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人送綽號「滿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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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103.人送綽號「滿十分」
彷彿是獵犬嗅到了氣味,一元剛回到報社上班,李少剛便拉著靳欣力律師來到他辦公室。記者當然也能理解他的心情,但只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無言地告知了10萬元已沒法討回。
李少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似乎是在詢問中帶有了幾許詰責:「我可是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作為記者,憑你們的本事能夠震住法官。魏武強的刑事案不是撤了嗎?為什麼我的這個案子就這麼冤還這麼難辦呢?」
「沒有辦法,法官一旦犯起渾來,記者也奈何不得。」接著一元把那位被踢而摔斷腿的女孩所控訴所希冀的一切講述出來,然後又道:「依照《形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應當以重傷罪追究滿庭長的刑事責任。並且還屬情節惡劣。但是,法院卻只責令他個人對不足的醫藥費進行補償。即便他硬是不拿,女孩也不敢提起民事訴訟。這一切說明了什麼?說明在胡作非為的法官面前,記者也無能為力。最多也就是寫篇《內參》,把他『參』下來。」
「你不要太義氣用事了。試想:一旦有關領導在《內參》上做了批示,上級紀檢人員來調查核實。滿庭長及他身邊的法官都會說是女孩自己未站穩摔傷所至。現場哪有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能夠出具客觀的證言?即使有此人,他敢講真話嗎?」一番話說得一元人頓時啞口無言。靳律師嘆了口氣:「還是回到現實中來,策劃我們這個民事糾紛案如何應訴吧!哎,你在滿庭長的辦公室里,與他談了多長時間?」
「大概有十五分鐘左右。你問這個幹什麼?」一元回答后奇怪地反問道。
「那我要恭喜你了。最近,我聽律師同行中與他打過交道的人說,此人有個綽號叫『滿十分』。意思是,他在接待當事人時,談話從未超過十分鐘。領導認為他這叫做果斷,辦事利索;但當事人及代理人則把這種『滿十分』看作是武斷自信和蠻不講理。」
正當他們絞盡腦汁地想像著章波縣法院把李少剛列為訴訟第三人,而本案中的被告自然人已經死亡,如果被告是法人(單位),又無書面合同作為證據來證明合同內容的性質,這種狀況如何能夠開庭審理時,章波縣法院又送來一份令李少剛瞠目結舌的起訴書副本及一份《應訴通知書》。
這份《通知書》中載明,章波縣客運站作為原告,向李少剛為法定代表人的胡義縣剛健工程裝飾公司提起追償加工費的民事訴訟。
不看則矣,看完起訴書副本,李少剛的鼻子都氣歪了。他手指著原告訴稱的理由,不斷哆嗦講不出所以然來。
一元也詫異地問:「我記得你曾經說過,與章波縣沒有任何的矛盾糾紛,這裡怎麼冒出一個因加裝修合同引發的追討工程款訴訟案?」
「對呀!你看起訴書後面特別註明,原告有一系列的相關證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不要起急上火,一五一十地對我們說清楚。」靳律師認真地看了起訴書副本,便讓他首先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詳細陳述。
「當初我就猜到,章波縣法院一定會編造出個人來,現在果不出所料。」漸漸平靜下來的李光剛指著起訴書所列事實,講了下去:「首先,原告說,他們接收了章波縣供銷合作社的資產,所以有權起訴我。我倒是確實給章波縣供銷合作社干過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