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單五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1

本章節 3197 字
更新於: 2018-08-04

    名單五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白純明自小就是個受到悲劇之神所眷顧的孩子。

  他不擅長跟人交流,也毫無口才。
  他的長相非常普通,在某些人眼裡或許還可以說是其貌不揚。
  他的聲音既低沉又沙啞,唱歌還是音癡。
  他的身高就跟一般男性差不多,就落在全台灣的男性身高平均值上。
  他家也不有錢,父母只是普通在市場推攤車做生意的攤販,每個月賺到的錢光是要供全家吃住,以及支付他的學費,就已捉襟肘見
  他唯一的興趣只有畫圖,但也畫得零零落落,就連要說是年紀小畫不好,都有點抬舉他了。
  在班上,他永遠都是最不起眼的那個孩子。
  個性陰沉、成績普通、做什麼都不上手,不管怎麼看,都是個讓人不想靠近的孩子,也會是老師感到有點頭痛的對象。
  他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上幾乎毫無優點可言。在班上暗戀的女孩子總會嫌他噁心而遠離他,班上的孩子王甚至不屑拿他來當霸凌的

對象。
  但這樣的他卻總是被他所不期望的對象給纏上。
  卻總是要接受著世間無理的愛情。

  嬰幼兒時期,由於孩子太容易被人拐走了,使他的母親必須放下工作,天天在家裡盯著這個孩子。
  就讀小學時,他則是創下了在一年之間,就被人綁架五次,誘拐失敗十二次的紀錄。在路上遇到變態的次數更是不計其數。雖然每次都

能在家人與警方的努力下順利救回孩子,但這樣的頻率實在太令人吃不消了。
  最後,頭大的父母在跟警方商量之下,決定將孩子送到遠親的一位跆拳道大師門下拜師學藝。
  無論如何,學個防身術保護自己總是好的。

  而這個舉動,卻也開啟了他生命中的另一扇門。
  明明對什麼事都沒有天賦,做什麼都不行的他,卻意外的在武術這方面嶄露了奇才。
  明明其他的運動完全不行,打籃球球會撞到球框彈回來打到自己,踢足球腳出去了球總是沒有跟著出去,打網球,撿球的時間比揮拍的

時間還要長,跑個一百公尺甚至需要十五秒鐘。
  但這樣的他卻能輕易的做出所有武打的姿勢,能夠高速的記起人類身上所有的要害,甚至輕易的掌握住以柔克剛、以小搏大的技巧。才

剛學了基礎,就已經能夠將身體比他大了兩三倍的師父給摔了出去。
  如果在武俠小說裡,這或許就是所謂百年一人的武學奇才吧。
  一開始,他非常的興奮。為了自己終於有了一個足以為人道的長才,還是所有男孩都會夢想著的「功夫」這件事感到開心。
  但他很快的就發現,這樣的天賦反而會替他帶來更大的困擾。
  對這個領域的人來說,這樣一個突來的閃耀新星,實在是太過耀眼了。
  他的身邊突然出現了一群想要傳授家傳武藝給他的師傅,而聽聞風聲遠從國外搭機來挑戰這個小學生的格鬥高手更是從不間斷。
  而這些人也一個一個的在他面前江郎才盡,在他面前被徹底打敗。
  到最後,與他比武的人甚至各個都殺紅了眼,就算犯規也好,總是頻出殺招,他有好幾次都差點在跟人比試時受到致命傷,就此離開世

間。幸虧他的天賦實在了得,每次都能讓他恰巧躲過生命危險。
  然而某些敗在他手下的人卻始終吞不下這口怨氣,不僅會開始騷擾他跟他的家人,甚至會在他放學途中襲擊他,跟那些對他抱持著莫名

好意的變態們混在一起,造成了新一波的困擾,也連累了學校與許多同學。
  啊,總有一天不僅自己,或許連父母親戚都會被連累,被這些莫名其妙的人們殺掉。
  看著已經心力交瘁的父母,少年知道,是時候做出決定了。
  他必須離開他的父母親,否則或許某一天,他就會在最不願接受的情況下,目睹父母的死亡吧。
  雖然他也曾經想過乾脆自殺,一了百了算了。然而他無論如何就是嚥不下這口怒氣。他沒有任何過錯,他好好的遵從著這世上的規則,

普通的活在這世間。既不亂丟垃圾,也不穿越馬路。他是個連小規則都會乖乖遵守的好孩子,為什麼必須要以死來承擔這世界帶給他一人的

不公平呢?
  看著自己遠親的孩子,也是自己優秀的弟子被命運所折磨的模樣。他的武學啟蒙老師,那位已高齡七十,性情淡泊,對人世已大徹大悟

的跆拳道大師決定伸出援手。
  「不如,你就跟我走吧。」
  於是,他選擇跟著師父離開。
  從小學開始,每過一年就換一間學校就讀,只要被纏上的頻率增加,一老一少就馬上搬家轉學,到後來,全台灣已經沒有哪個縣市是他

沒有住過的了。
  雖然頻繁搬家跟轉學令他感到疲憊,但總比待在同一個地方太久,滋生過多弊端來得好。
  就算無法交到任何朋友,就算功課總是跟不上也無所謂,就算總是會在夜半想起好久不見的父母而垂淚也無妨。
  他要跟命運宣告,他不會輸。
  而早已無法從師父身上學到什麼的他,也持續的從書本或影像記錄上學習著各種防身武術,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足以應付各種狀況。
  久而久之,隨著年紀逐漸變大,他身旁的變態出現率也跟著減少。
  或許是因為從武術殿堂消失太久了,終於也不再有人慕名前來找他挑戰。
  而這樣的他也第一次在高中交到了好友,甚至因為不想跟朋友分開,而堅持在同一間學校讀完了三年高中。這是他人生最美好的時光。
  雖然大學時他們並沒有考上同一間學校,但也沒有因此就斷了聯繫,一直都當著最要好的朋友。

  在他大學二年級時,一直關照著他的師父,不敵年歲而撒手人寰。在那之後,由於師父留下的遺產不足夠讓他讀完大學,因此他只能中

途輟學,出外尋找工作。
  然而在這段期間內沒有出現的變態們,在他開始尋找工作時,卻像雨後春筍般大量滋生。
  最後,在他終於體會到自己不可能出外工作時,他的好朋友這麼對他說了:
  「你何不選擇你喜歡的事情來當作職業呢?」
  在好友的鼓勵與援助之下,他決定從零開始,自學繪圖。
  沒有人知道他究竟花了多少努力,才能夠讓一個毫無天賦的男孩,進步到足以擔當起整個美術製作。
  也正因如此,他投注在繪畫裡的熱情,才能夠燃燒至觀者的內心。
  他將作品寄給了許多徵求插畫師的公司,而這些公司全都積極的邀請他加入自己的美術團隊。
  在長年被騷擾的經驗下,白純明其實獲得了一種宛如第六感的敏銳觀察能力。
  他知道,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毫無條件的對他產生異常的好感,他也可以分辨出,這世上大概有怎樣的人會變成變態。只要能剔除那些可

能有問題的人,他還是能夠跟大部分普通人普通地來往。
  於是,他便選擇了在所有回信中,看起來最正派,回覆他的信件也最普通,資本額也夠大的公司。
  而他的選擇也是正確的。
  在這間公司中,意外的上上下下沒有任何人對他展露過異常的關心。
  他們都是些有著自我喜好的人們,有的超級愛自己的老婆,有的超級愛自己電腦裡的老婆。

  但就在他的工作終於上了軌道,在他感嘆著人生終於得以感受到正常而平凡的生活時,事情卻發生了。
  而引發這次事件的人,不是他人,而是他那位從高中以來就一直支持著他,在背後推動著他,跟他無話不談的知心好友。
  難道是他偵測變態的第六感出錯了嗎?
  不,其實他早已有所感應,他知道不知從何開始,這個好友對他所抱持的情感就已經改變了。但他寧願相信這只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對他

的親暱友情。只因為他不想相信。
  那一天,他在朋友的家裡吃了對方做的晚餐後,就睡得不省人事。
  而在他醒過來,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拿著菜刀站在被團團綁住的自己面前,以自己從未見過的迷醉神情,準備將自己活生生大卸八塊的

時候,白純明的內心,真的就要崩潰了。
  那真是,人生最糟的體驗。
  用掃腿將朋友踢倒在地,卸下自己的關節以逃出束縛,接下來,以他的能力,要打倒體能跟一般人沒差多少的朋友,根本不是難事。沒

有在他昏迷時就殺了他,大概是朋友最大的失策吧。
  他哭著一拳一拳,將朋友毆打到昏迷,因為施力過猛,還差點不小心殺了他。
  要不是他人生中留下的被害記錄實在過多,根本已經成為了警界的傳說,他恐怕就會因為自衛過當而吃上官司吧。

  在那之前,白純明對於變態的態度一直都是只要能夠自保就好。
  但在那之後,白純明對於變態的態度,則是毫不留情。
  既然這些人打算破壞自己的人生,那麼他也不需要顧慮這些人的人生

  男人從此變得冷酷無情,再也沒有了對人類的夢想與幻想。
  只有在面對不會背叛他的圖畫時,他才能夠露出毫無防備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