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章節 【第七十四章 相遇】

「不可以靠近河邊喔!河邊會有水妖出現。」
「媽咪……為什麼陸地上會有水妖阿?水妖不是應該只出現在海裡嗎?」
「因為海裡的妖怪喜歡吃靈魂阿!為了不讓海裡的妖怪滅亡,他們只好跑到陸地上來吃其他妖怪的靈魂了。」
「那被吃掉的靈魂最後會跑到哪裡去呢?」
「被吃掉的靈魂不能轉生,會直接消失在世界上。」
「那我們吃的小動物也會消失嗎?」
「好孩子,我們吃的是肉體,並不會吃掉他們的靈魂。所以這些小動物還是可以再進入輪迴,重新投胎的。」
「那太好了!小雞重新投胎之後還會是小雞對吧!我最喜歡吃雞了!」
「不一定喔!小雞有可能會變成大象,或是變成老虎。這輩子我們吃他,下輩子可能是他會吃掉我們。」
「好可怕喔!那我不要吃他們了!」
「可是你不吃他們,就無法長肉肉喔!那你要如何變得更強壯呢?」
「為什麼我們要變得更強壯呢?」
「所有的生物都會竭盡所能地去維持生命的平衡,為了延續生命,所以我們不會趕盡殺絕。但是水妖不是這樣的,他們聽令於掌控者,追逐力量,所以會吃掉所有非他族類的靈魂。所以我們必須要變得更加強壯,才能去保護我們居住的這一塊土地上的所有生命。」
「連我們要吃掉的小動物也要保護嗎?好難懂喔!」
「孩子, 只有當你有了力量之後,你才能理解保護的重要性。就像如果遇到了強大的水妖,爸爸媽媽都願意犧牲自己來保護你的。」
「不會的,只要我不要靠近水邊,就不會遇到水妖了!」
「傻孩子,水妖雖然很可怕,但更可怕的卻是人類喔!我們能感應到附近有無水妖存在,卻無法感知人類設下的陷阱。」
「所以叔叔的那隻腳才會斷掉嗎?」
「是阿!叔叔的那隻腳就是不小心踩到人類的陷阱才會斷掉的。」
「為什麼人類要讓我們的腳斷掉阿?他們喜歡吃腳腳嗎?」
「因為人類覺得我們跟他們不一樣,他們認為不同種生物是無法一起共存的。」
「為什麼呢?我們又不吃人類?」
「這就是人類可怕的地方,他們弱小地要將自己武裝起來才能安心,卻又對於自己造成的後果無法負責。」
「傷害對他們沒有攻擊慾望的生物怎麼會比較安心呢?叔叔可是有六條尾巴呢!如果想要,他可以將人類的村落給徹底掀了!」
「如果這樣作的話,我們不就變得跟水妖沒什麼兩樣了嗎?力量是要拿來保護的,不是拿來破壞的。」
「那難道我們就乖乖地讓人類欺負嗎?」
「你怎麼會認為人類欺負的了我們呢?我們可是比他們還強大數倍的存在呢!」
「我就知道我們狐妖一族最強大了!等我長大之後,我一定會變得比水妖還要強大!」
「乖孩子,你會的。而且等你長大之後,你就會明白,僅僅追尋力量的強大是不夠的。」
「那還要追求什麼呢?」
「去追尋值得你保護的對象。」擁有五條尾巴的狐妖媽媽,用鵝黃色的尾巴舉起只有一尾的小狐妖:「這樣才能讓你的靈魂在真正意義上強大。」
作者的話:希望戰爭能早日平息,所有人種都能和平共存,並且拿力量來保護一切。