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前女友能除罪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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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4-25
現在流行除罪化,通姦已經除罪化,立法院也在推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法案。我想問的是,年紀大了偶而想念前女友這種思想犯罪,可以除罪化嗎?
當然有人會說,通姦都己經除罪了,偶而想念前女友又何罪之有?不過,通姦的罪和想念前女友的罪,是屬於不同層次的罪,就算通姦已經除罪,不代表想念前女友就沒有罪。
通姦的罪,以前是明定在刑法之中,通姦可以被判刑,由國家代替配偶來懲罰不忠的配偶,嚴格說來,是國家有點越廚代庖,狗拿耗子,管太寬了。通姦的除罪化,符合世界潮流,符合人性,更符合現代社會的現狀。把通姦的人都判刑,以現在自由平等開放的人權觀點來看,不是很荒謬嗎?
然而想念前女友是否構成犯罪,則是屬於精神層面的判定。刑法的判定只要依據法條做判斷即可,可以有白紙黑字的依據,但精神層面的判決,就複雜多了。
首先在證據的取得方面,就有很大的難易差異。要抓到配偶通姦的證據,除了親自出馬,通常都會花錢委託徵信社,來個抓姦在床,讓配偶無法辯解。但想念前女友,是屬於思想犯罪,如何取證?除非配偶自己承認,哪可能拿到具體的證據。就算配偶自承想念前女友,除了譴責、冷戰、制裁之外,又能怎樣,除非妳打算因此終此雙方的婚姻。
此外,如果配偶只是止於想念前女友,甚至連前女友都沒有接觸過,妳又怎能譴責、制裁他?控制人的行為有可能,要控制人的思想,如何能夠?專制政權永遠無法持久,終會被唾棄,不就是最好的明證?
如果配偶想念前女友該如何應對?很簡單。如果你是大氣的人,就大而化之,配偶要想就去想吧,看他能想到什麼時候?看他光用想的能想出什麼樣的結果。幻想永遠只是幻想,只會幻想的人,永遠無法成事。
如果妳很在乎配偶對前女友的想念,妳就應該設法改變自己,提高自己的魅力,讓配偶注意妳的魅力,轉移他的想念到妳身上,讓他發現,腳邊的玫瑰才是真正幸福的存在,天邊的彩虹只是海市蜃樓的幻想。
不過想念前女友能不能除罪,大法官就是配偶,而且是獨任法官,沒有合議制,大法官說了算,其他人說的都是廢話和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