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兩小無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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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02-01
「可惡!瘋女人妳到底想幹嘛!?」

面對黑寶的質問,林琳老實不客氣的說道。

「我要燒死他!讓他留在陰曹地府裡陪我!讓他實踐自己的承諾,對我的愛至死不渝!!!」

林琳右手掌不斷噴發青藍色火焰形成的火球,開始漸漸的將李騰的魂身由四肢手指與腳尖處開始開始焦黑了起來。

「瘋子快住手!」

黑寶大喊了一聲,兇猛的衝向林琳!

林琳見狀不閃不避只是不斷的詭笑,黑寶縱身一躍欲撲殺林琳,就在黑寶的前爪即將搭上了林琳的肩頭正要一口咬殺的瞬間,林琳身上的青藍色的火焰同時噴張,逼得黑寶不得不退開來。

黑寶甫一退開,林琳身上的火焰就消緩減弱,一見到火焰減弱黑寶捉準時機再次襲擊,可結果仍舊相同,每每即將碰到林琳的身軀時青藍色火焰就會噴張,不管試了幾次都無法近身。

一旁被包覆在火球之內的李騰,四肢灼燒焦黑越加嚴重,黑寶看著焦心不已,思前想後不得其解,只好不斷的嘗試襲擊。

「妳想阻止我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做的事是天理循環!是因果!所以你無法阻攔我!這火之所以都在妳即將觸碰到我時噴張就是因為我做的沒有錯!我沒有錯!」

黑寶聞言對林琳所說的話心中萌生疑問,為何火焰噴張是因為林琳沒做錯?若是惡鬼自身的怨力,照理應該能隨心所欲,想幹嘛就幹嘛才對。

黑寶心裡嘀咕著「這火肯定有問題」,便想著要試探。

接著又如同之前一樣,捉準時機就上前撲殺,然而結果仍舊相同,近不了身。

就在接連試探了近十次之後,黑寶終於發現了異常之處,每當自己即將觸碰到林琳之時,她的右手掌內側好似有什麼東西總會閃爍一次,隨後便火焰噴張,似乎火焰的來源正是那神秘的物品。

黑寶嘗試盤桓到林琳的背後想看清她右手內側閃爍之物的真面目,但林琳似乎察覺到了黑寶的用意,不論黑寶走到哪裡,林琳總是將自己的正面跟著轉動面向黑寶。

兩人僵持不下之際,火球內的李騰已經燒焦到了膝蓋與手肘,速度十分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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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七星潭!」

眼前景象幻變,我與林琳竟置身於七星潭海岸邊!

林琳嬌嗔的說道。

「你還沒說我們給彼此取的愛稱耶!」

我微笑說道。

「愛稱喔,不就小野狼與大綿羊嗎。」

聽見愛稱的林琳開心笑著像個純真的小女孩說道。

「呵呵,你真的還記得,我的大綿羊。」

「當然!我美麗的小野狼。話說,我們怎麼會在這裡?太奇怪了吧。」

我試探性的問道,等待著林琳的回應。

「既然你都說要留下來陪我了,那我就想啊我們要住在回憶裡最美的地方。」
邊說著,林琳慢慢的走向海浪,與海浪玩起了你追我跑,不亦樂乎。

看著純真的林琳,我打趣的說道。

「幾歲了還這麼幼稚。」

「ㄌㄩㄝ~要你管!」

林琳停下腳步回過頭對我吐舌頭,結果一個不留神,海花沖上了她的腳踝,林琳直跳腳。

「中!」

我比了個勝利的手勢。

「哎!哎!哎!都你啦!鞋子濕了…」

林琳撩著裙襬露出了白皙的小腿,皺著眉頭走向我。

我正得意的看著她。

「噎!」

豈料她竟然一個抬腿,將濕鞋子上的水踢了起來飛濺上了我的臉!

「呸!髒死了!」

可是林琳手插著腰得意洋洋的說道。

「哼哼,知道姊姊的厲害了吧!」

「好啊!要玩是不是,看我的厲害!」

才說完,我奮起蠻力,衝將上去一把將林琳扛在肩頭,跑向海潮!

「你…你要幹嘛!放我下來!快點放我下來!喂!喂!喂!不要!」

林琳緊張的叫喊著,身驅不斷地扭動著想掙脫,但我的蠻力更勝一籌。

扛著林琳跑到了海浪界線之後使出全身力氣奮力一跳,帶著林琳一起跳入了海裡!

嘩啦啦聲響之後,只見我與林琳跌坐在砂岸,已全身濕透。

一頭長髮被海浪沖得披頭散髮的林琳好氣又好笑的說道。

「過份!太過份了!」

「還好吧,要濕一起濕啊!」

我毫不在意的站起了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砂石,伸出手要拉起林琳。

林琳見我伸手也理所當然的拉了一把,但她卻是要把我拉倒,用盡全力!

我始料未及就這麼被她拉倒,也順勢的撲倒了她,伏在她的身上。

我們的鼻尖僅僅只有幾公分而已,兩人相望片刻後,忘情的擁吻,任憑海潮無情的拍打著我們的臉也無法將我們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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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老洋房內的七星燈竟然短時間內再度熄滅了一盞。

七星燈剩下四盞,殘餘時間八個時辰(16小時)。

客廳內本已焦急的李家人再次因為快速熄滅的燈而議論紛紛,李騰的奶奶陳年年更是急得直跳腳,不斷呢喃著。

「怎麼回事,到底怎麼回事,怎麼會這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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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擁吻之後我起身也同時扶起林琳,林琳隨即就在孰悉的七星潭岸邊迅速的生起了火,我們坐在火邊烤著衣服,慢慢的聊起了過去。

當年,我高三畢業準備升大一,而林琳是大三準備升大四,但實際上我們只差兩歲,因為我高中念了四年。

我們是玩網路遊戲認識的戰友,因為我對於網路遊戲交友有些刻版印象,總覺得螢幕對面的那個人是隻恐龍,所以從沒有表示過要求林琳與我結婚當網婆等等。

林琳呢,她玩網路遊戲也很久了,對於網路上的豬哥可說是見多識廣,只要有網友要求她當網婆就直接封鎖了,完全免疫的狀態。

所以當她遇到像我這種完全不把她當回事的「稀有動物」,反而激起了她的興趣,一天到晚好奇的問我為什麼不交網婆,為什麼不像其他人一樣找她當網婆。

我當然老實不客氣的說自己怕螢幕對面的人是隻恐龍啊,到時候惹了一身腥,麻煩。

正因如此,林琳越發好奇了,自己玩了好幾年的遊戲,第一次遇到這種稀有動物一定要好好的認識。

所以她主動跟我交換了MSN,開始了我們的交往。

在MSN上,她很刻意的用了一張網路上找來的醜照,說是她自己,我一看真的就是一個其貌不揚的女孩,但我沒多想,因為她的性格開朗,調皮又單純,跟我又很聊得來,我們甚至經常在遊戲上掛網,然後相隔兩地看著一樣的電視劇後再一起討論。

後來大學開學了,學校在屏東,對於一個傳統家庭長大的孩子,我其實並不喜歡這麼多規矩,所以大學刻意的挑了一間屏東的學校,離我家台北十萬八千里呀!家裡想管也管不了,多爽!

我是念設計與藝術科系的,當初是免試推甄上的,不諱言,就是我的天分使然,同樣的在開學之後,我在專業科系上也每每展現出了異常的天賦,獲得專業科系老師們的青睞。

當然這些事我都分享給林琳知道,而她早就在MSN看過我的真面目了,誰跟她一樣心眼這麼多。

很快的即將寒假,而她大四空堂很多,在寒假開始前就已經考完試提早放假,所以她主動提議要來屏東找我。

當然我是興奮的,一口就答應了她,反正她長得很安全,完全不用擔心自己會有什麼踰矩的行為,就邀請她來玩這幾天住在我的宿舍裡,而她也並不反對。

還記得當天在屏東火車站,我依照火車時刻表,準時抵達車站等著接人。

看著手機裡從電腦螢幕上擷取下來的MSN大頭貼,我四處張望著想找到赴約之人。

就在火車誤點幾分鐘之後進了站,乘客陸續下了車,我也就便開始尋找照片中的身影。

可是我找啊找的,一直找到火車都啟程開往下個車站時我都沒找到人,真是怪了!

這我就很好奇了,正想打電話,身邊一個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看了她一眼,哇嗚!正妹呀!可是我正要打電話,便跟她說了聲對不起,我要打電話,隨即拿起手機打了過去。

一旁的正妹看著我拿出手機撥電話的舉動竟然表現出一臉好氣又好笑的神情看著我。

我見她的表情心裡就不爽了,心裡嘀咕著「正妹了不起呀,笑屁笑啊」!

哪裡知道電話撥通後,在我身邊的正妹手機也響起來了,我看著她,嘖了一聲表情嫌惡。

結果正妹拿出手機並將顯示螢幕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可從來沒有遇過這麼白目的人,就算你是正妹也不可能讓你得寸進尺,一臉不爽的看著她,同時眼角餘光也瞄了她的手機一眼。

我一看傻了,螢幕上顯示的是我的名字跟電話號碼!我驚訝的看著眼前的正妹,只聽聞她俏皮的說了句道。

「看見姊姊貌美如花的真面目嚇傻了嗎。」

在我的驚訝之餘確定了眼前的正妹確實就是林琳,我的心情就好像中了樂透頭獎一樣的愉悅,當然更多的是邪惡的想法,畢竟當時的我,才即將滿二十歲而已,青春啊!

邀請她跨上了我的機車,將她帶回宿舍放置行李後,我們又騎著機車出門,就在屏東市內吃喝玩樂了起來。

當時正值冬季,四季如春的屏東也飄著涼意,溫柔如我怎麼能讓這隻自己送上門來的肥天鵝給跑了呢,當然是照顧有加無微不至,該披外套就披外套;該暖手就暖手;該提塑膠袋就提塑膠袋,完全沒有第二句話。

這一路上我們聊著照片的事,她說以前也交過網友,但是多半看到正妹就變成豬哥,所以對於我這樣的稀有動物,她是滿心好奇的,更重要的是,她也對我的照片是一見鍾情,她說我不帥,但我瀟灑倜儻長得又壯有肩膀,還有軟綿綿小肚皮。

哥十幾年前就是一副大叔樣,十幾年來沒變過,老著等。

結束了第一天的行程後我們回到宿舍,霎時間天雷勾動地火,第一次見面就什麼都辦完了,當時還在室的我就被大兩歲的姊姊給吃得一乾二淨。

接下來的一個禮拜我們如膠似漆的夜夜纏綿,直到最後一天仍不捨對方離開。

後來放了寒假,我回到台北後,急急忙忙訂了車票,說過年後要去找她,但林琳是不可能讓我住她家,她會被爸爸打死,所以幫我找了便宜的旅社。

後來我們就按照這樣的模式,暑假的時候也你來我往的交往著。

大四畢業的她很快的就找到了工作,她是幼教學系的,找到了補習班的工作,每天面對小朋友,她很有愛心,經常跟我分享補習班的小朋友有多調皮搗蛋。

而我也為了旅費,開始打工賺錢,當時我們為了能見彼此,工作再累都不覺得苦,有的只有甜蜜。

這樣遠距離的交往模式一直到我大二那年的暑假,輪到我去花蓮找她的那一次,我們的人生從此墜入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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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死城的城頭上黑寶與林琳在現實中仍舊僵持著。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