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舊傷男呵呵笑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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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07-31
  「虧我熬夜寫了一整晚……搞什麼啊,妳唸了連一半都不到。」柯學妹碎念得非常大聲。
  我知道,她是想吵醒我。
  於是,我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後,在沙發上翻了個身,用屁股對著她。
  「學長──妳看看曼蘿啦!人家寫得那麼辛苦……」
  柯學妹,妳可以再嗲一點。
  「茬心學妹,辛苦了。」
  「學長,一點都不辛苦,我很樂意。」
  是人都聽不下去了。
  「我醒了我醒了,別再演瓊瑤了。」
  柯學妹桃子狀的臉頰猛地脹紅,而後輕輕一跺腳,就這樣小跑步的走了。
  我抖了抖。
  「閣下好些了嗎?」
  「嗯,大概吧。」我早習慣這破爛身子了。
  「余清勤小隊長說他不會提告,也不會送請款單,說……醫藥費和拘留間的椅子錢互相抵銷了。」
  「小氣鬼。」我撇撇嘴。「算了,事件結束了就好。」
  「其實,在下還有很多地方不甚明白。」黑之王用那張沒有五官,光滑無瑕如鐵蛋的臉說。「林豐華為什麼要替她的客戶殺掉她們的男人?根據調查,她的客戶雖然愛抱怨,但不曾對她流露出希望另一半死掉的意圖。」
  「基本上,閣下此類的女性似乎天性就是愛發牢騷。是因為林豐華本來是男人所以不懂得女人這方面的心態?又或如報章雜誌所言的,因為前男友得知她以前是男人後,不僅甩了她,還反過來侮辱她,逼得她不得不離開原本生活的十字河之東,搬到十字河之西,所以才對男人因愛生恨?因而運用她特有的、吸引異性的外表來誘惑男性開門?」 
  「同時,另外一篇報導卻說她與前任男友分手後,仍交了好幾任,這應當表示她不恨男人才是。又或是她和茬心學妹寫的稿子中一樣,獨獨只恨爛男人?可是在下不甚明瞭爛男人的定義是什麼?如何界定?林豐華心中似乎也沒有個定案。為何她在殺了前任男友後仍感不足?選擇走上繼續替女人替天行道的路。」
  「「因為凡有血氣的, 盡都如草; 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 草必枯乾, 花必凋謝; 惟有主的話永遠長存─彼得前書1:24-25」人的滿足永遠都是一時的,只有神才能給人永遠的滿足。」
  這回勞教授突然醒來時所說話,沒再嚇到我了。
  「勞教授的意思是林豐華殺人是因為空虛?」黑之王舉一反三的問。
  他緩慢地點點頭,混濁的雙眼深藏著長者獨有的睿智。「正是。林豐華以為殺了前男友就解脫了,實則不然。她害怕、她恐懼,為了征服這些感覺,她只能把自己的行為正義化,才能維持自我。殊不知,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都是捕風。」
  懶得聽這些分析的我說道:「黑之王,你管這麼多做啥?殺人犯的心理不是我們能了解的。要我說的話,那些伸援風華,支持上訴的群眾都是白癡。尤其是領頭的那個歌星安琪拉,說什麼這世間像風華一樣可憐的女人還有很多,她不贊成殺人,但希望有同樣遭遇……什麼鬼的不記得了。」翻身坐起,我定定地注視那通體漆黑,身材高大卻微微佝僂著身子的天外飛仙。
  「重點是,我失敗了。既沒有問出汙鬼邪靈是不是有什麼新計畫,也沒有成功消滅它……除非我也去坐監,不然沒有機會了。」
  或許是因為被我說中了,所以房內眾人都靜默了下來。
  窗外淅淅瀝瀝,又是雨夜。
  我煩悶地搔搔頭,一時不察,扯動右肩的槍傷,嘶的倒抽了口涼氣。
  余小隊長的槍法不錯,子彈僅稍稍擦過去而已,並沒有直接洞穿,不過,就算只有如此,也夠痛的了。
  「閣下錯了。」
  「啊?」
  漆黑如硯的觸鬚自黑之王頭頂延伸,彎彎曲曲地捲起觸控筆,然後在寫滿有關「應門扼殺案」相關線索的白板上,劃了幾個圈。
  我愣了一會兒才會意過來。
  「有可能嗎?」
  「在下曾在網路上的某部漫畫中看過一句話。「這世上沒有偶然,只有必然。」在下認為此話說得非常精準。」
  「那我們還在等什麼?現在馬上就調查。」我迫不及待地套上護肘,拿起外套。
  「時機未到。」
  穿外套的動作一滯。
  「線索不就在這,還需要什麼鬼時機?」
  黑之王橄欖球型的頭部湊至我的面前。
  「時機未到。」
  沒有五官的面容極其貼近,異常有魄力。
  「懇請閣下勿打草驚蛇。」它說。
  被震懾住的我不甘願地說道:「我知道了啦……離我遠一點。」
  語畢,我穿好外套,走向事務所的門。
  「小曼,晚餐好了,妳要去哪?」端著香氣四溢的嫩煎豆腐的花牧師,正巧從廚房中走出來。
  「一直悶在事務所我都要煩死了,去喝各兩杯總行吧?」
  「吃中藥不能喝酒!」
  誰理你。
  將花牧師的話關在門後,我快步跑下髒亂的階梯,就這樣衝入淅瀝小雨中。
  啊,我忘記外面在下雨了。
  豎起領子,懶得跑太遠的我,隨便鑽入同一條街上的酒吧。
  豈料,一推開門,伴隨著煙味襲來的是那個笨蛋歌星安琪拉的歌聲。
  「酒會變難喝。」
  當下我便決定另覓他處。
  可是兜兜轉轉,甚至還搭上地鐵到其他區域,每一間火紅的酒吧都在撥她的歌,而且客人都不覺得倒胃,甚至還能在那軟綿綿的歌聲中跳舞搭訕。
  見鬼了!
  最後,筋疲力竭的我好不容易在消費昂貴的橙區,找到一間撥放爵士樂的酒吧。
  整間店內只有吧檯一個客人。
  看他單手撐額的姿勢,看來已經喝得差不多,應該快走人了。
  太好了。
  我連忙坐在距離這位客人三個空位的座位,點了杯血腥瑪麗。
  「曼……蘿?」
  低沉的嗓音熟悉,讓口中的酒差點進口轉外銷。
  「咳……余、小隊長?」
  「叫我余清勤!」冰眸略帶醉意地斜睨著我,有些輕挑。
  喵的,有沒有這麼衰?
  遇上余小隊長就算了,還是喝醉的余小隊長。
  一口乾掉血腥瑪麗,我跳下高腳椅。「結帳。」
  「結什麼帳?給我們各來一杯、不,三杯威士忌。」
  「誰理你。」我翻了翻白眼。
  「喝!」不知何時走到我旁邊的余清勤,將我壓回原位,眼神狠戾清亮,彷彿他剛剛是裝醉的。「否則我就告妳是共犯,妳知道你給我惹了多大的麻煩嗎?」
  算了,我也懶得再找酒吧。
  「你請客?」
  「哼!我可是余清勤,巴比倫城的當紅炸子雞,媒體的新寵兒。」他結束自嘲,修長的指節比劃了過來。「妳能喝嗎?」
  想跟我比?哼!你的錢包夠厚嗎?
  我沒回話,而是一口氣乾掉酒保剛放在吧檯上的三杯威士忌。
  他展顏大笑,綻放出宛若冬雪春融的笑。
  我轉開頭,免得眼睛被閃花了。
  然後,他也乾了三杯,並啪啪啪地將酒杯倒扣在桌上。
  就在這時,酒保又上了三杯,三杯,再三杯。
  他乾,我乾,一起乾。
  接下來是各種調酒、一輪又一輪。
  在這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