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昨日的敵人是今日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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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08-04
晚間,結束陪偵工作的羅伯特走出燈光昏暗的臺中地檢署。突然,一輛三點五噸重的廂型貨車悄無聲息地滑到他身後,側門猛然拉開,兩名頭戴安全帽的男子跳下車來。
一人手持電磁脈衝器,意在瞬間癱瘓人型AI的精密迴路;另一人則打開了工業用高頻電粒子切割器的電源,嗡嗡作響的刀鋒足以輕易裁切人工皮膚與金屬骨架。
「人造物,該變回廢鐵了!塵歸塵,土歸土。」其中一名男子獰笑道。
羅伯特的警示系統瞬間啟動,藍黑色瞳眸驟轉為警戒的暗紅色。
--警示:偵測到敵意目標。啟動自衛防禦併錄影蒐證機制,SHURA MODE(戰神阿修羅模組),強度預設值:3。--
在電磁脈衝發射前的零點五秒,他以超越常人反應的速度側身閃避,同時翻轉左腕,精準地扣住持切割器者的手臂,順勢一帶,讓對方踉蹌撞向同夥。不出半分鐘,他精準地制伏了兩名攻擊者,動作俐落至極,卻不致命。
夜歸民眾目擊火爆衝突,驚恐地撥打報案電話。數輛警車呼嘯而至,兩名持械攻擊的男子與一具涉及暴力事件的泛用型AI,被一併帶回警局接受調查。
*
「警官,這具AI有暴力傾向!它不只想殺了我們,還想消滅全人類!」鼻青臉腫的男子指著羅伯特,激動地喊道:「這種危險的東西就算不立刻銷毀,至少,也該預防性羈押!」
羅伯特靜靜地站在一旁,將錄下的影像交付給警察。他用平穩無波的電子音色回應:「我的所有行為皆有錄影畫面為證,並未逾越正當防衛之必要程度。若警方決定立即移送,我將依據《憲法》第八條與《提審法》第一條聲請提審。」
警員們面面相覷,眾人處理過無數街頭鬥毆、酒客鬧事,但面對一具能引用法條、主張憲法權利的AI,還真是頭一遭。考量到第三分局與臺中地檢署距離甚近,為避免程序上的爭議,帶隊的警佐向上級請示後,決定將人犯、證物連同這具不尋常的AI,全數帶往地檢署,交由值夜的檢察官定奪。
偏巧,值夜的檢察官正是曾與羅伯特在法庭上交手過一回的夏芝喬。她冷眼掃視不成體統的兩名男子,再看向神色自若,與自己「出身相同」的羅伯特,心中已有定見。
「重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兩位讀過沒有?還有,預防性羈押是你們能主張的嗎?只要我在,沒有人能把刑事法律當成自助餐。」她快速翻閱警方上呈的文件,語調冷冽:「兩位攜帶危險器械,意圖傷害泛用型AI,雖不違反《刑法》毀損罪,但已該當《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至於這位羅伯特先生,本席認為其行為屬正當防衛,應當即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