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栽在「高價」的「古代」字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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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6
146.栽在「高價」的「古代」字畫上
紫虛地區行政公署所在地最初是在紫虛縣縣城內。後來,縣城總是要向城市化邁進。通過幾年的建設和開發,有一定的規模,增設了兩個區,在報經民政及其他相關部門后,改為「紫虛市」,同時升格為地市級,與地區行署平起平坐。這樣,對后調來的行署洪專員倒沒有多大的影響,但在行署工作多年的其他老領導,私下發起牢騷:「只有出了城圈,才是我們說話算數的地盤。」
領導為地盤的事嘔氣,農民卻為土地歡喜,因為當年的幾間破土坯房,現在征地拆遷時,給了一筆補償費。儘管不像以前那樣,佔地就能「農轉非」可以進廠當工人,可畢竟手裡攥著厚厚的一迭子鈔票呢!
老辛從潛意識裡承認應當「飲水思源」,但在口頭上卻不依不饒地罵著:「土地沒了,讓老子餓死呀?俺一個只會刨土的農民,幹啥啥不成,政府也他媽的不管管。」
罵雖罵,他心裡也清楚:「幹啥啥不成」這句話說對了,但政府並非不管。鄉里利用開發出來的土地,投資興建了規模很大的集貿市場,其中的管理人員,絕大多數還不是原來村裡的農民?老辛家有二弟在市場里當管理員,他自己則遊手好閒,無所事事。
假如說他像二流子一樣混吃等死,則真是冤枉了。老辛把自己放在「仲介」的位置上,村裡及附近的各種經營糾紛,資訊傳遞,見證擔保之類的事情,似乎己非他莫屬。當年,這裡還是一片菜地,他的祖輩便在忙時到田間地頭種菜,閑時挑擔進城賣菜。父親遺傳下來的基因中,就有耳聽八方,嘴說兩路的先天本能。倘若真得有一天,必須依靠賣菜維持生計,他准能任憑老太太們一挑貨、二殺價,三抹零、四找饒而賺到錢。
別看博士研究生很聰明,但卻學不了他的這種本事,嘴裡與顧客親熱地談聊;眼睛瞟著秤桿准量,盡量缺斤短兩;心裡盤算怎樣在標準的價格上再多加點價錢;手裡趁勢將老根干葉樣丑的菜混進顧客的籃筐。一堆菜賣出去后,老太太還得感嘆著「買的就是沒有賣的精。」
然而,現在還沒有到掄秤盤子的時候,老辛僅僅用些「仲介」職能,便有忙不完的事和掙不完的錢。可惜,他終於馬失前蹄了。
這次,一批從北邊過來打工的漢子找到他,請老辛在一筆借款業務中充當「仲介」的角色。
在這些人面前,老辛很有幾分自負:北邊的人能說俏皮話,能喝大碗酒,能夠打群架,可論起耍心眼兒,則不是自己的對手。但是「強龍」怎敢壓他這「地頭蛇」。因此,當看到是一筆很簡單的借款合同,債權債務關係明確,並且債務人還自願拿出一幅價值連城的古畫作質押,他僅僅以見證人的身份簽個字,就有1000元的傭金,何樂而不為呢?
那幅畫他看過:一張比最粗糙的草紙還要麻手的黑黃色紙面,用淺紅色畫著幾位古裝的女子,好像在向當官的行禮。大概是年代久遠造成的磨損,所以,將看不清畫的內容以及對又臟又破的紙質,都應當歸結為價值昂貴的最好解釋。北邊的漢子說:
「這是一幅春秋時代的古畫。如果不是缺錢花,決不敢拿出來質押在別人手裡。」他們還說:「這幅要是拿到國外,能賣到1000萬美金。但由於是家傳的寶貝,肯定是不外賣.現在,用它借出20萬元,等有了錢要趕緊贖回來。」
出借人,本村的馮老漢則說:如果不是看在老辛當「仲介」的份上,才不敢往外出街這20萬。這幅畫值多少錢俺不懂,只是到時候快點把錢還上就行了。
馮老漢也是因為拿了征地拆房補償款才存點「活錢」。老辛的大號叫辛一貴,對老馮勸說道:只有將錢放出去,才能比存銀行的利息多收點,你就有賺頭。於是,他動了放債的念頭。否則,馮老漢會將20萬元用紅紙包好,供在堂屋天天拜它。
哪知道,到了還帳的時候,北邊的漢子拿著20萬元來找老漢,他已經中風痴呆,癱瘓床上不能動彈。而那幅畫的去向,就更說不清了。
北邊的漢子不幹了,逼著索要那幅古畫,拿不出必須以借款雙倍的價格作為賠償。還說這是法律上的規定。
老漢的兒子知道躲不過去。他雖不懂法,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的「借東西要還。」「損害東西要賠」卻牢記在心間。其妻則回憶出:老漢有時發羊角瘋,別是犯病時給撕了或扔進爐子燒了。全家人慌成一團。
更驚慌的是辛一貴。作為負有連帶責任的「仲介」,老漢賠不了就得由他賠。這時,他才知道那1000元的「仲介費」不是白拿的。
聽到這時,周所長忍不住插話道:「我感覺你是讓他們騙了。近幾年,我們經常接到類似的訴案。有的人稱古畫被毀索要巨款;有的人拿著破瓷瓶說是傳世之寶,揪著過路人稱被碰壞,讓人賠償;還有賣假銀元的、冒充清朝王公大臣的親戚招遙撞騙的。」
一元說:「那樣的話,他們怎麼能預見到古畫被毀和老漢中風呢?」
「老辛,就算你連小學都沒有畢業,也該知道『四大發明』。造紙是東漢時期由蔡倫發明的。」沈光聽出了其中的名堂:「春秋時期只能用竹簡記事,哪有紙來作畫的?」
大家一聽都笑了:作母親的還沒有出生,就要替兒子還帳?鬨笑過後,路嫻分析道:
「可能在最初階段,他們只是想借錢。將所謂的『古畫』質押,一方面是讓債主放心,另一方面也是尋找時機訛詐對方。但後來,馮老漢的中風在客觀上給了他們機會。」
「不錯,像是個女福爾摩斯.推理出的情理符合邏輯.」靳欣力讚歎道。
「正好,俺想問問律師:還錢時債主拿不出抵債的字畫,就得賠人家兩倍的錢。法律上有這規定嗎?」老辛想起對方拿法律嚇唬他的事,虔誠地向靳欣力求教道。
曾昀搶過話頭,半真半假地嗔怪著:「你這個老辛,向律師諮詢哪有不交費就能張口問?我們主任對外提供法律服務,可是按小時收美金的。」
老辛頓時嚇得不敢再問。
一元覺得這個玩笑有些「過火」,便安慰他:「這種小事不必麻煩大律師,我就能解答。法律只規定『一方可向對方給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聽明白嗎?是定金,不是質押的財產。再說,他們在合同中也沒有對古畫的價值進行評估,用什麼來衡量它值二十萬或四十萬?」
老辛不住地點頭,其中的大概意思聽懂了。
路嫻又向一元發問:「你們為什麼總是講『質押』。我過去只聽說過『抵押』。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用最簡單的話說:質押把東西放在債主手裡。而抵押就不用拿過去。如果用法律術語講,抵押就是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只是將這筆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而質押則是債務人將自己的出質財產轉移到債權人手中。」他用兩種語言的表述,讓接受能力很強的路嫻立即反應過來。
靳律師見狀,又開起二人的玩笑:「有法律問題不找律師卻專門找記者,是嫌我的水準太低還是記者先生已改名為『桃花』呀?」
「那是因為你的助手開出『天價』,把我這付不起美元的貧苦窮人嚇走了,只得來向熱心助人的記者求教。」女主持人機敏地將曾昀的話作為盾牌進行有效的抵擋。
「老辛,你接著說,後來是什麼樣子?」周所長的話,把客人從看熱鬧的窘迫中的解脫出來。
「老馮賠不了古畫不就得讓我賠?」老辛失去了滔滔不絕的講演機會,口齒變得木訥起來,簡單地回答說。
「沒有畫,你拿什麼賠?賠錢嗎?」曾昀追問道。
「可不是嘛!賠人家的錢,還不能少,40萬(元)。我他媽的都不想活了。」
「你就沒有想去法院告對方訛人?」沈光問。
「是呀!如果想打官司,我們可以為你做代理。」曾昀不等主任說話,搶先表了態。他估計靳律師一定會受到記者們的慫恿,並且就一幅「春秋古畫」引發的官司,其精彩的辯詞能夠成為律師生涯中得意之筆.這種出頭露面的機會千萬不能放過。
老辛十分詛喪地說:「人家已經把俺先給告了。法官也不向著俺們當地人,非說就該賠他們的畫。俺說它值不了40萬,法官跟對方嘀咕了一陣,然後說怎麼也得20萬。上哪兒去打官司都是這個數。俺問:要是出不起錢咋辦?法官把眼一瞪:『坐牢唄』。嚇得俺趕緊跑到公安局找著連襟。」顯然,他指的就是同來的老尹。
靳律師沉穩地問道:「後來,法官下判決了嗎?也就是說,是否經過你一份判決書?」
「那倒沒有。」
「唔,不錯,看來連一審判決都未做出,至少還有挽回的機會。」
「法官就是讓俺在一張紙上簽名。俺看了,是讓在三個月內把錢湊齊,這事就算完了。錢又降到了15萬(萬)。法官直說讓俺好好謝謝他。要不是他,還沒這麼便宜的好事。」老辛連說帶比劃著。
老周已經聽出個大致,就把客人拉到外邊嘀咕了較長的時間,等到回來后告訴靳律師:「他們同意出錢,請你和記者一起為他申冤。我問他有沒有更詳細的安排他不太懂,只是說拿出錢,讓你們看著辦。」
「我們先接受代理。爭取在一審的判決書公布之前,介入到這場訴訟中,替他做出相應的答辯。」
「俺還得接著說俺妹子和二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