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哭女妖」.1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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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10-14
在80年代、美國聯邦政府通過校園反霸凌法案後,便約束各州政府針對校園霸凌案作出積極措施。

不過將楓丘小學的通報案件數量、與同州的都會區學校對比後,就可以瞭解。就算當年黛娜所遭遇的霸凌情形被提出,校方隱匿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很高。因為楓丘小學在一開始的前五年,都是沒有霸凌案件的。

接下來各位可以從這張偶然間被記錄下來的照片中,一窺就讀聖塔克西斯(Santa Taxis)中學時期的慟哭女妖。

照片中是進行七年級新生入學體檢時,被拍下的黛娜身影。我們可以發現,她明顯變得削瘦、神情也變得黯淡。七年級的一整年,黛娜的學生資料上都沒有任何明顯的記錄。我們無法確認這是因為沒有事情發生,或者當時負擔的老師們沒有留下記錄。

根據超常局事後的調查,當年負責黛娜的七年級導師,名字叫做娜塔莉.韓福瑞(Nathalie Humphrey)。

她在擔任七年級導師半年後請了長病假,並且於病假期間再申請調校。因為當年她本人拒絕受訪,並且於「慟哭女妖」事件發生五年後去世,所以我們一直無法取得她的供詞。那段時間黛娜.麥考依究竟發生了什麼,或者是否有任何狀況被刻意隱瞞,都已經隨之石沉大海。

我們再度掌握到她的相關資訊,要一直到八年級上學期的11月23日。

這一天後來在官方的研究報告中被稱作「起源日」,因為她是黛娜.麥考依脫離常人軌道、步向毀滅與黑暗的轉折點。

亦是她那獨特的天賦,如同沉睡的巨獸般、快速覺醒的第一天。

1972年11月23日,當天是個晴朗且出太陽的日子。黛娜.麥考依與八年C班的其他二十五位學生正在操場上進行體育課。

根據之後校方的會議記錄,於該節任教的是學校的專任體育教師喬爾.瑞許(Joel Rush),他已經在該校任教十年以上。

瑞許老師於會議中聲稱,自己在清點上課必須使用的器材時,發現數目不符合上課所需。他於是吩咐一位學生帶領班級進行暖身操,自己則離開到距離上課地點約280公尺外的器材室。這個拿取缺少用具的過程,約花費5分鐘。

然而根據事後非官方的調查記錄指出,瑞許老師並非是第一次在課堂中離開學生。

黛娜.麥考依的事情發生前,他就曾經被匿名投訴於課堂中擅離職守、上課時間卻出現在辦公室或教師研究室和同事聊天。相關的匿名投訴紀錄,於學區的官方紀錄中共出現了四次,但是每次都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有後續的深入調查。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您能從這篇剪報中,看到喬爾.瑞許受學校推薦、獲選為奧勒岡州年度優良教師。

並於1964年5月9日於州政府教育廳接受頒獎,報上的新聞稿描述他「是個恪守職責、永遠將學生權益與教育責任,放在第一位的優秀教育者」。

慟哭女妖事件後,大部分相關的教職員並不願意接受訪問和調查。

當時的國會法案中,並沒有規範法治機關在必要時的強制調查權。

這導致事件關係人若非有明確參與事實,得以拒絕配合調查、保持沉默。也使得與超常事件有關的重要資料,隨時間而消失、無法再追蹤下去。

彼時奧勒岡州政府也並未在法律上,定義出公民權益的例外狀況。為了避免未來超常事件造成的大規模災害,後續美國中央政府通過一連串繁瑣的行政程序,才終於在國會法案中加入例外狀況的條例。因此才有了後續衍生的強制徵召調查法案。

在此特別和您說明,「強制徵召調查法」與2001年,由時任總統的喬治.沃克.布希(George Walker Bush)簽署頒布的「愛國者法案」不同。「愛國者法案」主要為因應恐怖攻擊事件,而擴大了部分司法機關的職權。

但是「強制徵召調查法」則是劃分出在某些情況下,美國特定層級以上的司法機關,得授權部分人員在證據尚未足以證明因果關係前,以類似戰時動員的「徵召」名義,讓一般公民「配合調查」。實際上,超常局身為隸屬聯合國、非屬美國政府體系的外部單位,「愛國者法案」反而限縮了我們介入的可能。以至於超常局在各國的調查,都非常依賴類似的特殊條款。

另外,為了自2013年起,因「稜鏡計畫」爆發的一系列、長達10年的公民權利爭議,本館備有相關的說明資料。您可以在導覽完畢後,於本館主要介面,選取「世界超常事件處理組織歷史」中的「公民權利與強制調查」章節,觀看一系列的說明與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