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01:「人類律師就快要喝西北風啦。」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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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3-10
正當凌一志準備靠在舒適的人體工學椅上小寐時,兩部電話幾乎同時響起,先是事務所的市話,接著是他的手機。
「有這麼神嗎?」不約而同作響的鈴聲在小小的空間裡格外刺耳,他與易芙瑩對視一眼,心裡都是一驚。
易芙瑩拿起話筒。「事務所您好……」
凌一志接通手機。「您好,我凌律師……」
手機那頭正是被他拋在腦後的物流公司,而易芙瑩接到的,則是一個死忠客戶的來電。
「你們那邊是凌一志律師的新事務所嗎?設在哪?法院前街?這什麼寒酸的地方,連聽都沒聽過……」
說得好,確實寒酸得緊。易芙瑩心道。
尖銳聲調的主人是一位年齡介於歐巴桑與老嫗之間的女士,她那自視甚高、頤指氣使、自詡為VVVIP的態度,和慣常問著翻閱公民課本就能找到答案的粗淺問題的行為,在在都讓睿達事務所的每一位成員對她印象深刻。
三年多前的凌一志還是隻初出茅蘆的菜鳥,對送上門來的客戶與案件照單全收,不敢妄加揀擇。某日,他在區公所接受民眾諮詢時,巧遇了這位眼睛長在天靈蓋上的貴婦。
賈桂麗女士對公部門配備的免費律師素無好感,這一天,她親自前往區公所送陳情書給區長時,恰巧看到某個樓層有義務律師正在提供諮詢,便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上前詢問都更補償相關法案。不意,竟就此一試成主顧。
易芙瑩盡力保持禮貌:「凌律師正在忙,請問賈女士這一次有哪方面的問題需要諮詢?」
賈桂麗發出輕蔑的訕笑。「問妳,妳也不可能會懂啊,立刻讓我跟凌律師講電話。」
易芙瑩瞥了一眼客廳,沙發送到門前了,凌一志正在指揮物流公司的勞動機器人幫忙搬運。「凌律師正在忙,待會請他回撥好嗎?」
旋即,腦內靈感湧現,對方畢竟是開業以來的第一位客人,對凌一志的品牌忠誠度不但高,本身又是坐擁八位數資產的富婆。搞不好,她能成為事務所日後的肥羊,並幫忙物色其他有錢有勢的顧客,遂決定放低姿態,語氣更加和緩一些:「您不妨先跟我說說看,我待過幾年派出所,與警察有關的業務,我幾乎都接觸過,或許能即刻回答您的問題。」
「好吧,妳就不要讓我失望。」賈桂麗噴了話筒一聲鼻息,開始娓娓道來:「是這樣啦,我前幾天載孫子去買速食。妳知道嘛,市區不好停車,我讓他先下車,我在附近找停車位。」
「跟交通罰單有關係嗎?」易芙瑩立即聽出端倪。
「對對對!因為機車道上已經停滿轎車,我就暫時把車停在慢車道上。我是有注意到警察騎機車從旁邊繞過啦,我以為他會叭我、叫我開走,這樣的話,我無所謂啊,聽他的就是嘛!偏偏,他不著聲響地把一張小白單夾在我的後車窗上。我沒發現,回到家孫子才提醒我,說車後有一張『逕行舉發』的罰單。」
「妳希望凌律師能協助妳撤單?」易芙瑩挑高了尾音。
「對!當助理的人就是要這麼機伶才好。我不過才停個幾秒,警察就把單子開好了,動作真快。現在他們都不必動手寫了,拿手機對著車牌拍照,罰單就會自動從另一台機器印出來了。」
她口中的手機,其實是警用小電腦「M-POLICE」,可與一台迷你型的噴墨列印機相互連線,無論罰單、酒駕檢測單、異議紀錄表或交通事故現場圖,都可以即時繪製、套列出來。
「如果妳的主張是『因為違規時間甚短,警察應該予以通融』,這樣是絕對行不通的。」易芙瑩不假思索地回答。
「喂!我才剛稱讚妳而已,妳怎麼馬上這樣……我只是載我孫子去買速食,又不是故意違規,而且我只停一下下,一下下而已!過去不是有個很有名例子嗎?變態摸女生的胸部十秒,因為時間太短,法官判他無罪……」
賈桂麗指的是民國九十七年,發生在某個大賣場裡的色狼襲胸案件。礙於當年的法制未臻健全,侵害時間短暫、被害人知覺甚晚、犯罪情節尚屬輕微,故不足以用《刑法》相繩。
易芙瑩按壓著自己狂抽的眉梢。「妳不能把行政法規的罰鍰,拿來跟刑事法律的罰則相提並論啊!更何況,當年《性騷擾防治法》尚未通過第二十五條『強制觸摸罪*』,這次事件也促成了後來的修法。」
就算她卯起勁來,對其闡述行政罰與刑罰之間的差異,也無法令當前這具刁民和法盲的結合體滿意。
果然,電話那頭傳來賈桂麗牛喘般的嘆息。「所以我才說妳根本不會懂啊!我要當面跟凌律師說話,妳跟他講,我會準時在下午三點到。」
「好的,那妳需要地址嗎?」
「不用妳多事,我自己會設導航。」賈桂麗說。
連再見也懶於啟齒,易芙瑩「啪」地一聲,用力將話筒拍回話機的凹槽上。
「誰啊?」凌一志安頓好客廳裡的沙發組,目送物流團隊和自駕貨車離去後,走入辦公區內詢問。
易芙瑩滿心不悅地回答:「你還記得那個假惺惺,姓賈的假貴婦嗎?她三點要殺過來,叫你準備好恭迎大駕。」
假惺惺便是睿達助理團暗自幫賈桂麗女士取的小名,她對年輕健壯的鮮肉律師們極其諂媚、逢迎、巴結,滿嘴都是讚美和頌揚的好話;對於助理們,卻甚是嚴苛挑剔,連所長馮遠颺都在背後喊她「濃妝豔抹、自我感覺良好的法盲老女妖」。
凌一志不禁仰天長嘆。「第一個上門的客戶,怎麼會是這種貨色?Eve,妳沒搞定?」
易芙瑩環抱起雙手。「沒,法盲往往聽不懂人話,還自認為高人一等。我決定看在伴手禮很可能是『阿拉比卡藝妓咖啡豆』的份上,暫且饒她一命。」
【註】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