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家的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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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01-10
應某個會魅惑又會隱形(?)的大哥的請求,臨時催生出這篇。


T律師手上有許多正在進行中的遺產案件,如:分割遺產、遺囑無效、拋棄繼承、主張特留分等等,其中光遺產分割的案件就高達七件。

貧戶如我,咱家族只辦過拋棄繼承,根本不敢妄想有任何遺產,上一代不要留債務下來就感恩戴德了。

有時,T律師跟我在計算當事人的財產持分時,都忍不住怨嘆:到底哪來那麼多遺產可以分割!

有位身家上億的當事人女士,她們家的財產包羅萬象,有股票、保險、信託基金、債券、存款等等,從108(?)年打到現在還沒定讞,期間市場歷經多次多空交替,老人家留下的航運股從10多塊漲到200,又從200回跌到50甚至更低,此外,還有許多曾經漲成妖股的原物料類股和老牌電子股。T律師常常揶揄她們:早點和解分一分不就好了?爭了許多年的結果,就是價值不斷減損。

BUT!有錢人的想法和咱們就是不一樣,窮人爭一口飯,富人爭一口氣。有時,一件標的只值萬把塊的案件,他們也要花七萬律師費請T律師代為上場,為的就是爭一口氣。

話說回來最近正在著手進行的遺產案件吧。

我邊計算當事人持分,邊對T律師說:「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老人家還是預立遺囑的好,要怎麼給、給多少、遺囑由誰執行寫得清清楚楚,好省去後代子孫還要花力氣上演民視三立的芭樂劇碼。」

不料,T律師回答:「這件有遺囑啊!但家人還是有疑義,甚至有人想整碗端走。唉,貪啊!」

真令人嘆為觀止。咱們窮人家貪小便宜,頂多是買菜時要求老闆附蔥,有錢人怎麼會把那幾十塊放在眼裡,要貪都嘛貪那種幾千萬的。

我說:「幸好我們家沒有遺產,爭那種八位數以上的才有意義,為了一二十萬吵架,豈不是笑掉法官大牙?」

這時,T律師突然想起我妹寄養在家中的寵物蛇,現在交由我爸支配、管領、收益的那條小廢物。

「怎麼會沒有遺產呢?你們有那條蛇啊!」

我很想翻個大白眼,可惜我不會翻。我回:「蛇是要怎麼分割啦?煮蛇肉湯嗎?還是做成腰帶?」


附帶一提,寵物在法律上就是個「物」的概念。
按民法823條第1項:
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