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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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06-14
2022年10月17日
我和子謙肩並著肩,坐在戶政事務所的椅子上。
兩年前的今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那天是個宜嫁娶宜興土萬事皆宜的好日子。
在一個典雅的場地,所有的親朋好友見證下我們交換了信物、結為夫妻。
承辦人員:「你們都想清楚了嗎?」
「想清楚了。」我跟子謙一起答道。
相識18年,很有默契。
承辦人員是個有點年紀很有氣場的阿姨,老花眼鏡低低的架在鼻樑上,她微低著頭眼睛上揚的瞪著我們倆的臉來回看了許久。
我知道我們兩個表面上看起來就像一對結婚多年默契十足的夫妻。
「不再考慮一下?」
「我們考慮清楚了。」子謙堅定地回答。
她輕輕的嘆了口氣,「好吧,那我就幫你們辦了。身分證健保卡。」
等待的時間沒有很久,在老練的承辦人員的操作下很快的手續便完成了。
「離婚手續辦完了,現在請你們到旁邊稍等,新的身分證做好會叫你們。」
「好,謝謝。」我說。
說的很平靜不帶一絲情緒,就像買珍奶跟店員道謝時一樣。

走出戶政事務所大樓,子謙一如過往的兩年,開著車送我回租屋處。
車上的廣播正在撥放著情歌,就如同他跟我求婚的那天一樣。動力火車的那就這樣吧。
不要哭了嗎 該哭的人是我吧
妳都坦白愛上了他 我有什麼辦法
一路上都沒有交談,但曾經用婚戒與一張紙綁在一起兩年的我們也不覺得尷尬。
他總是習慣單手開車,指節分明的手輕握著方向盤,開車時會習慣性的皺眉。剛開始交往時,他沒握方向盤的那隻手會緊緊握著我的,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不再這麼做。
那就這樣吧 再愛都曲終人散啦
那就分手吧 再愛都無須掙扎
熟悉的路,很快地就來到我租屋樓下。
「以後有什麼需要幫忙的,盡管打給我不要客氣,能幫上忙的我一定幫。」他說。
我笑了笑,「嗯,你也是,希望未來你一切順遂。」
他輕輕摟住我的肩,我依舊要墊起腳將頭抬高把鼻子露出才不至於窒息。
「對不起,這不是我想要的結局。」他說。
「我們只是對家庭的想像不一樣罷了。」
「…保重。」
「嗯,你也是。」
再給抱一下 聞一聞妳的長髮
不要再哭啦 快把眼淚擦一擦
這樣吧 再愛我 有緣的話

我們就此別過。
15歲時相識,
29歲時相戀,
33歲時離婚,
18個年頭,
終究把緣分走成兩條平行線。

頭一年新婚雖然很忙碌但也是很開心的,兩家人常常一起出遊、聚會,但在新婚喜悅慢慢淡去後,子謙漸漸的以工作忙碌為由減少回中部。
後來他希望我辭掉工作搬到新竹,但我目前的工作新竹沒有分店,我也不想放棄努力堅持了這麼久的職業。
「妳那個工作不就是這樣,一直做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發展,不如辭掉工作到新竹來,反正我養得起妳啊。」
「或許我的工作是不比你的高級,但我很重視也很喜歡這份工作,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工作?」
「到新竹來我養妳,妳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跟朋友約喝下午茶,在家幫我洗洗衣服打掃整理家裡,不是很好嗎?」
「不好啊!那就不是我喜歡的生活!」
「算了、算了,不跟妳說這些了,女人婚後為家庭做些犧牲是應該的,真不知道妳在堅持什麼。」
「什麼叫女人做些犧牲是應該的?難道女人就該死嗎?」
「唉,別鑽牛角尖了,妳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不然你什麼意思?」
他嘆口氣,「要不妳到新竹找一份妳喜歡的工作?」
「我搜尋過了,我喜歡的工作都離你住的地方太遠了。」我說,「你們公司台中不是也有廠嗎?你怎麼不申請調來中部?」
「新竹環境比較好啊。」他沒多想的回答。
「那我跟你理由一樣啊。」
「……如果我是那個女生,妳是否就願意搬了?」
「……」我沒能回話,因為這是個連自己都不知道的答案。
「妳到底要我怎麼做才能放下那個女生?難道我做得還不夠多不夠好嗎?我是不是永遠都達不到妳的要求?是不是永遠都無法取代那個女生在妳心中的地位?難道我一個男人竟不如一個女人?」
看著子謙歇斯底里的怒吼著,而我卻找不到聲音來反駁他。
我覺得他弄錯方向了,這一切都跟性別沒有關係,就如同他求婚時我告訴他的,這輩子我可能都不會愛上他,因為我們已經錯過了我愛他的時間點。
我的沉默更是火上加油,他怒不可遏的甩門離開。

就這樣我們誰也不讓步,每次通話、每次見面,都圍繞著這件事爭吵,到後來相見兩相厭,演變成連一些生活瑣事都能吵。
小到吃飯的速度、曬衣服的方式,連飯後洗碗的時間都能吵。
但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每次爭吵後沒多久,他的媽媽便會打電話過來」關心」。
婆婆的來電,總是會先若無其事的聊聊別的,最後話鋒一轉:「青青啊,媽聽說妳跟子謙又吵架啦?哎,妳也知道子謙就是對自己認定的事比較固執的類型,妳就多讓著她一點,工程師工作壓力已經很大了,妳要給他一個輕鬆愉快的家,不要再增加他的壓力了。」
沒有誰的生活是輕鬆的,誰的壓力不大呢?難道我的工作就沒壓力嗎?婆婆的話語總是能一秒燃爆我的情緒。同樣都是在工作,為何女人永遠要做那個犧牲自己、忍氣吞聲、成全家庭的角色呢?
婚姻難道不是兩個人為了這個家互相努力、互相讓步嗎?而為什麼我只感受到我一個人在努力、一個人在讓步?
就因為我是個女人?
「你能不能別我們每次吵架就告訴你媽?」我曾試著跟他溝通。
「我想說女人比較了解女人,讓她跟妳聊聊啊!」
我心想跟婆婆是能聊出什麼真心話,內心不斷的翻白眼卻依舊盡量好聲好氣的說「我們夫妻的事能不能不要把長輩扯進來?」
「好好好,我知道了。」大概是嫌我煩,他答的敷衍。
但下次吵架後依舊能接到婆婆的」關心」電話。
顯然完全沒把我的訴求當一回事。

後來我變得拒絕與他溝通,因為不想每次都被婆婆關心。而我們也就這樣漸行漸遠,離婚前的最後半年,除了必須露面的家族聚餐外,我們基本上是沒有聯絡的。
直到有一天深夜,他打了通電話給我。當時我下了班,舒服的躺在沙發上看探討婚姻相處之道的書。
雖說已經是匹死馬了,也想當活馬醫醫看。
「我們離婚吧。」他說。
毫不意外。
「好啊。」我說。

書上說的道理我們都懂,只是沒人願意去做、沒人做得到。
這些婚姻書籍提出許多例子,一對關係破裂的夫妻照著他們的建議最後修補了感情恩恩愛愛的重生他的們婚姻。
但,這些例子裡,這些夫妻必然要有一方或雙方堅持不放棄這段婚姻,即使他們再痛苦再不堪,就算傷害著彼此也沒想過棄離對方。
但我跟子謙的這段婚姻,顯然兩個人都放棄彼此了。
從一開始,不在愛為基準的婚姻,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