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三月十四號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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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06-18
「這個給你吃。」
「哦?這麼好?」
「嗯,對啊,因為今天是三一四。」
進行了這麼一樣的對話後,我回到位子上,幾秒鐘的時間,平常的表情在理智線斷時隨著瓦解,我便用書擋住自己的臉,不讓別人看到。
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心跳快的像是要突破世界紀錄,情緒整個上升至最高潮,嘴角幾乎上揚到極限。在心裡吶喊後,我換上的平時的表情,心裡的激動依舊無法簡單平息。
——我喜歡他。
如此簡短的事實。
實際上,我不曾戀愛過,或許該說是我不太能理解愛情其中的意義,畢竟愛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也沒有人能說出怎樣才是愛,不過對我來說那並非多重要的事。如果只是我搞錯了話,那就算了吧;如果只是我自作多情了話,那就這樣吧,無需遺憾,也無需後悔。
不過最有趣的是,我不知道原因,反正我就喜歡,僅此如此。
明明從知道他開始的時間,少說也有三年以上的時間,我卻現在才認為我喜歡他。說到底也只是因為,自己對周遭的事物漠不關心,就連高中鄰座同學叫什麼名字都不清楚,我又能狡辯什麼?
我對於周遭的事物不關心,是為了我那個充滿『約束』的朋友。那個朋友不喜歡我隨便插進話題,因此我開始沉默,當我再次去關注時,同班同學已經裡我有段距離,不管聊什麼都不對,完全搭不上話,而那個『朋友』也開始漸行漸遠,以前聊的話題對她來說都不感興趣了,而我也不一再是『她』的唯一,事實上,我們開始沒有交集,畢業後也完全沒有聯絡,簡直就像是其中一個人失蹤了。
我不再跟隨著『她』,走上了自己的路,我卻重新認識了他,有時覺得是偶然,有時又覺得是命運,有時更覺得是場意外。經歷了種種事項,我的觀點改變了,我再次遇見了他時,我對他產生了好感,一個不曾出現、也不曾注意到的好感,我有預感,這也許是,初戀。
他有他的特質。常常有人說這叫『中二』,我卻不以為然,管它是中二病還是精神病,我就是喜歡他這樣,甚至,有時覺得那樣很帥氣,有時會想模仿看看,感到羞恥不已的同時,卻又覺得能夠真誠面對自己所喜歡的事物、並不在意別人眼光的他,十分令我羨慕。
到目前為止,我仍未闡述這段心情給任何人,我依舊很在意別人的視線,我怕那視線又將做出什麼不可預測的事。說不定我會因此揶揄,也可能會被嘲笑,更糟的是被孤立,我都怕這種事發生在我或者是他。
就連上次送的餅乾也做了好幾包,為了不讓任何人發現,多送了四、五個人,雖然對於那些人,我是要以這樣的行為來表達感謝之意,但是仍脫不了掩人耳目的意思,就連說『因為今天是三一四。』也是手段之一,總不可能說因為是圓周率就送吧?即使我多喜歡圓周率。
說到底為什麼在那天送呢?因為那天是他生日的隔天。不過我知道這件事時,已經是隔天了,也許是一種補償吧!對於自己的愛慕之心。
但是仍不影響的是,『我喜歡他』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