔而沒有掉下來—他大概是為自己的女兒性取向正常化而激動不已。
現在想起來都讓我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怎麼,想上去坐坐?」閔姿在一旁對我說話時,我才反應過來自己無意間又賣了一次蠢。
「我現在就走拜拜再見別送謝謝……」
連珠炮彈一般說著的同時,我轉身就走,為了尊嚴我並沒有跑起來,而是以一種競走比賽的姿勢盡可能不難看地離開。
「我的表弟就是我媽媽的外甥,我媽媽……很・疼・他・的。」
閔姿在我身後喊道,讓我感覺到自己的額頭開始冒汗—我是不是該回警察局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