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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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05-08
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個廢棄的教堂,周圍布滿了屍體,沒有一具屍體是完整的,不是剩一顆頭,就是剩一些手腳、內臟。

「求求你不要殺我,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那留你也沒有用了」我慢慢的靠近眼前這個人。

伸出手要觸碰到他頭的時候,一股很重的騷味散發出來。

我耖!!你老大不小的還尿褲子,天啊!你是吃了三小!!怎麼尿騷味那麼重。

我快速的向後退,拔出了放在外套裡的手槍,往他的腦門上開了好幾槍,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此時有個女人走了過來,她叫李怡薇是我的搭檔,她也對著那個人開了一槍。

「瘋,不是我在說你,這麼近的距離,你開了七槍,能夠一槍都沒中,你也真是個人才」

「痾...回去吧」我尷尬到不知道要說什麼,所以我才不喜歡用槍啊!!

「你把現場處理一下再回去,這些都是你的傑作,每次都要搞的一團亂,你看看這些內臟,你知道組織派人來處理完之後,每次被會長罵得人都是我嗎」小薇看著充滿著屍體的血腥現場,似乎早已習慣這種場面。

「罵一下又不會怎樣,幹嘛那麼麻煩,還要自己處理」

這時小薇拔出手槍對我開了兩槍,子彈再接觸到我的瞬間,我身上出現了一些黑霧,吞噬掉了那些子彈。

「好! 好! 好! 我處理,我處理,你把槍收起來」

我走到剛剛被小薇殺掉的那個人旁邊,把手放在了他的頭上,我的手掌出現了黑霧,那些黑霧慢慢的把這個死人吞噬,最後只剩下一灘血跡。

這是我的能力,我能夠將接觸物體吞噬掉,至於為甚麼地上會那麼多殘缺的屍體,是因為他奶奶的!沒人會站在那邊給你吞啊。

每次想不留痕跡處理掉,他們就一直跑一直動,皮膚被我吞噬掉,內臟就掉出來了,有人會說問,為什麼不先開槍,打死了再吞就好。

能不用槍的時候,我不會用槍!絕對不是我射擊技術太差!而是子彈自己會轉彎!。

我叫林風,外號叫瘋,我是個冷血殺手,殺人不眨眼的那種,是殺手界的傳奇,是組織裡顏質擔當的帥哥!。

如果沒有發生那些事情,或許我還是個正常的好青年,每天晚上尻尻手槍,可那一天我失去了所有。

至於那天發生了什麼事情,我為甚麼會成為殺手,為甚麼會有了這種能力,這就是一個漫長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