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檢察院的人也會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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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7-04
14.檢察院的人也會挨打
小李接著補充:「翻個山坡就出迪邦市了,可是前面有警車和武警設的路障把我們攔住。其實,他們明知我們是檢察院的人,還不由分說拖下來一陣臭揍。槍給繳了,范宇彪也被強行拉回去。真他媽的窩火!」
「那樣的話,對經偵民警是否構成徇私舞弊辦案的立案調查——」
「因范宇彪不到案,無法做近一步的查證,只能撂在那裡唄」馮副科長不無惋惜地說:
「好了,我們能夠說的情況就是這些。」馮副科長沒有表現出冤屈和憤懣,猛烈截住了話題:「感謝記者為我們伸張正義。不過,現在通過兩個市的有關部門正在協調,省里也會派人來調解。希望一元記者不要把這件事捅出去,不然我們是很丟臉的。
繼迪邦之行受挫,這裡又是一個難解之謎。按照以往的經驗:漂淼市檢察院能夠對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的民警立案,說明已經下了很大的決心並有一定的把握。而且應當說,范宇彪肯定是其中的關鍵人物。,圍繞著他,兩個市都似乎都努力在避諱著什麼,這有悖於司法機關不能無故受冤枉氣的慣例。既然雙方已經發生衝突,就不應當有惡意的串通。那為什麼還要低調處理呢?尤其是雙方對辦案經費的事都緘口不談。對,這個問題可能是個關鍵點。一元躺在漂淼市政府招待所的床上,翻來覆去地想了半天,彷彿看到一個新的突破口,這才滿意地放翻身體鼾然入睡。

15.又走進了公安局的大門
第二天早晨,他邁進此行的最後一站:漂淼市公安局。在進門前的一瞬間已打定主意:找政治處紀檢監察室。無論是阻止經偵插手辦經濟糾紛案,還是可能涉嫌收受賄賂,都離不開紀檢監察的工作。恰好,漂淼市公安局負責新聞發布以及記者來採訪也都是由政治處宣教科負責。當他向該件的陳科長說明來意后,陳科長拿著介紹信出去說是找主任請示,半個小時后回來告知。主任陪政委外出不在家,紀檢監察室的同志到省里開會也沒有人。「這樣吧!你先去經偵大隊了解一下他們收案立案的情況。」
一元一聽覺得也對,就在陳科長的陪同下,出市局大門乘車來到某賓館的後院,原來紀偵大隊在這裡辦公。「局裡房子緊張,他們又是新組建的單位。在臨時借的地點辦公。」陳科長似乎看出了記者的疑惑,主動解釋著。
儘管有政治處陳科長在場,又是面對省報記者,經偵二中隊副中隊長高義仁況且還是檢察機關曾經初查過的涉案人員,但態度依然是大模大樣:「怎麼,又來查我了?記者?!記者也得聽老總的,聽宣傳部的。」在這種下馬威面前,陳科長彷彿是逆來順受慣了,小心翼翼地說:「這是局領導的意見,讓你對記者介紹一下有關李彩蓮案件的詳情。」
「別提李彩蓮那個娘們了,她的本事真大,能把檢察院法紀科買通。不然,誰能為她去迪邦抓人追錢呀!結果怎麼樣?窩脖了吧!現在又拿記者給她當刀耍,舞到我的頭上,看誰能把我的腦袋砍下來!」這種公然的挑釁不僅使陳、一元二人感到尷尬,同時話里話外透出了某種本應遮掩的信息。
「你胡說什麼,記者是來調查事情的真相,又不是來查辦你」。陳科長有些急了,終於露出些上級領導的脾氣來。「少說沒有用處的廢話,就把你所掌握的案情,儘可能簡練地說說。」
一元皺了下眉頭,他已從陳科長的話音中,隱隱聽出了公安局領導定的基調。「簡練」二字既可說是別上掛下聯地啰啰嗦嗦,也是警告他講話適度。
剛才還張牙舞爪的高義仁,孫悟空般地變了另一副嚴謹認真公事公辦的面孔:「好吧!事情是這樣,去年元月30日上午,迪邦市范宏公司總經理范宇彪打110電話報警,指揮中心指令我中隊接待。他說從漂淼市紫淼公司購買的鐵礦石產品中,發現大量的不明摻雜物。造成當地選礦廠無法煉出精礦粉。其行為可能涉嫌詐騙。於是,我們就立案初查。」
「事情過了那麼長時間,你們能查得出來嗎?」記者忍不住問。
高警官把脖子一梗:「只要沒有過『追訴時效』,怎麼不能立案偵查?」說著,他提到了紫淼公司董事長李彩蓮。「此人不僅不來經偵中隊接受訊問,居然干攪我們正常辦案。向我局紀檢監察反映,說我是插手經濟糾紛,並且有收受賄賂的嫌疑。經檢監察先是口頭命令我們把案件停辦,後來認為她舉報的情況無法查證,也沒有書面通知恢復偵查。經請示刑偵支隊主管經偵的副支隊長,我們決定對其採取拘傳的強制措施。誰知,她躲得不見蹤影,隨著各種情況的不斷反饋,她的疑點上升。我們對四處流竄的李彩蓮予以收容審查。並且,在她所在單位一位有正義感的職工支持下,終於將其在住所內擒獲。後來,陰曆年底快要到了,她提出身體不好,又哭又鬧地聲稱願意交納保證金出去治病,考慮到涉嫌經濟犯罪人員在繳足保證金后,能夠保證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產不致造成很大的危害,我們就同意了。現在,她卻硬說是我們是敲詐。這種人真可恨,得了便宜還反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