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那種法官最終會被歷史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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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6
148.那種法官最終會被歷史所淘汰
幾天後,曾昀從紫虛市風塵僕僕地返回。由於他很想接下這場訴訟代理,加上靳欣力見狀,也給他獨立辦案的鍛煉機會,就由曾昀做了前期的查閱案卷,與法庭接觸等開庭前的準備工作。但他帶來的消息則是不容樂觀。
「紫虛市城北區法院已經做出了一審判決,認定馮老漢與北邊來的關忠良借款合同有效.由於馮老漢將債務人提交的質押古畫滅失,因此,造成的損失必須賠償.中間人辛一貴與馮老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賠償古畫的責任已經轉移到辛一貴的身上。」
「據其家人講,在簽定借款合同時,馮老漢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能否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這個問題法庭是怎樣認定的?」靳欣力迫不及待地追問:
張亦方也追問:「由於古畫已經滅失,其價值無法估算,法庭依據什麼來判決呢?」
在一旁的沈光問二人:「按你們的意思,假如馮老漢真得有精神病,他簽下的合同就不能算數,也就更不要說能夠上法庭打官司了。是這樣嗎?」
「他真有精神疾病,對合同的內容無法做準確地辨認。那樣的合同能夠有效嗎?至於上法庭應訴,則應當由其監護人做代理。」一元解釋道。
曾昀翻著摘抄複印下來的案卷材料回答說:「馮老漢的兒子找了前後鄰居及村委會的幹部,出具了證人證言,都說經常看到老漢因癲癇發作而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抽羊角瘋。但是,法官反問我,僅憑這種目擊證詞而沒有醫學或司法鑒定,我們怎麼能宣告當事人無行為能力或者具有限制行為能力?再說:從借債字據上看,馮老漢的意思表示準確,思維清晰。即便推定他有一定的精神障礙,又如何確定是在間歇性期間發作呢?」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一元有些急躁地催促。
曾昀把頭一歪,不耐煩地搶白道:「我得一個一個地回答呀!你著什麼急。」
「小曾,其實張記者問的問題才是最關鍵的,你應當首先回答他的話。」靳欣力在關鍵時刻,總是偏向著推心置腹的好朋友一元。」一審承辦人是如何應對的?」
「承辦人認為:儘管質押物已經滅失,但原被告雙方之間都能確認有質押古畫的事實存在,那麼就應當返還。如果質押物滅失,依法予以賠償。從質押時出借款額推定。它的價值不低於20萬元,雙方當時都沒有表示異議,這20萬元就成了古畫的『對價』。只不過,承辦人平心靜氣地對我說:考慮到各種因素,他已做通對方的工作,如果能夠調解結案,對方可以讓到15萬元。」
「那麼,判決書上判定的是多少?還是15萬元嗎?」
「由於調解失敗,法庭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定兩被告賠付20萬元。」
「辛一貴對此做何表示?」
「請我們代理提出上訴唄!」
靳欣力轉過頭對一元道:「怎麼樣,你對一審判的認定依據有無採訪的興趣?」
當他應允下來后,回到報社向部門主任梁冬彙報了古畫之謎和「放會」弊端兩個採訪線索后,梁主任有些遲疑地回答道:
「我剛開完『通氣』會。報社編委會對今後的發稿有了一些新的要求。我個人理解,還是少用『捅』的稿子,發些『平』的,能完成版面任務就夠了。」
一元有些惑惑不解地說:「前幾天開全社大會,社長還特彆強調了報紙已自負盈虧,編輯記者應不能再用『大路貨』充數混日子,那樣就會丟掉讀者,使他們先去閱讀興趣而改訂其他報刊。剛剛幾天時間,這個精神就發生了逆轉?」他甚至懷疑是梁冬見自己最近總是與靳律師等人「泡」在一起,以為從中撈了多少好處,所以故意把上面的「聖旨」歪念而意在限制他的行動。其實是他多心了。
「社長的講話與編委會的要求並不矛盾。編輯記者在工作中要把握一個『度』,尋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點。」聽梁冬如此一說,一元也就明白是自己誤解主任了。
「我認為手裡的兩條線索可以去挖。至於是否能發,還要等搞清楚才能敲定。」
「那你就去吧!」梁冬心想,反正你把版面填滿了,又不必申請差旅費,作為老資格的記者,對發稿的要求自己能夠把握,何不順水推舟做個人情。但他確實不理解一元的心情,當看到司法機關枉法裁決,給當事人造成難以解脫的冤情,年輕記者壓抑不住憤怒和寄予無限的同情。
一元獨自一人來到紫虛市.以前獨來獨往地慣了,沒有沈光、路嫻等人的伴陪,倒也不覺孤單。
當他走進市北區法院,向研究室主任出示了記者證和採訪介紹信,並且用委婉的口氣說:「我們接到投訴,案件的被告之一反映:你們民庭在一審判決時,硬是判令他們向原告賠償一幅春秋時代的古畫。眾所周知,那時,紙張還未發明,倘若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屬實,你們可能會鬧出大笑話。因此,雖然案件剛剛做出一審判決,我還是想來了解一下情況,你是否願意配合,協助提供相應的材料?」
聽說是要採訪一審剛審定的案子,研究室主任完全可以用「待二審生效后才接受採訪」為由,將記者的採訪推擋回去。但是,從一元的態度和所提問題中,主任已經察覺到嚴重性,安排記者暫坐,拿著介紹信便出門請示去了。
片刻,他引著記者來到分管民事的副院長龐清的辦公室。
這位剛從外面調來的龐副院長熱情地握著記者的手:「早就聽說過你的大名。上次,你在名譽權案中作為被告的答辯,我都認真聽了.當時,我還在省高院的執行庭。對法院的宣傳工作,還需你們這些法制記者的說明,我個人更感謝你這次的提醒。」說完之後,他給民庭庭長打電話,要他與該案的承辦人帶著案卷材料過來彙報。
趁著等人的機會,研究室主任有些討好地介紹說:「龐院長是來掛職鍛煉的,不久回到省高院,就要提副庭長了。按一般做法,他到市中院掛職就行,但龐院長提出,只有在基層院的工作中,才能積累下豐富的經驗,並且能夠選重我們市北區法院,也體現出領導對這裡的關懷和重視。」
「好了,先不談這些。」龐副院長剛剛制止住他的恭維,就聽到了敲門的聲音。「請進」。
研究室主任把一元的身份和來意介紹完,民庭庭長顯得有些惶恐:「感謝省法制報記者對我們工作給予的關注。至於案件的審理情況,還是讓小胡向各位領導彙報。」
這位胡法官倒沒有庭長的緊張情緒,首先用平緩的聲調把判決書念了一遍,然後做了最簡單的闡述。對熟悉法律的記者和法官來說,對案情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他避而不談記者所追問的「春秋紙張」之謎。
一元不得不再次提出這個疑點,並且讓在坐的所有人都能感覺到,他只是惑惑不解,而不是尋釁挑事:「我想,當事人提這樣的問題,記者肯定是無法解答。那麼,胡法官如果有更好的證據或法律依據,能否向我出示。倘若是被告在投訴中隱瞞或捏造了事實經過,我們調查核實后,還有義務為他做出解釋,並勸他息訴服判。」
這下,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胡法官的臉上。誰知,他非但沒有陷入難以自圓其說的尷尬,反而一股怒氣直衝腦門:「難道我連小學生都不如?難道不知道東漢末年發明的造紙嗎?」
「既然知道,為什麼卻又出現了折價賠償『春秋古畫』的判決書?」
「誰告訴你是春秋時代的畫?」
「你自己寫的嘛!」
「我寫的是『春秋時代內容的古畫』。可沒說是那時在紙上畫出的古畫。」
難怪他是姓胡,真得能「胡攪」。一元心中暗自忖度:他用了「內容」兩字,就把時間拉長了近一千年。記者立即緊盯著他的眼睛:「我沒能從判決書中找到『反映春秋時代內容的古畫』之類的字句。也就是說,由於你省略了兩個字,卻把我從數百公裡外吸引過來。再者,即便是一幅反映春秋時代內容的古畫。你所認定的價格,是依『雙方認可的對價』。但是,被告人之一的馮老漢已無法準確陳述和表達,借據上也未明確對古畫的價格認可;另一個被告辛一貴,則自始至終稱未認可過這個價格。那麼,』雙方認可』的說法從何而來呢?」
「老胡」,研究室主任的口吻中已有埋怨的意思,「既然是古畫,是否又牽扯到《文物保護法》。假如真得是件文物,就會引發鑒定,做價,收藏和嚴禁私人買賣等一系列問題。」
「他們之間又不是買賣協議。我判的不過是折價賠償。」胡法官沒好氣地頂撞道。
龐副院長已經基本上聽明白了事情的由來和結果,等到各方都有些負氣地冷場時,他不慌不忙地對一元道:「看來投訴人反映的情況是有些差異,但也提醒了我們,判決書的表達一定要準確,不能出現歧義。這個案子不是已經上訴了嗎?等到二審審結后再說吧!」然後,便讓庭長帶著胡法官離去。
待他們走後,一元忍不住說道:「龐院長,你應當猜到我的來意:希望我們的法官本著執法為公的目的,替這個倒楣的被告人著想:僅憑一幅年代不清價格不詳的所謂古畫,他就莫名其妙地背上二十萬元的債務。儘管說,他自願當『中人』又收取費用,就應當承擔擔保的連帶責任。可是,法官的裁決是否有違公正公平?並且,這個判例會讓其他的公民百姓怎麼看待司法機關,如何揣測審判人員的心理?」
「唔」。龐副院長聽完這番話,表情凝重地沉思片刻:「你最後提出的問題很尖銳。不過,由於沒有足夠確鑿的證據,我們不能斷定小胡判案的主觀願望是什麼。但是請你相信,我對這個案子會十分關注。假如中院發回重審,就另行組成合議庭,認真收集證據,給雙方當事人一份公正的判決。」
看到研究室主任不在屋,一元不由得發出感慨:「我跑了很多法院,很少見到像你這樣的法官,對有瑕痴判決沒有表現出堅決予以糾正的姿態,而更多地看到法官們避重就輕,互相遮掩,拒不認錯甚至蠻橫胡攪。」
「你對我們的法官隊伍看得太悲觀了。其實,法官中有不少人是以嚴格執法,公正客觀為已任的。」龐副院長用輕鬆的口吻回答他的有感而發。「隨著時代的發展,你說的那種法官就會越發不能適應形勢的要求,最終被歷史所淘汰。」
「只怕你們說的轉變將會有很長一段時間,而在這漫長的期間,又有多少老百姓蒙受冤屈,因而更加對司法機關產生不信任或厭煩。」
「好了,我的記者同志。我很喜歡你的真誠和直率。不過,你也應當對法官隊伍所面臨的許多困難表示理解。為此,中午在院里一起吃頓最簡單的工作餐,體會一下法院的生活,怎麼樣?龐副院長輕而易舉地把話題扭轉過來。」
「謝謝,利用上午的時間,我還要去一趟區檢察院。」
「抓緊時間工作,你的這種積極認真態度我很欣賞,晚上再聚.你可一定要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