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ge 15: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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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3-05-01
哈佛和麻省理工是相愛相殺一百多年的歡喜冤家,就像我與筱梓一樣,兩間世界名校不只愛打嘴仗、更愛爭名頭,甚至哈佛與耶魯大學舉行橄欖球賽時也愛跑來湊一腳,爭取存在感,1982年正當哈佛和耶魯學生打得難分難捨的時候,一顆寫有MIT的黑色氣球在球場中央迅速充氣,最後爆炸,據說當日的《波士頓環球報》是這樣寫的:「今天這場比賽的勝利者既不是哈佛,也不是耶魯,而是麻省理工。」麻省理工對哈佛的「MIT Hack」(在麻省理工學院中的一種聰明無害且不違反道德規範的惡作劇,藉此展現出學生克服物理挑戰的能力,以吸引眾人目光並培養大學生活潑的特質。)早就是家常便飯,為何會這樣呢?除了耍聰明,大概是認為歷史悠久的哈佛有太多不合時宜、裝模作樣的傳統儀式欠人嘲弄吧?就像幼稚的小男生總愛欺負喜歡的小女生,可我是反過來被筱梓欺負,卻總是甘之如飴,所以我念哈佛,她念麻省理工。
但是來到麻省理工後卻發現我應該要來這裡念書才對,麻省理工和哈佛真的完全不同,我說的是麻省理工有非常多風格前衛的建築,而且大多出自名家之手的設計,讓我看得目不轉睛、讚嘆不已,比起來找筱梓,我更像是來朝聖的,從地鐵站走過來便看到史塔特科技中心,由曾經獲得普立茲克建築獎,有「建築界畢卡索」稱號的法蘭克•蓋瑞設計,運用鋁、不鏽鋼、鮮黃色調、紅磚等等混搭風,加上傾斜、扭曲,甚少垂直牆面等不對稱的美感,既不流於窠臼而陷入虛構陷阱,也不耽溺於幻象的營造,像是不受控的想像力,也像是一場未知冒險的具體呈現,它似乎尚未完成,充滿生命的脈動,也或許是童心未泯的遊樂場,如同法蘭克•蓋瑞所說的,像極了一群喝醉酒的機器人,醉到東倒西歪的樣子,但我覺得或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
另外就是做為學生宿舍的西蒙斯大廳也滿值得一看的,它由史蒂芬•霍爾設計,他的作品始終保持一貫的風格,對空間的質感和身體知覺的關注,優雅卻奇異的形體削切是極富識別性的,弔詭的是他從未拿過普立茲克建築獎。
西蒙斯大樓是一個10層樓高382英呎的城市縱切片,又被暱稱為海綿,史蒂芬•霍爾確實是有意識地以孔隙來做設計,所以它是一種滲透性很強的空間型態,建築物外面布滿規則的窗洞連成縱橫的網格,使其形成通透的視覺效果,可以幫助空氣流通和讓自然光照入,他又在建築物頂部、側面和底部等掏挖五個規模巨大開口,與主入口、觀景走廊和室外活動平台相互對應,這五個開口其實就是整棟建築物的「肺」所在,將自然光引入並形成上升氣流,讓其生氣蓬勃,舒適宜人,夜晚,從各個窗洞所透出來的光充滿韻律和魔魅氣氛。
史蒂芬•霍爾不虧是現代建築史上最會使用光的建築師之一,他對光的崇拜近乎迷戀,「沒有光,空間將被遺忘一切,光既是陰影。光使空間產生一種不確定性。」所以他擅長用「光」來設計房子,他曾稱陽光的豐富性猶如交響樂般層次豐富,我們應該善用它來顯現空間的優美品質,如同西蒙斯大樓,即使世人對它的評價褒貶不一,但它仍在這塊土地屹立,安靜地跳著光之圓舞曲。
後來,我來到約定的麻省理工學院禮拜堂,它由芬蘭裔建築師埃羅•薩里寧所設計,克雷斯吉禮堂,那棟新潮前衛,呈現流線圓弧形金屬光澤的建築物也是由他所設計,距離禮拜堂並不遠,禮拜堂是無教派的,是一個極其簡單,用粗糙且不完美的紅磚營造出紋理效果,加上完全沒有窗戶,頂部設有鋁製尖端的磚圓柱體型建築物,設置在一條非常淺的混凝土護城河之上,再用牆壁和倫敦梧桐樹林將其與噪音和喧囂隔絕,呈現出澹泊明志,寧靜致遠的意象。
沒有窗戶的設計,照理說應該會給人沉悶、幽暗之感,但埃羅•薩里寧巧妙的運用動態內部空間,通過對光線細節的完全掌控,吸收和過濾來自外部的光線,將其轉變為光之教堂,創造出神秘又寧靜,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宗教式建築體驗,像是自祭壇上方引入自然光做為內部主要的直接光源,光線從特製的蜂巢式天窗流洩而下,灑在金屬薄片串成的簾幕上,最後投射在潔白的大理石祭壇上,形成宛若聚光燈般戲劇性的光影,以及配合底部護城河反射出來的粼粼波光形成間接光源,創造出柔和又生動的變化光感,可謂相當精彩的設計。
我去的時候並未對外開放,就在外頭走來走去,邊等筱梓邊繼續我的觀察和研究,天氣滿好的,湛藍的天空,翠綠的草皮,遺世獨立的建築看起來就像我愛吃的蛋糕,以「奶油界的LV 」ÉCHIRÉ做為基底,再淋上香醇濃厚的巧克力醬又或者可口香甜的花生醬,讓我的肚子都餓了,不愛吃甜的筱梓常笑我是螞蟻人,可是我聽說愛吃甜的男生會疼老婆,不知道筱梓願不願意嫁給我,雖然我們連交往都沒有,我卻十分肯定自己只想要娶筱梓做老婆,我看看手錶,時間都到了,但附近連半個人影都沒有,或許筱梓臨時有事耽擱了?
「她不會來了。」夏慕歌不知何時出現,又或者她老早就出現了,只是在挑一個適當的時機出現。「不管你信還是不信,剛才我看到她被同學拉走,好像課題臨時出現問題,他們必須立刻解決,否則那科的分數可能會死當。」
「她會來,她說會來就是會來,她從來沒騙過我。」我賭氣似的大喊。
夏慕歌聳聳肩,不在意我對她的莫名咆哮,她咬著下唇,將雙手揹在身後,有意無意地踢著腳上的休閒鞋,我看見她隱身在洋裝底下的白皙大腿,她雖然不比筱梓高,可能還有些矮小,但是身材比例很好,大腿修長,小腿肚結實有力,慘了,意識到我多年的老毛病又犯了以後只得趕緊移開視線。
「你來這裡的感覺如何?是不是像在朝聖?」她轉頭看向一旁的樹林。
談起熱愛的建築就讓我雙眼發光,回首來時路,各種建築物快速在我腦海中閃現,我曾經用手觸摸它們的紋理,用耳傾聽它們的呢喃,再用眼收攝它們的姿態,每每都讓我的靈魂為之顫動。「和哈佛相比這裡確實更適合我,新古典主義、現代主義、粗野主義、解構主義風格遍布校園各地,甚至是對極簡主義和繁華點綴的追求也讓我大開眼界,麥克勞林大樓和標誌性的大穹頂、基里安庭院、無盡長廊、貝克宿舍、貝聿銘設計的威斯納館……感覺可以讓我待上幾天幾夜去研究它們,我還可以透過阿爾瓦爾•阿爾托、埃羅•薩里寧、貝聿銘、法蘭克•蓋瑞、史蒂芬•霍爾和槙文彥的作品去與他們對話,理解他們創意發想來源,今天來這裡確實沒有白跑一趟,就像妳說的,我彷彿在朝聖。」
「不過我對於念哈佛的決定從未後悔,我是適合哈佛的,而這裡適合筱梓,不會有比麻省理工學院更適合筱梓的。」我揚起嘴角,故作堅強,時間已經過了十分鐘了,遠方已有落日餘暉,倦鳥歸巢,但我仍不見筱梓的蹤影。
夏慕歌笑笑地看著我,「知道嗎?我也是來朝聖的,」她看見我滿臉疑惑,臉上的笑意更深了,「朝聖什麼呢?朝聖你被筱梓拒絕。」說完就放聲大笑。
討厭,真是個討厭的女人,我咬著牙,不跟她一般見識,「妳滾!這裡不需要妳來看我笑話,妳打哪裡來就打哪裡去,少在這裡煩我,我就算等到天荒地老也不關妳的事!」對著夏慕歌我就是沒辦法維持溫文爾雅的紳士風度。
「哈哈〜〜我覺得你現在十分需要酒,要不要跟我去喝一杯?」
我瞪著幸災樂禍的夏慕歌,沒好氣地說著:「然後妳又想偷偷在我的酒裡下藥,讓我們發生關係,妳玩一次還玩不夠啊?妳沒別招了嗎?妳無聊!」
「玩又有何妨呢?噯,不過說真的,你是不是陽痿啊?你沒去看醫生?」
夏慕歌邊說邊往我的那話兒看去,眼神曖昧,我不遮擋,反而站得直挺挺的,我對自己的那話兒可是十分有自信,不論勃起與否都是正常尺寸,甚至還超過平均值不少,上廁所時別人都會多看幾眼,太常打手槍讓那話兒變小根本是不實謠言,我為什麼要對她的性騷擾感到羞愧?應該是她要感到羞愧吧!
「我陽痿?妳才性冷感。」我選擇反唇相譏。
我的手機響了,有訊息,筱梓說她臨時有事,沒辦法過來赴約,改天再約,我失望地嘆氣,接著,我的頭就和窺探他人隱私的夏慕歌發生碰撞,我立刻把手機塞回長褲口袋,轉頭,不悅地看著正在揉著被撞到頭的夏慕歌。
「我說你們也真有趣,以前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就算了,現在明明都在同一個地方,為什麼還要寫信?你們是古代人嗎?飛鴿傳書好玩嗎?」
我對她做了一個鬼臉,「這是我們的情趣,要妳管!」其實我也曾在信裡問筱梓說既然我們都在麻州,為什麼不乾脆用手機聯繫?她又罵我笨蛋!用手機傳遞訊息確實方便快速,但缺乏美感,也缺少溫度以及期待感,一筆一畫的書寫是兩人心靈上的情感交流,這是機器永遠無可取代的優點,雖然慢,但感情就是要經過醞釀才會芳香甘冽,而人類就是需要這樣的溫度,這樣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