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沿革
本章節 3660 字
更新於: 2024-08-14
初版大綱
趁著這個機會,讓大家看看最初的大綱長什麼樣子,這真的是超級黑歷史。
《花見之約》故事大綱
(1)
臺日混血兒「陸清志」回到故鄉,與守護自己地盤、不允許外人施工的蛇妖「華巳」講好,用土地公鎮壓蛇妖為名在當地建廟,表面上是拜土地公,實際上是讓後人祭拜蛇妖華巳。
除此之外,陸清志也順便讓華巳用土地公的身分,託夢給當地鄉民,藉此籌措興建瀚森學園的經費。
華巳無法理解,為什麼陸清志以一個人類的身分對他這麼友善?陸清志向華巳表明,自己長年受到陰陽眼所苦,也不想再看到有無辜之人在眼前遇害了。
(2)
陸清志成立學園後,不斷東奔西走籌錢辦學,在1949年得知臺大、師大學生因為四六事件被捕遇害,遭到打擊病倒。
華巳偷看了陸清志的惡夢,得知他曾經在淡水中學校擔任老師,在二二八過後目睹軍隊在三月來臺,到街上開槍掃射民眾甚至波及到校內學生,校長跟自己的同事還被抓走……為此黯然的他辭職返鄉,決心成立一所保護所有師生的學校。清醒的陸清志知道華巳看了夢境,希望他能代替自己一直守護學園,華巳也立下誓言答應他。
某天夜裡,陸清志和華巳報告自己要結婚了,說了一句對不起。華巳不懂他道歉的理由,陸清志抬頭望著天空感嘆「月亮真美啊」隨後離去,留下心裡納悶又有點不開心的蛇妖。
(3)
陸清志與地方仕紳的女兒結婚,後來抱著小孩認土地公(華巳)為義父。得到資金挹注,陸清志帶領瀚森學園走到巔峰,長年操勞卻讓他健康狀況急轉之下,就連華巳也束手無策。
在陸清志臨終之前,華巳來探望他。知道自己時間不多了,陸清志詢問華巳、世上是否真有輪迴轉世,得到肯定之後笑著說:
「你因為我的心願,對這所學校犧牲奉獻……下次,換我補償你了。」
陸清志對華巳說,他的名字除了象徵花蛇之外,其實取自日文的花見(はなみ)。他還記得自己留學期間,在日本看到漂亮的櫻花樹,希望有一天能和華巳一起眺望美景。
陸清志過世後,漫長生命中第一次落淚的華巳才明白──自己甘願留在學校裡面除了恩情,或許打從見面之初、第一次被接納的瞬間,就已經愛上包容他的陸清志。
(4)
數年之後,華巳依舊以土地公的身分,守護學園裡面的眾多師生。
開學典禮之後依照慣例,師生都會來他的小廟祭拜。華巳坐在旁邊椅子,正覺得無聊的時候,發現有一個新來的老師。
看到對方的瞬間,華巳想起種種回憶,確信陸清志終於回到自己身邊。於是,看到老師離開小廟,華巳連忙站起身,追了過去。
《花見之約》人物設定
華巳
守護學園的土地公,在校內有一間小廟,原型是一隻花浪蛇。
被初代校長陸清志感化之後,成為學園的守護神。
對陸清志抱持好感,本人卻沒有自覺,直到最後都沒有表白……
即使如此,還是默默守護初代校長的後代,以及充滿兩人回憶的學校。
名字象徵花蛇之外,源於日文「花見」,暗藏初代校長想和他一起賞花的心願。
陸清志
瀚森學園的初代校長。臺日混血,父方是日本人,日文原名「きよし」。
遺傳母親的陰陽眼,小時候遭到排擠,也得以看到華巳並為之命名。
留學日本,歸國任教時目睹同事、學生被捕卻束手無策,決心成立一間保護所有人的學校。
以上。其實初版大綱幾乎點出《鏡華緣》的骨幹,只是很多地方改到他媽都不認識了。
至於這個版本為什麼被改掉,具體問題條列如下:
1.主角今生根本沒談戀愛,只虐不甜。
2.愛著別人(別蛇)還跟其他女性結婚生子。
3.就算立意是好的,以欺騙之名成立廟宇並籌錢,觀感不佳。
4.過去歷史無法改變,也沒有一個人得到救贖,太慘了。
以教育者的角度來說,就算內心有道德瑕疵,也不能教導學生去做壞事,這是為人師者的最低底線。
即使現實必須跟環境還有各種事物妥協,自己想寫的是故事,於是打從心裡不能認同陸清志的作為,初版大綱被廢棄就是必然的結果。
當然這其中有一些作為初衷的橋段,實際看過後來的《鏡華緣》,應該能感覺到精神被繼承下來,只是用另一種方式脫胎換骨過,有興趣可以對比看看。
二版大綱
反省了初版大綱的問題,加上想跟《皓月奇譚》的劇情做連動,因此新增江瀚森與潘茉莉,這時候是作為夫妻登場的兩位角色。
背景搬到1949年的臺北,決定用四六事件作為整個故事的寫作脈絡,因此參考了當時身處風暴中心的麥浪歌詠隊,以此進行發想。
《迦南歌詠隊》故事大綱
(1)
臺日混血兒「陸清志」就讀臺大,因為陰陽眼引來的麻煩,認識牧師「江瀚森」與其妻「潘茉莉」,加入實為異種人與異能者組成的歌唱團隊,迦南歌詠隊。
跟陸清志住在一起的華巳,實際上是跟隨警察來臺灣,日本神明的分靈體;當年戰後即將消失之際,附身在俗稱土地公的兒子,一隻花浪蛇的身上,然而隨著時間過去忘記自己真實身分。
(2)
帶領歌詠隊的江瀚森,目的是走訪臺灣各地唱歌傳遞和平理念。他跟淡水中學校的校長是朋友,在二二八期間目睹學生遇害,朋友也被抓走……決定用愛復仇,希望改變這種冤冤相報的風氣,讓大家互信互愛。
儘管江瀚森的立意是好的,隊員當中有個來自共產黨的異能者,擁有能夠吸納怨靈、放出詛咒的能力,趁著歌詠隊巡迴演出時,穿梭在當年三月屠殺的命案現場,收集遍布臺灣各地的冤魂,用於發動詛咒顛覆政權。
(3)
陸清志的父親正是來自日本,當年帶著華巳分靈來臺的警察,警察出生於神社且有祓除冤魂的能力。之所以能夠看見非人之物,正是為了超渡亡魂並且讓死者得到安息,陸清志在隊員召喚出冤魂施行詛咒的時候,靠著恢復記憶與神力的華巳幫助,將所有犧牲者的靈魂送入輪迴。
失去詛咒之力的隊員逃亡,江瀚森被懷疑協助匪諜遭到國府情治人員處決,潘茉莉也不得不逃往臺灣東岸,剩下陸清志獨自面對殘局。
(4)
陸清志因為協助國府對抗匪諜有功,也為了贖罪而利用資金與人脈,成立了瀚森學園,紀念江、潘夫婦二人。華巳正式恢復神格,變成眷顧陸家的土地龍神,祭拜他的廟也蓋在瀚森學園裡面。
到了晚年,陸清志將學園託付給堂姪陸哲史,交代他如果遇到潘茉莉的子孫,這次無論如何都要協助對方渡過難關。
以上。第二版已經有《鏡華緣》的架構了,只是在細部跟角色設定上有出入,而那些細部正是問題所在。
初版大綱的問題在於道德,二版大綱的問題則是意識形態,具體條列如下:
1.無法對江瀚森的聖人思考,朋友被殺還要原諒人的動機感同身受。
2.華巳的真實身分是日本神明,臺灣問題讓日本神明解決,有點奇怪。
3.麥浪歌詠隊不論有意無意,客觀資料顯示就是共產黨的側翼組織,不想讓他們成為故事核心。
4.得到虛假的名聲地位,並且以此成立學園,道德上無法認同。
5.朋友死的死逃的逃,這個結局還是太慘了。
追根究柢,好像還是卡在道德潔癖不允許,導致第二版大綱即使成形,也不是最後的樣子。
但比起一開始很明顯的黑白分明,第二版的問題更加灰色地帶一點,是非對錯更取決於作者的價值判斷。
我想寫的是臺灣人的故事,假如主角方的意識形態有問題,似乎從根本上本末倒置了,這是個人非常不樂見的狀況。
陸清志,撇掉他身邊的人或是親朋好友不說,作為瀚森學園校長的他,在背景設定方面必須再好好雕琢一番,這是後來的思考方向。
本來還有設定,陸清志跟江瀚森是曾經的同學而且雙向暗戀,潘茉莉則是作為理解者並包容兩人的存在。想想覺得這設定太虐了,而且華巳超級沒立場,只好當它不存在……不過相關的情節橋段,後來被用在其他地方。
三版大綱
完成《皓月奇譚》的第一部跟第二部,接連在徵文比賽落選之後,剩下《鏡華緣》是能夠參賽的長篇小說大綱,於是從2020年底翻出來開始重新整理。
因為《皓月奇譚》受到各方提醒,臺灣本土的元素不夠多,決定用臺灣妖怪當作故事主軸,這是寫作三版大綱的巨大前提。
《鏡華緣》故事大綱
1947年三月過後,天主教神父「江瀚森」與高砂族女巫「潘茉莉」在臺北傳教,同時對付源源不絕的冤魂,兩人力不從心。
就在這時,由日本派遣來臺的白團尖兵「殷百川」,告知江、潘二人冤魂從何而來,又該如何應對祂們。
三人結成團隊後,試圖解決各地的妖怪而未果……直到1949年,主角「陸清芳」帶著蛇妖「華巳」加入,才真正有辦法對付妖怪,從根本解決冤魂的問題。
然而,隨著職業學生「楊萬谷」的加入,以及外省軍官「馮彬」與忍者「琥珀」的跟蹤,團隊合作蒙上陰影,最終走向悲慘的末路。
以上。幾乎就是目前《鏡華緣》的大綱,只差在人物跟動機方面不太一樣。
先劇透當初設定的真相──楊萬谷本名「滿妹」且實為女性,她跟殷百川其實是一夥的,在1947年目睹二七部隊大敗逃亡,於是向大天狗能久親王許願,預謀利用冤魂的力量推翻國府──本來是打算這麼寫的,然而審慎思考過後發現,滿妹跟茉莉的角色重疊度太高,而且高砂族跟日本人的關聯度不低,乾脆統整成同一個人。
私以為這個過程就像是,《神鵰俠侶》的主角楊過本來不是穆念慈的小孩,而是一位名叫秦南琴的女子被楊康玷辱所生,後來穆念慈跟秦南琴被整合成同一個人物,那樣的感覺。
話又說回來,江瀚森的老婆就這樣被殷百川拐走了,雖然神父確實也不能結婚啦……為他默哀一秒鐘,對不起。(合掌)
總而言之,目前的《鏡華緣》就是整合各版大綱,保留作品精神與兼顧意識形態,並且強調臺灣本土元素的結果。
至少現階段來說,能做的我都已經努力做到最好了,想知道現在的故事變成什麼樣子,建議可以直接看小說本體喔!(期待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