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開今年公會發的律師日誌(類似於行事曆),銅版紙扉頁除了各單位的聯絡資訊外,還附帶幾張可供律師評價法官、檢察官們訴訟品質的表格。
以往的日誌並沒有這個表格,真不知是哪個天才設計的,要說實用嘛……或許吧。
話說T律師大概在9月申請律師日誌後,遲遲盼不到本子發送下來。我到台中地院內的公會分部一問之下才知道,T律師當初備註的是「到公會領」而不是郵寄,怪不得沒收到本子。總之,他老兄一看到該表格便發出嘰嘰嘎嘎的高頻燦笑音。
「EVE,好好笑喔!妳看這個!」
我扭頭一看,確實是挺好笑的。我們歷來習慣申請兩本,一本他用,一本助理用,所以我手上也有一本一模一樣的。
我說:「T律師,我奉勸你千千萬萬不要使用這個表格,萬一弄丟,以後就別想在台中混了。」依他那丟三落四的習性,把日誌丟在法院或地檢署根本指日可待,要是被多事或小心眼的人看到了,搞不好這輩子都吃不完兜著走。
T:「我想也是,哈哈哈哈哈……」
T律師出門開庭必攜帶日誌,方便跟法官約定下次開庭的時間,並查看有沒有跟其他庭期互衝。我想應該有不少律師也採用這樣的做法。
我也想要一個助理版,法官、檢察官一欄改成當事人姓名。評價項目有:諮詢態度EQ、信用度BQ、法學素養LQ、付費速度MQ、綜合評價等等。我也曾遇到那種自以為VVVIP,對助理們頤指氣使的當事人;或者完全靜不下心等候,很想幫忙影印或裝訂、繕打資料的當事人;自以為學富五車,但民刑事觀念和法條攪在一起裝高尚法盲……他們的故事夠編成800集八點檔單元劇,前提是我要有那個興致和空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